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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要闻
“听”取各方心声 “证”出管用良法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首创地方立法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8/9/21  浏览次数:1407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耿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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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着眼住宅物业管理,委托第三方起草《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并先后开展调研8次,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16次,再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条例草案,并经过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此时的条例是否符合渭南实际?能否有效规范全市住宅物业管理?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举办市级立法听证会,组织不同利益方进行辩论,听取意见建议,确保立法科学、公正、有效。 
  
  广泛发布信息 扩大民主参与 
  立法听证,就是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怎样有效扩大参与人员范围,确保听取到社会各个方面、不同群体的意见,是立法听证面临的首要问题。听证会召开前30天,市人大常委会在《渭南日报》、人大网站、政府网站等市级各大媒体发布公告,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听证。在报名人员之中,选取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开发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代表、法律从业人员、有关专家等15人代表不同利益方,作为听证陈述人进行陈述。同时,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物业办以及电力、通讯等16家与物业管理相关的部门单位列席会议,有效扩大了参与人员范围。 
  “我是在手机上看到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的。当时想着我们小区问题比较多,我又是业主委员会成员,就报名参加了。参加会议的有其他业主,有物业公司的人,有建筑商,还有律师,大家站在自己的角度讲观点、谈建议。这次听证会真正是听取了方方面面的意见,体现了立法的公正性。”业主委员会代表会后说。 
  
  着眼群众关注 精心筛选问题 
  立法听证,就是要对立法中涉及的敏感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其合理性。住宅物业管理中,哪些是群众关心的问题?哪些是难以解决的问题?条例中提出的措施是否可行?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征求意见,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条例认真进行分析。经过多次讨论研究,最终确定将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职责,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赔偿处罚,物业企业代收水电费搭车收费,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是否必要,侵占损毁绿地处罚,公共收益处置,专项维修资金使用8个方面的问题作为重点进行听证。 
  “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听证内容都很有代表性,是物业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业主和物业企业矛盾的焦点所在。将这些问题作为重点进行听证,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解决问题的决心,也可以预期到这部法规出台后,将是一部有操作性、有针对性的法规。”市政府部门一名参会同志深有感触地说。 
  
  激烈展开辩论 提出意见建议 
  “我认为当前一些老旧小区因设施不配套的问题,需要物业设备二次输送,输送中会产生一定消耗。因此物业收取水电费时,可以加收一定的水电费用。”业主委员会代表说。 
  “现在有一种现象,一些物业代收水电费,并以此要挟业主缴纳物业费,业主很不满意。建议加快推进供电、供水的计量装置供给进户,同时加快基础配套建设,加快集中供热建设进度。”一名居委会代表提出了不同意见。 
  会议一开始,关于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水电费用的问题就成为辩论的热点。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问题,也是听证辩论的焦点之一。 
  业主代表说:“车辆停放服务是物业服务的一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明确车辆停放服务标准、服务项目、出现停车服务不到位收费核减办法、赔偿办法、收支公示办法等。” 
  物业服务企业代表说:“省上就停车收费出台过文件,物业服务企业收取机动车辆服务费有据可依。并且物业公司在对老旧小区车位的改造、维护、保养方面付出了成本,应当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听证会现场,15名听证陈述人就8个方面的问题,站在不同的角度陈述了相关理由,16家与物业管理相关的部门单位分管同志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这次立法听证会,大家站在不同的角度,代表不同的利益方作了陈述,谈了各自的理由,提出了意见建议。通过不同观点的辩论碰撞,我们对一些问题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对修改条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市人大法制委立法科的同志说。 
  “潮平两岸阔,风正好扬帆。”市人大常委会将紧抓设区市地方立法的机遇,紧盯重点,结合实际,继续坚持、总结、完善立法听证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真正让立法走进千家万户,走进老百姓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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