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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澄城人大信访工作的“三板斧”
发布时间:2018/12/13  浏览次数:39131 次  来源: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金全忠 权会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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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是体察民情民心、观察社情民意的窗口,也是维护安定稳定、加强党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澄城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按照信访工作二十字原则和“四个百分之百”的总要求,坚持把信访作为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望和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有访必接、分类转办,有效地化解了一些积案难案,维护了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信访工作呈现出“一降一升”的态势,即群体性、集体反映国家机关侵权或处理问题不公的上访案逐年减少,趋于下降;咨询性、询问是非曲直和法律救济途径,或请求监督“一府一委两院”解决遗留问题和群众诉求渴望解决的个性问题的上访案增多,趋于上升。
       一、优化机构,健全制度,让信访工作“专”起来
       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强化信访职能。过去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办公室设立信访接待室,专门负责受理对“一府两院”国家机关进行申诉的信访案件,初步形成“来访有人管,来信有人办”的信访工作格局。为了进一步强化信访职能,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努力,抢抓人大改革机遇,将信访室提升为正科级建制,配备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充实工作人员四名,为信访室订阅《法治与社会》《人民代表报》以及法律法规等书刊,提升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实现信访工作“三专”,即有专门工作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有专门责任主管。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优化信访机制。先后三次修订信访工作制度,制定出台《机关科级领导干部挂牌接访制度》,按照“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原则,凡是到人大常委会信访的案件,都由信访室统一受理;对于转督办的信访案件,由信访室提出拟办意见,交常委会分管领导阅批后进行交办;若涉及到对口委员会工作的,由信访室和相关委室共同督办处理;对重大的或上级交办的案件,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批阅或报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办法。同时,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信访案件的处理程序、信访效果的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信访工作管理规范、效果明显、人民群众利益得到维护。
       二、心怀民本,认真办理,让信访工作“实”起来
     “信”与“访”皆源自民心有不平。2018年全县来信来访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即对法院判决或裁定不服,村级换届产生的矛盾,石场砖厂治理、征地拆迁、农贸市场规范等引发的问题,多年遗留历史问题的重复上访、多头上访。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分类施策,区别对待,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抓案件,扎扎实实求效果。一是热情迎访。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始终保持不推不拖,满腔热情,做到热心接、耐心听、细心记、用心办。对来信或来访反映“一府一委两院”违法行政和司法不公的案件,工作人员及时登记,按照办理程序转交有关机关办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因群众不理解法律政策上访的,注重疏导,释法明理,直至上访者消除疑虑。如我县在落实中省市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时,将全县42家粘土砖厂和18家采石场实行“两断三清”后,建材价格上涨,群众多次到县人大进行上访。对此,一方面耐心向来访人员讲解国家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理念,劝解他们息诉罢访;另一方面建议县政府立足政策,加快资源整合,规范矿权管理,把这一利国利民的事做实做好。来访群众表示理解并支持配合政府工作,收到较为满意的效果。对来访群众不懂相关法律政策、盲目到处上访的问题,则联合法工委共同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帮助他们梳理情绪,明晰解决问题的渠道和办法,从而有效地遏制了盲目缠访闹访。同时,我们还十分注意同信访人员的感情沟通,给予他们精神和物质方面更多的关爱帮助,让信访群众成为朋友。二是深入走访。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人民群众的反映和诉求,我们想方设法利用各种机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走访。特别是对于一些违反民意、侵犯民权、损害民利的事做到广泛访、深入访、反复访,弄清事实真相,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今年八月份,我县冯原镇两名县镇人大代表反映其在为该村基础设施建设争取项目资金时,由于资金用途问题被县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立案。得知这一情况后,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组成专门调查组,深入走访了解,召开公、检、法、司主要负责同志座谈,召集律师顾问团分析研判,最终检察机关对案件依法进行重新定论,代表们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三是认真处访。对信访案件进行分类处理,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办法。对于一般性信访案件,依据信访内容,转交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强化跟踪督办,并定期向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对于办理权限不清的信访案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或指定相关单位进行落实,确保把信访案件办理的责任落到实处;对于一些反映强烈的久拖不解的信访案件,则实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包联,亲自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解决。截至十一月底,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58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6件,接上级人大批转5件,均已交办、转办,督促及时完成,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多措并举,强化监督,让群众满意“好”起来
      由于人大信访机构不直接处理问题,大量的信访件是通过转办、督办的方式交到“一府一委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办理。因此,要保证“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落到实处,需要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形成合力。为了解决部分单位对人大批转督办的信访案件办理力度不够、推诿塞责的现象,我们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力促信访案件高效办理。一是充分运用综合分析的手段,定期对信访件进行归类整理,为常委会实施监督提供依据。二是对于上级转办重要信访件的办理,采取主动出击、全程参与的办法进行督办,并通过召开督办协调会、信访联席会等形式,有效地解决了一批疑难问题。像马生花、杨粉莲、叶盼红等反映县法院执行不力的信访案件,我们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稳定债权人情绪的同时对执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债务人终于履行了判决义务,使多年的越级访最终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三是加强联络,发挥代表作用。近年来,我们除加大与上级人大信访部门的联系外,特别加强了与“一府一委两院”信访部门以及镇(街道)人大的联系沟通和信息交流,发挥人大代表联系广泛的优势,鼓励人大代表主动投身于全县信访维稳、平安建设中,形成信访合力,全县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得到有效提升。
       回顾多年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信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但是,人大信访应该把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监督信访工作责任的落实上,督促政府部门落实信访条例,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办理效果,实现人大信访与“一府一委两院”信访工作同频共振,不断完善和丰富人大信访工作制度,真正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为构建和谐澄城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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