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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2016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6/8/16  浏览次数:12468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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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6年  第一号(总号:048)

 
 
目    录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6月30日


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陆治原1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3

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李明远3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15

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6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渭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43

关于渭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3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渭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李长敏47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渭南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49

关于渭南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渭南市财政局49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渭南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李长敏60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63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6年)…………………………………………………………………………………………………………………………郭勇格63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70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李永强70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78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李逸强78

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86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89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89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90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91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91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92

关于《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说明…………………………………………………………………………………………………………………………………………………张海贵92

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97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何翰林108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何翰林109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110

 

 

 

 


  

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2月29日)

中共渭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陆治原


各位代表、同志们: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了。会议期间,各位代表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审议批准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各项工作报告,审查通过了地方立法条例,顺利完成了选举任务。这次会议,集中体现了加快发展、追赶超越、决胜小康的鲜明主题,充分反映了渭南百姓的期盼愿望和共同意志,是一次团结民主、务实高效、催人奋进的大会,必将激励全市上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阔步前进。

会议选举我担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这是全体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和支持。在此,我向各位代表和与会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大会同时选举郭勇格、张海贵、蒋秀侠、姚双年、孙云峰、郭永峰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汝增瑞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选举30名同志为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我将与人大常委会全体同志一道,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职,勤勉工作,不断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的期望与重托。

由于年龄原因,胡会维、王荣举、薛东江同志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些同志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期以来,这些同志认真履职、勤奋工作,为渭南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为推动全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让我们向会维、荣举、东江等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同志们,我们已迈入了决胜小康的新征程,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坚定信心、团结一致,低调务实、埋头苦干,以改革发展稳定的新成绩,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们一定要自觉向中央看齐。坚持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时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结合渭南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渭南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持续改善;自觉从大局出发思考问题、谋划工作,让中省精神在渭南落地生根、见到成效。

我们一定要以新理念引领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深刻内涵,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和指导今后发展;特别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发展新的动能,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我们一定要紧抓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打好“三去一降一补”歼灭战;坚持以项目为抓手、园区为平台,推动能源化工产业提质增效,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切实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与后劲。

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不让一户困难家庭、一个贫困群众掉队落伍;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做大城市、做强县城、做美镇村,让城乡群众早日过上好日子;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好秦岭和桥山,抓好黄洛渭“三河”治理,推进秦东大地园林化;始终把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下大力气抓好就业增收、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我们一定要持续改进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各位代表、同志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市各级都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进一步加强市县乡人大工作,推动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贴全市大局、依法行使职能,努力使人大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取得新进步。“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各位人大代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群众观点,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以良好形象汇聚起全市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各位代表、同志们,蓝图已经绘就,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低调务实、埋头苦干,加快发展、追赶超越,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共同奋斗!

最后,祝各位代表和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祝愿渭南的明天更加美好!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2月29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明远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安排部署,紧扣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全面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全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发展基础更加巩固,城乡面貌和人民群众生活显著改善,渭南的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六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发展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2016年主要工作。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发展、追赶超越、决胜小康为主题,全面加快城区、园区、景区建设,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努力实现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新渭南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6年2月25日)

渭南市市长 李明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六年工作回顾

本届政府任期六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扣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主题,聚焦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加快推进城区、园区、景区融合发展,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建设,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全市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全市经济总量跨越千亿元大关,2015年达到1469.08亿元,是2009年的2.3倍,年均增长12.6%。人均GDP由11728元提高到27452元,年均增长12.4%。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2.06亿元,是2009年的2.55倍,年均增长16.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03.22亿元,是2009年的2.5倍,年均增长16.5%。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5472元和8705元,年均增长13.4%、17.4%。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基础设施全面改善,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围绕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创新投融资方式,建成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累计招引项目1993个,到位资金2675.5亿元,年均增长22%。实施重点项目898个,完成投资57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8655.2亿元,年均增长26.5%。大西高铁建成运营,黄韩侯铁路全线贯通,渭蒲高速、渭玉高速、西潼高速改扩建和渭南至大荔一级公路等20个国省道升等改造项目建成通车。渭河综合整治主体项目基本完成,整体防洪能力大幅提升。抽黄供水工程输水管道全面建成,引石济白建成受益,恢复改造农田灌溉面积130万亩,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新增电力装机202万千瓦,供电保障能力超过400万千伏安。“气化渭南”稳步推进,县城以上气化率达到50%以上,加快发展的基础支撑越来越坚实。

发展方式持续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传统工业加快升级,龙钢、金钼、陕化扩能技改全面完成,蒲城清洁能源、秦电7#8#机组、华县10万吨丁二醇、富平生态水泥、青啤搬迁等重大工业项目建成投产,能源化工等主导产业加速向中高端延伸。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3D打印、新能源汽车成为发展新亮点。渭南高新区晋升国家级高新区,省级开发区达到5个,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到20个。产值过10亿元企业由16户增加到31户,陕西黑猫焦化和伟恒生物、红星美羚等3户企业成功上市,新增省级名牌产品67个,中国驰名商标达到8个。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完成1975.94亿元和610.5亿元,分别是2009年的2.8倍和2.5倍。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粮食生产实现 “十二连丰”,水果、蔬菜产量达到310.6万吨和253.2万吨,分别是2009年的1.3倍和1.5倍,畜牧业产值达到82.65亿元,较2009年翻了一番多。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到346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388家,白水苹果、大荔冬枣、蒲城酥梨、临渭葡萄、合阳红提跻身“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50强”,韩城大红袍花椒、华县大葱等12个农产品通过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第三产业全面提速,华山成功晋升5A级景区,3A级以上景区发展到33家,大华山旅游格局初步形成,2015年接待游客4219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23.8亿元,分别是2009年的3.8倍和6.3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加速发展,蒲城、白水成功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新增限额以上贸易企业624户。一、二、三产结构调整为14.6∶50.2∶35.2,工业主导地位更加突出,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城乡面貌深刻变化。秦东城镇群建设格局初步形成,华县成功撤县设区。中心城市“一河两岸、五大组团”竞相发展,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品位大幅提升。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体育中心、博物馆、万达广场等城市地标相继建成投用,渭河湿地公园、湭河公园等成为市民休闲健身的新亮点。新修改造道路230余公里,“断头路”基本消除,网格状城市道路系统基本形成,城区三座大桥收费站全部撤销,西潼高速渭南西入口改扩建建成通车、东入口改扩建启动实施。城市自来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和气化率分别达到97%、98.4%和87%,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8%,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成功创建。县城扩容提质成效明显,国家级卫生县城达到5个,省级卫生县城实现全覆盖,合阳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22个中省市重点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加速推进,特色日益凸显。建成城市社区168个、农村社区971个,61.4万农民进城落户,城镇化率达到41.8%。

生态治理不断加强,绿色发展优势逐步彰显。突出节能减排、重点区域整治和造林绿化,努力将生态建设向纵深推进。淘汰小水泥、小钢铁等落后产能670.7万吨,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1%,主要污染物减排如期达标。渭河治污成效明显,出境断面水质由劣Ⅴ类提升到Ⅳ类。“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扎实有效,累计拆除燃煤锅炉1325台,淘汰黄标车老旧车4.1万辆,在全省率先引进纯电动公交车84辆,2015年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63天。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全面实施,采取铁腕措施整治非法采石和土法石灰窑。秦东大地园林化深入推进,新增绿地262.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743平方公里,建成国家湿地公园8个,森林覆盖率由18.9%提高到25.5%。21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普遍达标,大荔、合阳成为全国美丽乡村示范县,8镇12村被评为省级生态镇村,“大水、大绿、大空间”的生态格局逐步展现。

民生改善力度加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财政民生累计投入1233亿元,占到财政支出的82.3%。新增就业4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498所,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创建标准化学校373所,6个县市区通过省级“双高双普”验收,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蓬勃发展。市中心医院建成投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发展到22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新农合参合率达99%以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2.5倍,城乡低保应保尽保。11.6万户城乡低收入群众通过安居工程、扶贫搬迁住进新居,80.5万人实现脱贫。51万群众享受移民后期扶持政策,216.6万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深入推进,我市被确定为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城市,群众文体生活丰富多彩,华阴老腔、韩城行鼓荣登猴年央视春晚。国家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创建通过省级验收。平安渭南、法治渭南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对外开放逐步扩大。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加快发展的不竭动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文化惠民“一元剧场”、农技服务“大荔模式”、财政惠民“一卡通”成为全国改革典范,商事制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走在全省前列。韩城计划单列市试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进展顺利。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市政府机构精简至48个。简政放权深入推进,下放取消市级管理权限1303项,对外公开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全面推行“并联审批、一厅式办公”,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镇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组建城投、产投、华旅、农投等市属国有公司,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与16家高校院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进高层次人才827名,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8个,建成“众创空间”20个,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突破1%。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西渭融合发展稳步推进,渭南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关开检,累计利用外资2.1亿美元、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2亿美元。

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执政能力进一步提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大排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审计监督和效能监察,财政预决算全面公开, “三公”经费大幅下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纠正“四风”,先后查处违纪违法公职人员2524人,干部作风持续改进。完善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工作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结率连年达到10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百姓问政、向人民报告、邀请公民进政府等活动受到群众好评,人民网留言办理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政府公信力和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同时,国防动员、国家安全、人民防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不断加强,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事业全面进步,统计、地震、气象、档案、地方志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的六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城乡面貌变化巨大、人民群众得到较多实惠的六年。六年来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是560万渭南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奋战在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干部群众,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渭南发展的各界人士、驻渭部队和武警官兵,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六年的工作,成绩令人振奋,经验弥足珍贵,六年的发展实践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必须把加快发展作为强市之要,努力保持中高速增长,不断做大经济总量,持续转变发展方式,加速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动力之源,坚持以改革破难题、添活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积极扩大对外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后劲;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长远之策,坚守绿水青山,坚持不懈地建设美丽渭南;必须把改善民生作为执政之本,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把强化责任担当作为关键之举,持续转变作风,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发展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经济总量依然偏小、结构还不优,产业转型升级任务繁重而紧迫;城镇化水平依然较低,城乡协调发展差距明显;民生改善、扶贫攻坚、生态建设等方面与群众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少数政府工作人员作风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个别指标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等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未来五年,是新一届政府任期的五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五年。综合研判这一时期,虽然我们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调整阵痛、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诸多挑战,但也面临着很多有利因素和机遇:国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我们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省上加快推进西渭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陕西东大门建设,为我们补齐短板提供了有力支撑;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积聚了发展的坚实基础和巨大潜能,正处在转型发展的新阶段,全市干部群众谋求新发展、推动新跨越的氛围空前浓厚,为实现追赶超越提供了强大动力。只要我们顺应民心、凝聚民力,把握机遇、主动作为,更加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就一定能够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的伟大胜利。

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加快发展、追赶超越、决胜小康为主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项目带动、产业提升、板块引领战略,联动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在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经济增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进入全省发展第一方阵。到2020年,力争生产总值达到2500亿元、城乡居民收入达到45900元和16000元,较2010年实现“三个翻一番多”,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城乡一体化全面推进,城镇化率达到60%,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新渭南建设迈上更高水平。

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筑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一、二、三产协调发展,着力构筑产业发达、结构合理、优势明显的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工业强基战略,以高端化、规模化、品牌化为导向,以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和县域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培育壮大清洁能源化工、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冶金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三维制造和光电等六大优势产业集群,打造西部绿色能源化工和先进制造业聚集区。力争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强市建设,以现代农业园区为引领,建设400万亩水果、200万亩瓜菜、千万头生猪、百万只奶山羊、20万头奶牛产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涉农加工,建成全省绿色食品基地和现代畜牧业示范区,打造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整合山水城陵等资源,以华山为龙头,推进全域旅游,争创4A级以上景区13个,建设2个国家旅游度假区,打造国际山水文化旅游目的地。推动现代物流、金融、科技信息和商贸服务深度融合,打造通航物流港、中西部重要的物流集散地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区。

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夯实发展基础。加快补短板、提标准,不断强化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积极构建现代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建设韩城、华山支线机场;推进渭南至蒲城、富平至韩城、临潼至潼关城际铁路和中心城市轨道交通网建设;实施合凤、榆商高速和京昆高速改扩建,构建“两纵四横”高速枢纽网络,实施国道310、省道209等公路升等改造,形成“两纵两横”一级公路主骨架,新建改建一二级公路500公里,实现城区、景区、园区间连通二级以上公路全覆盖,新建合阳至临猗、大荔至永济两座黄河大桥,推进晋陕豫省级互联互通。加快建设渭南水系。按照利用客水、蓄住洪水的治水思路,实施重点水源、防洪安澜、城乡供水、灌溉排水、水保生态、水面景观六大工程,建成水兴渭南、水润秦东的安全健康优美水系。实施渭南和富平热电联产、渭北煤电一体化、智能电网、“气化渭南”二期工程等重点项目,提升能源综合保障能力。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智慧渭南”。

三是加快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提升城镇带动能力。坚持以统筹城乡发展、优化产业布局为导向,突出地域特色和以人为核心,加快构建“一核三带五板块”产业与城乡互动融合发展的秦东新型城镇群,打造关中城镇群副中心城市。做大中心城市规模,加快“一河两岸、五大组团”发展,推进渭华城市带建设,到2020年建成百万人口中心城市。加快韩城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推进富阎一体化,将富平打造成市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推进蒲城、大荔撤县设市,做强澄城、华阴、合阳、白水、潼关等县域中心城市。推动中心城市高端制造和现代服务业、韩城新型工业和循环经济、富蒲航空和卤阳湖湿地、大华山山水文化旅游、蒲白澄合载能工业和绿色生态等五大板块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富平—韩城、渭南—潼关和黄河西岸城乡统筹示范带建设,全面加快中省市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建成300个标准化新型农村社区,实现30%的农村社区化,120万人进城落户。

四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牢固树立创新发展意识,以推进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全力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格局,持续深化行政管理、投融资、财税金融、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国家综合改革创新示范区。持续推进创新型渭南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推进校地校企合作,建立校企创新联盟,促进科技成果承接转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建成省级以上技术中心29家、检验检测中心8家。加快创新服务型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激情。推动发展空间创新,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城市的交流合作,深入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和西渭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厚植绿色发展优势。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实施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加快黄河、渭河、洛河及秦岭北麓、渭北丘陵沟壑五大生态区建设,围绕南北山地森林化、南北台塬绿色化、中部平原园林化,推进黄渭洛三河沿岸防护林、国省干线公路绿化工程以及渭北台塬、南塬水土流失治理和大荔荒漠生态系统修复,构建生态安全廊道体系。实施采煤沉陷区治理和非煤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节能降耗,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低碳社会。坚持铁腕治污降霾,实施清净水体工程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让秦东大地水更清、山更绿、天更蓝。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

六是持续改善民计民生,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感。加快弥补民生欠账,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不断为全市人民创造新福祉,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提前一年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非贫困县整体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64.4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实施13年免费教育,建设“千校达标”工程,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全部通过省级“双高双普”验收,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打响渭南职教品牌,支持渭南师范学院建设发展。实施“健康城市”建设工程,推动医疗基础设施和诊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好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统筹建设各类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实施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群众生活得更加尊严、体面和舒心。

三、2016年的主要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小康的起步之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同口径增长10%,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0%和1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单位GDP能耗下降3.3%。

着力抓好八方面工作:

(一)强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积极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坚持去产能与优化结构相结合,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户,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625亿元,增长10%。

加速产业提档升级。抢抓中省改善消费品供给、降本增效、制造业升级三个专项行动的机遇,坚持压缩和扩张并存,加大煤炭、水泥、冶金等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因企制宜、多措并举推动困难企业、高污染企业脱困升级、延长产业链,加快蒲城清洁能源二期、澄城烟厂技改、韩城腾龙陶瓷、潼金选厂、中垦乳业等项目建设,持续推动能源化工等主导产业向中高端发展。

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高新区3D打印基地建设,加快智能制造研发和产业化步伐,力争在雾化粉末、柔性显示面板等关键技术上实现突破。抓好高新区新能源汽车电池、德飞新能源、天臣新能源等项目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桩规划建设。推动中节能光伏、中科新能源、中广核风力发电等项目建设,力争新增新能源电力装机300兆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紧扣“中国制造2025”,紧盯央企京企省企、东部产业转移和西安城区企业外迁,多渠道招引一批发展潜力好、带动能力强、附加值高的重大产业类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确保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50亿元。

提升园区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园区升级创建,支持渭南经开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韩城经开区创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基地,力争大荔科技园区、澄城工业园晋升省级经开区。创新县域园区管理机制,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园区工业地产开发,盘活园区闲置土地和资源,加快标准厂房、配套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增强园区吸纳就业、集聚人口、承载项目的能力。

大力推进“双创”工作。推广临渭区、高新区经验,以工业园区、商务楼宇为重点,年内创建省级“众创空间”1个、市级10个。用足用活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加快组建“天使基金”,支持初创企业,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鼓励企业走向资本市场,推动更多企业上市融资。

(二)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做大做强特色产业。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新增高标准农田18万亩,发展节水灌溉10万亩,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210万吨以上。持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苹果、酥梨、葡萄、冬枣、蔬菜、软籽石榴和生猪、奶畜等产业规模扩张和品质提升,力争年内新增水果10万亩、设施瓜菜4万亩以上,新建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00个以上。

提升现代农业园区承载力。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土地向园区流转集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配套,推广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加快品牌创建,增强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年内新增3个省级、10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园区总面积达到86万亩。

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渭南经开区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和大荔、富平、澄城、白水等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引进培育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推动食品工业强市建设,年内新增市级龙头企业20户以上。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生态旅游等新业态,让农民分享全产业链价值收益。

(三)推动第三产业加速提档

顺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趋势,加大优质新型服务产品的有效供给,培育消费热点,力争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

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坚持品牌引领,持续推进大华山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快华山养生苑、临渭桃花源、潼关古城、渭华起义纪念地、富平国际陶艺文旅园、蒲城桥陵泰陵、大荔沙苑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住宿、餐饮、停车、娱乐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强景区承载能力,推动洽川创建5A级景区,支持华阴、韩城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大力开发文化演艺等特色旅游产品,打造精品线路,加强对外宣传与合作,提升渭南旅游全域化、特色化、品质化发展水平,力争接待游客人数和旅游综合收入分别增长10%以上。

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紧扣新型工业化和“互联网+”,积极发展电商、咨询、中介等新兴服务业和融资租赁、信息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商贸物流园、铁路物流港等项目建设。年内建成5个电商孵化园,培育10户电商龙头企业,富平、大荔、澄城、韩城争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年内力争引进域外银行2家,重视发挥保险业作用,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和非法集资行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促进消费快速增长。大力发展健康养生、家政养老等新业态,加快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城市建设,积极拓展假日经济、文化休闲等热点消费,扩大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开拓农村市场,推动消费升级增量。精心办好第26届中国厨师节,加快特色美食街区建设。抓好重点服务产业标准体系的制定和推广,推动服务业向专业化和品质化发展。年内新增限额以上贸易企业70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70亿元。

(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提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实施建设项目139个,完成投资144亿元。抓好渭东新城、西海公园、渭水生态城、人民公园建设及渭清公园提升改造,新建续建渭源街、解放路北段等13条主次干道,实施北水厂、集中供热管网、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突出加快华州区发展,推进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与主城区全面对接,开通城市公交,启动实施渭华快速干道。支持临渭区加快老城开发和城中村改造,鼓励高新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产城深度融合。加快渭河城区段景观建设,推动经开区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加速提档,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以国家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创建为抓手,狠抓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突出县城建设。积极推动县城周边乡镇转街办、村改社区工作,拉大框架,优化路网,加快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差异化、特色化,突出历史文化传承,完善功能配套,大力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增强县城吸引力。

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启动修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科学确定中心城市和县城定位。完善城镇规划和村庄规划,推进富平、华阴、大荔、韩城“多规合一”,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抓好庄里镇级市试点,持续推进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建设,狠抓新型农村社区提档升级。积极推动房地产去库存,着力建设户型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高品质小区。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实施棚改1.89万户,农村危房改造2.35万户。扎实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年内城镇化率达到45%。

(五)加快弥补基础设施短板

做好项目策划和资金筹措。紧扣中省政策取向,超前谋划储备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大专项建设基金等争取力度,大力推广PPP模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力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20亿元。

推动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加快蒲白高速、沿黄公路渭河特大桥、黄河禹门口大桥、国道310、国道342等工程建设,力促韦罗高速尽快复工,启动建设关中环线东扩项目,积极做好京昆高速改扩建、合凤高速、省道209等前期工作,新建改建县乡公路350公里,力争公路建设完成投资30亿元。持续推进高铁公交化运营,争取动车在蒲城设立停靠站。扎实推进韩城、华山支线机场和渭南至潼关、渭南至蒲城轨道交通建设等前期工作。

推进水电热气等基础建设。全面启动渭南水系建设,编制建设规划和方案,掀起新一轮水利建设热潮,年内完成投资15亿元。加快卤阳湖湿地生态水系建设,推进黄河小北干流和南山支流综合治理,加快二华蓄滞洪区尾留工程建设,实施二华干沟改造利用工程。推动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年内建成抽黄供水工程,启动引清济湭和五大灌区扩灌工程前期工作。力争中心城市热电联产项目上半年开工、富平热电联产项目年内建成,建设中心城市等3个110千伏变电站,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扎实推进“气化渭南”,建成卤阳湖至白水、合阳至澄城等输气管道,年内县城全部实现管道供气,天然气用量突破4亿立方米。

(六)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狠抓节能降耗。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突出抓好电力、钢铁、焦化等领域节能降耗,编制重点用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严格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展低碳商业、低碳城镇和低碳社区试点,大力倡导低碳生活。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扎实推进“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和新一轮渭河治理三年行动,集中开展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加快蒲电、渭化等提标改造,加强城市污水归集和污泥安全处置,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强化油烟、扬尘和尾气整治,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260天以上,渭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

致力改善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红线”意识,坚决打击非法采石,切实抓好秦岭北麓和渭北采石区生态修复。实施“绿化秦东大地、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加快郑西、大西高铁绿色长廊建设,扩大黄渭洛河防护林规模,完成造林绿化3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350平方公里。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管理,加快黄河湿地晋升国家自然保护区工作。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本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七)以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按照与城镇、园区、中心村“三靠近”原则,积极推进易地搬迁,年内搬迁1.3万户4.9万人。统筹推进贫困村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旅游、光伏、电商等产业项目,实现产业脱贫。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贫困家庭在校生助学体系,强化教育脱贫。实行农村低保标准与脱贫标准“两线合一”,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落实社保兜底脱贫。年内确保21万人脱贫、230个村退出贫困村。

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去产能”分流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全年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万人。探索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做好失地农民、个体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的社保工作。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养老设施建设,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

积极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千校达标”工程和“九项示范校”创建,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81所,创建标准化学校150所,中心城市新建4所中小学校,加大县城学校建设力度。力促潼关、华阴、白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验收,澄城、华州等县市区通过省级“双高双普”验收。实施高中阶段三年免费教育,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加快中职资源整合,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推进县镇村医疗一体化。全面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实施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工程,推进县级健身活动中心和镇村文化体育惠民工程建设,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通过国家验收。办好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及“丝绸之路”国际青年足球赛、国际马拉松赛、自行车赛等重大赛事,保障群众基本文体需求。

着力维护和谐稳定。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扎实推进平安渭南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持续推进双拥共建。一如既往地支持驻渭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健全国防动员体系,搞好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建设,推进国家双拥模范城创建,不断开创双拥共建工作新局面。

(八)持续推进改革创新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做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镇村综合改革后续工作,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权力清单”、建立“责任清单”,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年内建成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加快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支持韩城计划单列市试点建设。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绩效。深化国企改革,着力推动中介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稳妥清退“僵尸”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试点,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加强“三资”管理,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推动创新型渭南建设。实施科技统筹创新工程,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提升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服务能力,大力引进创新型人才,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年内新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0个、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0个,技术合同成交总额达到2亿元,专利授权量达到500件。

扩大对外开放。推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西渭、富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产业协同发展,争取与西安在口岸、综合保税区等开放政策上互认共享。充分发挥渭南海关作用,推广“铁海联运”通关模式,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力争全年进出口总额实现2亿美元。

四、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新常态、新形势、新目标,要求我们必须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创新管理,全面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依法履职尽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不断把政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开展“七五” 普法,巩固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成果。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的意见,重视司法、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开展百姓问政、向人民报告、邀请公民进政府等活动,努力打造运行规范、公开透明的阳光政府。

持续改进作风。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提升服务质量。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从群众中不断汲取智慧和力量。建立合理容错机制,把干部在推进改革发展中因缺乏经验而出现的无意过失和错误失误,与令行不止、明知故犯、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鼓励干事,激励探索,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的创业创新热情。完善落实推进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健全考评机制,加大问责问效,严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努力打造勤政精干、务实为民的效能政府。

加强廉政建设。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质询问责等制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前移审计、监察监督关口,强化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监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大力倡俭治奢,坚持政府所有收支一律纳入预算管理,所有公共资金一律接受审计监督,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会议、文件持续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不断下降,努力打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廉洁政府。

各位代表,渭南发展已站在新的起点,追赶超越的蓝图催人奋进,决胜小康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奋力拼搏,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新渭南而努力奋斗!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2月29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渭南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要求,要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组织实施好“十三五”规划纲要,确保“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年2月29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十三五”(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战期,是加快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新渭南的关键时期。根据中、省《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本规划纲要。

  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努力实现追赶超越

全面总结“十二五”发展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发展阶段,深化市情认识,抢抓战略机遇,主动适应新常态,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努力实现追赶超越、开创全面科学发展新局面。

1.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抢抓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机遇,积极应对错综复杂宏观环境的严峻挑战,紧扣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加快推进“三区”建设、“四化”同步战略,在加快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活力新渭南等诸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十三五”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综合实力持续增强。生产总值迈上千亿元台阶,年均增长12.1%,2015年生产总值达到1469.0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7452元,年均增长11.8%,是“十一五”末的1.8倍。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2.06亿元,年均增长16.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7403.58亿元,年均增长2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03.22亿元,年均增长16.7%。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在全省的位次前移。

转型发展步伐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加快,能源化工向中高端延伸,3D打印、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起步良好,非能工业产值占比提高8个百分点,渭南高新区获批国家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渭南经开区、韩城经开区晋升省级开发区,富平新兴产业园、蒲城工业园获批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全市工业园区发展到20个,入驻企业近千户。企业上市实现突破,黑猫焦化、伟恒生物、红星美羚上市融资。现代农业发展迅猛,粮食生产连年丰收,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到346个,总面积达到80.8万亩,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388家,白水苹果、大荔冬枣、蒲城酥梨、临渭葡萄、韩城花椒成为农民增收的知名品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华山晋升国家5A景区,少华山、陶艺村、洽川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全市A级旅游景区发展到36家,2015年接待游客4219万人次、综合收入323.8亿元。电子商务企业达到248家,白水、蒲城被命名为全省电子商务示范县,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等成为拉动消费新的增长点。

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大西客专、渭蒲高速、渭玉高速建成通车,沿黄公路合阳东雷至大荔赵渡段、国道108渭南至大荔段等20个国省道改造项目建成,黄韩侯铁路、西南铁路复线开通运行,新改建各类公路1709公里,县乡村公路成网通达,通行能力明显提高。渭河综合整治、灌区改造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加快推进,抽黄供水工程输水管道全面建成。秦岭7、8号机组建成投运,新增火电装机120万千瓦;建成750千伏洛川-信义-西安南线路,完成咸林输变电工程等5项330千伏电网建设项目,供电保障能力达到400万千伏安。关中环线渭南段、韩城-渭南-西安、华县-潼关等输气管线建成,新增高压管线245公里,县城以上气化率达到50%以上。

城镇建设提速升级。中心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华县实现撤县设区,中心城市五年累计实施建设项目860余个,总投资957亿元,市中心医院、体育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博物馆等建成投用,供、排水管网覆盖建成区90%和70%,城市品位和首位度不断提升,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积极争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和棚改资金,累计争取专项建设基金18亿元、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贷款121.59亿元。县域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产业、人口聚集和综合承载力增强,22个省市重点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实施项目1100个,瓜坡镇、庄里镇等18个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城镇化水平提高到41.8%。城镇体系日趋合理,秦东城镇群架构初步形成。

社会民生显著改善。坚持新增财力和财政支出的两个“80%”用于民生,累计投入达到814.7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899所、幼儿园329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启动实施,城镇基本医疗覆盖面和新农合参合率均达到99%。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5.9万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2.8%和16.4%,收入比从3.64下降到2.9。建成各类保障房11.3万多套,完成投资334.3亿元。28.88万城乡低保人口实现应保尽保,51万人享受移民后期扶持政策,216.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得到解决,3.5万户低收入家庭住进了保障房,80.4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文化、教育、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基本公共服务逐年改善,建成城乡体育惠民工程2028个,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平安渭南建设迈入新水平。

生态环境日趋优化。突出“治水、绿化”两件大事,秦岭北麓生态保护、秦东大地园林化工程和关中水乡全面实施,滨河生态走廊、城市生态公园相继建成,累计完成工程造林219.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5.5%。节能减排深入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如期达标,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7.3%。秦岭北麓非法采石和富平、蒲城土法石灰窑得到彻底整治,秦岭北麓、韩城龙门等重点区域和行业污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治污降霾成效明显,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省级卫生县城实现全覆盖,21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基本达标,洽川等8镇12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镇村,新增国家级试点湿地公园8个,“大水、大绿、大空间”的生态格局逐步展现。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简政放权、食品安全监管、商事制度、公务用车改革在全省率先启动,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一元剧场”模式、农技服务“大荔模式”成为全国改革典范,韩城省内计划单列试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进展顺利,政府机构改革、镇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市广电、电影传媒、演艺集团三大公司成功挂牌,我市被授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组建了市产业投资、华山旅游、农业投资等市属国有公司,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合作共建中哈人民苹果友谊园,与韩国龟尾、安徽宣城缔结友好城市。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进一步加强,西渭融合不断深入,初步实现西渭轨道交通公交化运营,渭南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海关货物监管场所“三位一体”基础设施建成投用,对外开放度进一步提升.

  “十二五”是我市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城乡面貌持续改善、民生事业持续加强的又一个大好时期,美丽渭南展示出更加绚丽的色彩,积累了在应对复杂局面、风险挑战中推动科学发展的宝贵经验:必须坚持狠抓项目建设不动摇;必须坚持创新驱动转型不放松;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不迟疑;必须坚持改善保障民生不懈怠;必须坚持优化发展环境不折腾;必须坚持以“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自我加压,主动作为,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这些经验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

2.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世界经济深度调整,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过多年发展,渭南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进入转型发展的持续上升期,面临诸多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机遇。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强势推进,我市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中心区位优势将更趋明显,有利于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教经贸合作、电子商务、能源资源开发、生态环保等方面开放合作,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先进技术和产业承接,促使特色优势产业“走出去”,深化与沿线区域全面开放合作带来重大战略机遇。二是经济进入“新常态”带来的机遇。“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持续加力,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新“四化”深入推进,国家高度重视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促使制造业向中高端发展,突出推进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为我市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三次产业结构带来难得机遇。三是加快区域融合发展带来的机遇。随着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培育新的增长带,为我市整合要素资源,加快融入大西安都市圈,建设关天经济区次核心城市和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合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陕西东大门,打造新的增长极、实现赶超发展提供了强大引擎。四是创新创业协同发展带来的机遇。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中国制造2025”行动和“互联网+”计划,积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新一轮技术革命,3D打印、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快速起步,科技创新、互联网思维与传统产业“嫁接”将产生巨大能量,为我市带来了新的产业发展和消费空间。

在看到发展机遇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十三五”时期发展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与问题:一是经济总量偏小。全市人口占陕西省的14%,而生产总值仅占全省总量的8.1%。二是结构不够优化。非农就业低,农业基础地位还不牢固;新型工业化程度低,产业聚集效应不突出,重化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7%,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偏低。三是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高。市场主体不强,产业和投资效率不高,以创新驱动为支撑的新动力尚未有效形成;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低,农民增收的基础还不牢固;城镇化水平低,中心城市承载功能较弱,县城和小城镇主导产业不突出;对外开放度低的问题依然明显。四是要素制约明显。经济发展的供给条件趋紧,新增劳动人口减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增强。五是扶贫任务艰巨。全市还有5个国家级贫困县,约64.4万人口亟待解决贫困难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进取意识和创新意识,切实加以解决,全力推动“十三五”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追赶发展。

3.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加快发展、追赶超越、决胜小康为主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项目带动、产业提升、板块引领战略,联动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引领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渭南新局面。

4.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发展,实现追赶超越。牢固树立创新发展意识,把创新作为爬坡过坎、引领发展的根本途径,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激情,不断推进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为转型发展追赶超越增添新活力。

坚持协调发展,实现提质增效。更加注重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平衡性,促进三产融合、四化同步,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着力破解瓶颈制约,加强薄弱领域,增强发展后劲,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格局。

坚持绿色发展,实现生态环保。坚持把绿色可持续发展放在突出位置,植根于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营造崇尚生态文明新风,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着力打造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新渭南。

坚持开放发展,实现合作共赢。坚持实施开放开发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大与毗邻地区及国内外发达地区的深度合作,主动用优越资源和产品走出去拓展市场,更好地把先进技术和模式引进来推动发展,以大开放拓展发展新空间,增强发展新动力。

坚持共享发展,实现和谐包容。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发展积极性,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推动包容性普惠性发展,使每个人的才能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5.战略定位。

国家中小城市改革创新示范区。通过综合试点改革,不断提升城市资源聚集能力、人口吸纳能力和产业承载能力,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依托“一带一路”、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西渭一体化等政策机遇,发挥先行先试引领作用,探索创建各类中省示范区、试点区,努力把渭南建设成为内陆开放开发高地和最具活力的中心城市。

大关中城镇群副中心城市。立足地处大西安和黄河金三角融合区域,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加快百万人口大城市建设,构建秦东城市群带,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陕西东大门,成为融入大西安、辐射大关中、带动晋陕豫金三角的区域中心城市。

西部绿色能源化工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以装备制造、现代能源化工、新能源新材料为重点,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深化多层次宽领域交流合作,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加速新型工业强市建设,建成陕西新的经济增长极。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坚持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品牌培育、科技服务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做强优质粮食、有机果品、设施蔬菜和现代畜牧四大产业,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建成西部一流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

国际山水文化旅游目的地。依托华山、黄河、渭水等山水资源禀赋和历史文化传承优势,弘扬“华夏之根、文化之源、河山圣地、人文渭南”文化品牌,推进文化旅游生态大融合,打造以自然山水、历史人文和生态休闲为主题的旅游特色品牌和精品线路,建设国际山水文化旅游目的地。

6.发展目标。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要求,立足现状补短板,发挥优势上台阶,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多,综合经济实力明显提升,进入全省发展第一方阵,在产业转型升级、城乡一体、生态文明、改革开放、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新渭南建设迈上更高水平。

经济实力得到新提升。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地方财政收入质量和结构明显提升,增速与经济实现同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保持在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左右。

结构优化实现新突破。新型工业、现代农业、服务业加快发展,主导产业不断壮大,产业体系特色更趋鲜明,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10:55:35。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8%以上。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以上。

民生改善达到新水平。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4%以内。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2.5%和13%。城乡一体化全面推进,城镇化率达到60%。

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经济增长、人口布局和资源环境承载力更加协调,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经济快速发展,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10%,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6%。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改革开放开创新局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管理、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发展环境水平显著提升,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和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区域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

二、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增强优势产业竞争力

坚持工业强基战略,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以高端化、规模化、品牌化为导向,促进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加快开发区(园区)创新转型,做大做强龙头骨干企业,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3500亿元。

7.培育壮大六大优势产业集群。

清洁能源化工产业集群。按照“优煤、拓电、增气、扩化”的思路,加大能源的清洁利用和综合利用,打造清洁能源化工产业集群。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推进煤炭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加大开采加工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企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和资源利用率。积极实施煤电化、煤气化、煤焦化、煤液化,加快煤层气、氦气勘探开采步伐,实施渭北低热值电厂、煤制天然气多联产示范项目,建设千万级火电基地、千万吨焦炭生产基地。推进能源资源深度转化,大力发展煤化工下游高端产品,依托渭化、陕化和蒲城清洁化工三大新型煤化工基地,加快推动煤化工向有机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延伸,重点发展延伸煤烯烃、煤烷烃、煤炔烃三大产业链,开发氟碳素、有机化学试品、聚氨酯、高性能显示材料、长寿命光缆护套材料、乙丙橡胶新产品,打造陕西东部500亿精细化工基地。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实施渭南中心区地热能利用试点工程,建设潼关、白水、合阳、韩城低风速示范风电场,加快推进大荔、蒲城、白水、潼关、合阳、澄城光伏基地及大型公共建筑、公用设施、工业园区、农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打造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和全省地热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十三五”末,火电装机容量达到1200万千瓦,煤层气开采量达到5亿立方米以上。LNG清洁能源液化能力达到100万吨,新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达到250万千瓦。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推动现有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先进制造、交通、能源和环保等重点领域,积极引进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化装备,突破在线远程诊断等先进技术,推动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加快与周边产业的协作配套,提升零部件和配套产品的技术水平,促使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重点发展工程机械、印刷机械、通用航空、汽车零部件、轨道交通装备、环保装备和专用设备等制造业,打造集成化、高端化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快建设西部轨道交通产业基地。依托卤阳湖和富平优势资源,推进国家民机试飞中心建设,打造集航空制造、民机试飞、培训和物流为一体的通用航空产业园。

高端食品医药产业集群。依托经开区、富平、大荔、白水农副加工基础,大力发展绿色生态食品产业,延伸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支持果蔬汁饮料、配方奶粉、发酵乳等产品技术升级,扩大粮油、畜产品加工等生产规模,积极开发烟酒、冷冻食品、优质饲料以及营养保健品等,打造500亿高端食品产业集群。依托华阴、高新、临渭、经开等医药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医药产业,延伸特色制剂、原料产业链,积极引进生物制药等高科技药品生产企业,开发现代中药、医药保健品。加快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重点发展生物医用材料、人工关节等医疗器械和医疗产品,建设3D打印医疗产业研发生产基地。

绿色冶金建材产业集群。推动有色冶金结构调整,紧盯产业用钢、高铁轨道用钢市场发展方向,大力开发特种钢、优质钢、合金钢等高附加值产品,推进龙钢技术改造和品质提升,加快中德铸造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千万吨精特钢和钢铁深加工基地。聚焦钼化工提取提纯、冶炼锻造、化学合成、钼基合金等关联产业,大力发展钼基新材料,重点发展高性能钼合金、钼烧结板、钼靶材、钼异型材、钼丝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快建设国家级钼及钼化工、钼合金产业聚集区,打造中国钼都。加大潼关黄金中深部整装探采力度,加快黄金检测中心建设,延伸黄金加工产业链,全力打造西部黄金加工中心。充分发挥铝电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航空铝材产业,提升科技创新和产品附加值。积极发展绿色建材,改造提升水泥、陶瓷、白灰等传统产业,以煤矸石、粉煤灰、石材废料、冶金化工废渣为原料,大力发展新型墙体和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化学建材等建筑材料,打造绿色建材基地。

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以汽车动力电池为主的核心部件生产,组建新能源汽车创新技术联盟,重点发展汽车电池、电机、电控、传动、充电等核心部件产业,延伸新能源汽车核心配件产业链。加快高新区10GW新能源汽车电池项目、德飞新能源电池三期项目实施,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到2020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万辆,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销售及维修中心、充电站建设,打造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产业集群。

三维(3D)制造和光电产业集群。全力推动增材制造产业发展,面向航空航天、汽车、船舶、医疗器械、文化创意等重点行业,加大3D打印专用金属材料、智能材料、合成生物材料研发,加快材料、数字化设计、快速成型、关键部件等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化步伐,形成集研发、材料、装备、服务于一体的增材制造产业链。推动LED产业与通信、医疗和农业领域的融合,加大LED发光材料、液晶显示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半导体照明、电子级NPM、液晶显示和电路控制芯片等光电产业,建设光电产业园。

8.优化提升开发区和产业园区。

统筹规划园区建设,提高园区综合配套能力,引导转移产业向园区集聚,集中力量抓好一批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建设,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形式与发达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促进园区转型升级。

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出高新技术自主研发、创新转化和产业孵化,优先发展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增材(3D打印)制造等新兴产业,完善金融、科技、信息、研发等要素服务体系,加快城市设施、功能再提升,不断增强产业竞争力、创新驱动力和空间承载力,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进“飞地经济”模式发展,打造创新高地、产业新城和城市新区,建设国内一流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

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出新兴产业和生态田园新城建设,重点发展农业机械、食品加工、医药和节能环保装备等产业,完善加工、仓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休闲、疗养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产业转移、创业投资的新平台,努力建设中心城市渭北生态新区、低碳产业高地和秦东物流陆港。

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依托国家民航试飞基地和通用航空产业园,优化组团式开发,积极引进大企业大集团,突破发展通用航空服务业和航空装备制造业,聚集发展民机试飞、航空博览、飞行培训、航空体验等关联产业,积极引进高科技产业集聚,实施生态保护开发,打造湿地生态保护示范区、航空新城和高科技产业基地。

韩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韩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发展,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巩固提升能源、煤炭化工、钢铁等产业,加快以精细化工、新型陶瓷、高端铸造业为主导的能源化工和高端铸造产业聚集区建设,打造国家级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与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

富平高新技术开发区。高起点建设富平高新技术产业园,重点发展以航空、汽车配件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机械电子、大数据服务、绿色食品加工、生物医药和新兴服务业等产业。

蒲城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推进蒲城清洁能源化工项目二期和渭北煤化工业园建设,延伸精深加工产业链,带动能源化工、新型材料、生物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打造关中绿色能源化工产业集聚区。

县域特色产业园区。完善提升大荔科技产业园、澄城工业园、富平庄里工业园、华州区高新技术园、合阳县工业集中区、潼关黄金工业园、白水雷公循环经济产业园、渭南创新创业基地等特色工业集聚区,推动大荔科技产业园、澄城工业园、白水苹果科技产业园建设省级开发区。园区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

9.加快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和品牌建设。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为引领,以龙头骨干企业为依托,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企业战略性重组、强强联合,积极培育一批创新型、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达到600户以上,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企业达到50户。实施名牌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共性质量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积极开展凹版印刷、钼冶炼、3D打印等标准化研究,加快建设无人机、化工、钼、黄金、LED等质检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实验室,推动金钼股份、北人印机、清洁能源、陕富面业等品牌建设,力争培育一批国家知名品牌。

三、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农业现代化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坚持高效、安全、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持续提升现代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0.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突出抓好整镇连片、高产高效现代粮食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进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65万亩;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节水改造,新增恢复灌溉面积85万亩。稳定优质小麦生产,扩大玉米、红薯等优质杂粮基地,因地制宜发展花生、“双低”油菜等专用油料基地。实施优质粮食丰产增收工程,推广土壤改良施肥、农机农艺融合、良种科研繁育等,开展高产创建和增产模式攻关,提高粮食产能。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0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220万吨以上。

11.提升果菜畜产业化水平。加快推进果业转型升级,按照“调整结构、优化品种、提升品质”的思路,以品牌创建为龙头,继续实施全市水果公用品牌战略,大力推广矮砧苹果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先进果园管理技术,实施星级果业标准化示范园创建工程,打造白水苹果、蒲城酥梨、大荔冬枣、临渭葡萄、合阳红提等中国果业知名品牌,建设陕西现代果业强市。到2020年,全市水果面积发展到400万亩,产量达到600万吨,优果率达到85%以上。大力发展设施瓜菜,推进设施瓜菜基地、日光温室和标准化大棚建设,瓜菜面积达到200万亩,努力把渭南建成西安的“大菜园”和陕西绿色食品基地。继续扩大核桃、花椒、红枣、柿子干杂果经济林基地,大力发展金银花、药用菊等特色林地产业,到2020年,全市干杂果经济林面积达到300万亩,建成全省绿色生态产品基地。实施畜牧业产业化工程,以建设千万头生猪、100万只奶山羊、20万头奶牛、亿只肉(蛋)禽产业示范基地为重点,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生产,完善加工流通体系,建成陕西现代畜牧业示范区。

12.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坚持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加快推进“一县一业”工程,促进产业聚集,重点抓好渭北水果聚集区、灌区瓜菜聚集区、特色果业聚集区、沿山特色干果聚集区和沿河特色水产聚集区建设。实施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和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园区集聚,新建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30个,提升改造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00个,各类园区面积达到230万亩。围绕特色优势产业,以经开区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为引领,加快大荔食品工业园区、白水苹果科技产业园区、韩城国家级花椒产业园区等建设,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建设一批农产品深加工聚集区。巩固提升“大荔模式”,建设先进技术应用推广、科技创新中心和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平台,完善农产品交易、粮油仓储设施提升改造,推动农产品配送与社区超市、电商全面对接。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创意观光农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绿色安全。

13.提高农民增收能力。加快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建立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扩大农业政策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支持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开发民俗旅游休闲、建筑、物流等非农产业。加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公平的就业环境和更多的就业岗位。推动农村土地、林地等资源的资产化置换、股权化流转,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四、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充分发挥山水资源和历史人文优势,推进文化旅游、现代物流、金融和信息服务的深度融合,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经营理念,改造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加快服务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现代服务业聚集区。

14.大力发展旅游业。

构建大华山景区旅游格局。加大资源整合开发力度,依托“山水城陵”自然人文优势,整体推进黄、渭、洛三河文化和山水风貌大景区建设,构建“一核三圈八区”旅游发展格局。积极推进华山申遗、国家地质公园申报,实施华山医疗养生中心、文化艺术中心、温泉风情小镇、古柏行景观恢复等工程,建设国家旅游渡假区和世界一流精品景区。

建设精品文化旅游景区。以华山、少华山、天留山、金粟山、林皋湖为载体,打造山水旅游景观带。大力推进白水仓颉庙、唐帝王陵、司马迁祠、韩城古城、潼关古城、魏长城等景区开发建设,建设历史人文基地。挖掘整合革命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以渭华起义纪念地、习仲勋故居等为依托的红色旅游综合发展示范区。以健康和自然为主题,依托华山御温泉、洽川湿地、韩城禹门口、大荔沙苑和渭北葡萄产业园等特色农业优势,积极开发温泉养生、探险漂流、农事体验、民俗娱乐、野外露营等新型旅游产品。以卤阳湖航空产业园和航天博物馆为平台,完善集航空航天知识普及、飞行体验为一体的新景区。推进以经开区食品加工、潼关矿山企业为载体,大力发展工业旅游。

提升旅游综合服务水平。统筹规划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秦东旅游大环线,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提升景区设施配套和服务水平。实施景区升级上档,加快洽川景区、韩城司马迁祠、少华山森林公园、尧头窑生态景区申报国家5A景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升旅行社综合服务能力,积极与国内重要旅游城市、旅游目的地开展旅游合作,建立旅游信息共享和客源互送机制。

15.积极发展特色文化产业。

培育文化市场。充分发挥国有文化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组建渭南文化产业投资公司,设立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引导富平陶艺公司、潼关黄河旅游公司做大做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加快发展。实施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做强文体演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主导文化产业,发挥区域文化资源优势。

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注重传统文化与现代元素结合,加强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学美术精品创作,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华山风骨、渭水襟怀”精神,反映渭南发展成果的“大戏、大片、大剧、大作”。加强秦腔、迷胡、老腔、阿宫腔等地方剧作艺术创作,推动文化传承和创新发展,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运用主流媒体、公共文化场所等资源,大力推广主流文化,统筹文化惠民工程,让文艺精品、经典走进基层、面向群众。

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整合文化资源,通过文化开发、整合提升、历史复原等创新手法打造一批文化旅游项目,形成“风追司马”“诗经之源”“智取华山”“文字寻根”等文化旅游品牌。加快文化与科技融合,培育发展数字传媒、动漫设计、广告会展、文化创意等新兴文化产业,建设一批中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强化文化与金融融合,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投资,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推动文化和设计融合,培育壮大皮影、石刻、陶艺、纪念品等工艺美术业,形成具有秦东特色的文化产品。

16.加快发展新型服务业。

 现代物流业。围绕渭南主城区陆路口岸、市区综合商贸物流园、渭南铁路物流港,完善铁路、公路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提升渭南海关监管场所平台功能,建设辐射中西部地区的物流集散中心和物流集散基地。加快建设潼关现代物流港、华州区物流园、韩城龙门物流中心、大荔汽贸物流园以及白水苹果物流港等农产品物流设施,完善物流货运站点和配送网络。实施“互联网+物流业”计划,加快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培育供应链管理、物流金融、电商物流、大宗商品物流贸易等新型业态,引进培育一批知名物流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推动卤阳湖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发展航空会展、维修租赁、培训等航空服务……

科技信息服务业。推动科技与研发设计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围绕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科技研发、工业设计、软件设计、咨询策划等服务,搭建重点行业研发设计平台,培育市场化新型研发和服务外包新业态。建立科研开放共享机制,支持各类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战略联盟、企业研发中心等开展协同创新。运用大数据技术,搭建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与开放,推动政务服务、社会综合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信息化进程,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建设电子商务、社会信用体系等,加快实施“互联网+”带动战略,推动互联网与装备制造等优势特色产业的深度融合。

商贸服务业。科学规划布局城乡市场网点,突出抓好城市商业综合体、国际会展中心、城乡连锁超市、家居建材市场、商品物流配送中心、汽贸城、特色美食商业街区建设。加大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力度,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培育本土电商企业,引进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加快电子商务园区建设,不断创新商业模式,提升产业化水平。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市场建设,完善有序衔接、城乡一体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实施居民生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建设一批集标准化菜市场、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再生资源回收点等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

健康养老产业。充分利用丰富地热资源,加快华山医养中心建设,开发养生保健、康复疗养项目,支持华阴打造成为全国健康养老产业基地。推动医养结合,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大力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营养辅导、母婴照料、康复中心等专业机构,推动健康旅游、健康保险服务业发展,培育大健康产业链,大力发展老年日常照料、养生保健、老龄教育、心理慰藉、康复疗养、应急救助等服务项目,构建医养结合的养老养生产业体系。积极发展体育经济,进一步拓展体育产业领域,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用品销售业、体育场馆服务业和体育培训、咨询和中介服务业发展,培育一批示范效应明显的体育企业,打造体育品牌赛事,建设鲜明特色的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引导体育消费优化升级。

五、构建秦东城镇群,统筹引领区域协调发展

17.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原则,优化城镇布局,拉大城市骨架,培育壮大中心城市,优化提升县城中心城市和重点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乡一体化。

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实施“北进、南优、西融、东拓”战略,加大“一河两岸、五大组团”开发,加快西渭一体化融合发展,完善改造中心区,同步提升华州区,加快组团内部市政设施、组团之间快速干道联通,加大旧城、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雨污分流能力,强化社区、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率先做大做强渭华城市群带,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到2020年,建成百万人口晋陕豫区域中心城市,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

推动韩城实现突破发展。科学合理配置空间资源,统筹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需求,搭好城乡空间布局框架,明确城镇发展的载体和边界。按照“北林、南扩、东靠、西拓”的城市发展思路,推进韩城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促进与黄河沿岸区域县市协同创新发展,建设产业集聚中心、区域交通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创新中心、卫生医疗中心、公共服务中心,构建“一带两河三区四镇”的战略空间格局,打造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

加快富阎融合发展。统筹富平-阎良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技优势,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优化产业合作布局,大力发展航空航天、装备制造、文化旅游、都市农业等主导产业,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富阎同城化进程,推进富阎城际轨道交通、富阎快速干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水电气等市政管网设施,推动富阎一体化发展,打造西渭融合发展的先行区。

推进区域中心城市扩容提质。优化空间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聚集人口和生产要素,加快工业化步伐,打造区域中心城市。支持华阴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名市建设。推动蒲城、大荔、澄城撤县设市,打造区域副中心城市。加快合阳、潼关、白水等县域中心城市建设。

积极培育重点示范镇。完善重点镇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建设规划,实施标准化配套建设。加快推动毗邻县城的城镇融入县城,稳步推进省市重点示范镇建设,打造成为县域副中心。加快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积极推进道路、供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延续传统格局和文化风貌,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宜居宜游的特色小镇。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标准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实施社区化新农村建设工程,整合涉农资金,完善农村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中心村整合,坚持规范提升一批、示范带动一批,建成300个标准化新型农村社区,实现30%的农村社区化。

提升城市品质。坚持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市发展全过程,积极推进“地下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城市增绿扩绿工程,加大城市公园、绿地、绿道等规划建设力度,推进蓄水建湖、活水兴城,实施渭河城区段滩区退耕还湖还湿地工程,建设滨河生态休闲走廊。挖掘城市文化特色和遗址资源,建设渭南老街、名人故居、风情小镇等一批延续历史、传承文化、保护遗产的标志性工程。推进智慧城市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健全智慧城市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开展低碳城市、城镇和社区创建活动。科学定位城市功能定位、人口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信息化、智能化,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位。

18.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城中村和城镇棚户区改造,推进移民搬迁安置房建设和农村土坯房改造,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和移民搬迁土地供应,完善租赁补贴制度,推动落户农民享有城镇保障性住房。落实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扩大城乡公共服务覆盖面,统筹布局和加快建设标准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设施,健全县、镇、村三级联动便民服务网络,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120万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多渠道消化商品房库存,加大信贷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住房租赁市场,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9.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保障和生态保护一体化均衡发展,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积极推进富(平)—韩(城)城乡统筹示范带、渭(南)—潼(关)城乡统筹示范带、黄河西岸城乡统筹示范带建设,统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厕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公共设施和服务网络向乡村延伸,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实施“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工程,开展“十个一”民风建设系列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宜居的幸福家园。

20.推动重点板块协同发展。按照板块引领思路,以统筹城乡发展、优化产业布局为导向,突出核心引领、板块联动、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一核”(中心城市)、“三带”(富平—韩城城乡统筹示范带、渭南—潼关城乡统筹示范带、黄河西岸城乡统筹示范带)、“五板块”(中心城市板块、韩城经济板块、富蒲经济板块、大华山旅游板块和蒲白澄合经济板块)”的产业与城乡互动融合发展的空间开发大格局。

中心城市高端制造和现代服务业板块。涵盖临渭、蒲城、高新、经开、华州、卤阳湖等地。在中心城市与富平、卤阳湖之间建设环西发展带,打造渭富组团。依托良好的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加强研发和创新能力培育,加快发展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增材(3D打印)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科技研发、金融商务、文化创意、咨询设计、仓储物流、航空物流及航空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吸引高端要素集聚,推动制造业服务化,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打造高端制造与现代服务业基地。

韩城新型工业和循环经济板块。整合黄河沿岸资源优势,改造提升钢材、煤焦化和能源等基础产业,积极引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配套、新材料等延伸产业,拉长产业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物流业、文化教育和医疗产业,提升板块综合配套服务能力与水平,打造秦晋豫毗邻区域中心城市、黄河沿岸新型工业强市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富蒲航空和卤阳湖湿地板块。突出发挥富平紧邻阎良的地缘优势,主动承接阎良航空产业转移,着力发展航空装备制造、新材料、新型商贸和红色旅游等产业,构建航空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打造渭南北部经济新引擎。依托卤阳湖湿地自然资源,加快湿地生态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关中国家湿地公园。

大华山山水文化旅游板块。涵盖临渭、华州、华阴、潼关、大荔、合阳等区域。依托秦岭北麓生态休闲旅游环线、沿黄河旅游景观带,整合旅游资源及要素,统筹谋划黄、渭、洛三河文化和山水风貌大景区建设,积极开发新型旅游产品,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国际山水文化旅游目的地。

蒲白澄合载能工业和绿色生态板块。涵盖合阳、澄城、白水、蒲城等区域。依托资源禀赋和龙头企业,以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为主导方向,大力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加快资源整合和产业转型升级,延伸壮大特色产业链,重点加快发展煤化工、新能源、新型建材等主导产业,优化提升绿色食品与大宗粮果畜深加工等产业,培育壮大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战略性支柱产业,加强渭北生态建设,打造区域新的经济增长极。

21.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通过产业扶持、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解决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制度覆盖范围,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加强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科学分类,实现精准扶贫常态化、动态管理长效化。巩固和完善专项、行业、社会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实施产业精准扶贫,合力推进秦岭北麓、渭北旱塬和煤矿沉陷区易地扶贫搬迁,加大集中安置点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创新帮扶工作机制,深化“三联三包”帮扶行动,搭建社会扶贫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加大贫困人口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活力,坚定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逐级落实扶贫开发主体责任,实行最严格考核督查问责,确保各项脱贫政策落地实施,“十三五”末,实现64.4万贫困人口提前脱贫。

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发展保障能力

完善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区、园区、景区及中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畅通便捷、城乡共享的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实现基础设施的网络化、智能化和精细化。

22.构建现代综合运输网络。大力推进铁路、公路、轨道、航空等交通设施建设,构建综合、智慧、绿色、平安的现代交通体系,强化渭南连接南北、辐射东西的交通枢纽地位,建成对外2小时辐射圈、内部1小时通勤圈、主城区半小时通达圈的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体系。

充分发挥郑西客运专线和陇海铁路运输大通道作用,加快推进渭南-蒲城-白水、西安-韩城、临潼-华阴关中城镇群城际铁路网建设,启动中心城市轨道交通网建设。积极推进渭南-运城高速公路(渭西咸高速)、京昆高速复线、合凤高速、京昆高速与青兰高速连接线(韩城段)、榆商高速渭南段、韦罗高速建设,建成沿黄公路、国道310华阴至渭南和潼关县城过境段改扩建、国道108合阳县城过境段、国道327韩城段、省道209蒲城过境段一级公路、关中环线渭南段改造。加快城区、园区、景区连接线建设,建成渭南-富平快速干道,实现县城以及大部分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通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合阳-临猗、大荔-永济跨黄河通道,推进晋陕豫省级互联互通。以低空空域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渭南华山、韩城支线机场建设。

23.加快渭南水系建设。统筹谋划水资源利用开发,全面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以“二华夹槽”蓄滞洪区为重点,实施渭河南山支流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促进水系外部联通、内部循环、互为补充。加快抽黄供水、引清济湭、洛惠渠渠首加闸、洛河“引干入支”等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统筹利用黄、渭、洛河水资源,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加快实施县城供水、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推进“五大灌区”扩灌提升、节水改造和配套联通工程,实施好农业灌溉设施建设项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开展黄河小北干流、罗敷河等防洪治理,加强洪水监测预警和应急避险系统建设,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完善综合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到2020年,全市供水能力达到22.8亿立方米,城乡生产生活用水得到有效保障,“安全、健康、优美”的渭南水系基本形成。

24.提升能源综合保障能力。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多元、清洁、安全的能源综合保障体系。加快实施渭南热电联产、富平热电联产、渭北煤电一体化低热值煤发电等重点项目。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扩建渭南750第二回路,进一步完善渭南330千伏骨干网架,加快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升级改造,优化电力输配网络体系,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建设关中地区电力外送通道,提升渭南电力外送水平。加快推进“气化渭南”二期工程,实施县、镇天然气、煤层气输送管网配套设施建设。

25.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统筹实施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农村信息化、网络安全工程。加快“宽带渭南”建设步伐,统筹推进第四代移动通讯(4G)、无线局域网、新一代移动通讯(LTE等)无线宽带网络发展,加快城市光纤入户和农村宽带网络建设,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5%以上,大力推进城区公共热点的公益性无线网络覆盖,城市和农村接入宽带能力普遍达到50Mbps和12Mbps,建设泛在光网城市。依托省级工业云中心,建设渭南工业云服务平台,加快工业园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开展有线电视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试点。加快“智慧渭南”建设,加大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城市基础设施、国土资源、河流等领域应用力度,形成遍布城乡的基础设施信息网络。

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

 26.构建绿色安全生态体系。实施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重要生态功能区森林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科学保护和有序利用生态空间。加快黄河、渭河、洛河及秦岭北麓、渭北丘陵沟壑五大生态区建设,围绕南北山地森林化、南北台塬绿色化、中部平原园林化,继续推进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重点实施南北两山区水源涵养林带、南北两塬水土保持林带、中部原区田园景观经济林带建设,推进黄渭洛三河沿岸防护林、国省干线公路绿化工程,构建生态安全廊道体系。加大秦岭北麓和渭北开山采石区生态修复力度,实施韩城、蒲白、澄合采煤沉陷区治理和非煤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渭北台塬、南塬水土流失治理和大荔荒漠生态系统修复。争取设立秦岭、桥山、黄河等三大国家公园,加快潼关三河口、临渭湭河、黄河大荔段、白水林皋湖、合阳徐水河等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

27.构建循环经济体系。

推进节能降耗。全面落实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强化重点耗能企业监管,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大力推广新能源电动汽车、大容量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推广一批重大节能技术产品,形成全民参与节能新机制。

加强资源节约。严格落实节约集约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规定,强化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利用全过程管理,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加强用水需求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严格土地用途管控,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立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和环保收费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加快构建资源循环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程,推动矿产资源和工业废水、废气等再生利用,建设循环型服务业,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行动,推动韩城循环经济园区、高新区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华州工业园、蒲城清洁能源化工园、合阳工业园、白水雷公产业园、潼关黄金工业园区等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面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28.强化环境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

抓好重点领域污染物防治。继续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推动全市燃煤减量替代,加快电力等高耗能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清净水体工程,推进新一轮渭河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确保河流水质稳步提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抓好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建设一批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区。建立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估机制,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试点示范项目。

加强环境保护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善环境监管体制,建立覆盖所有资源环境要素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提高环境监测、执法、应急工作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全过程安全监管,强化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大幅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完善气象监测、预警和预防机制,提高城乡建设、农、林、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脆弱生态地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快再生能源建设,提高风电、太阳能光伏、生物质等再生能源比重,继续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和水土保持工程,增强森林及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推进低碳城市创建,探索开展企业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引导低碳消费、倡导低碳生活,建设低碳社会。

八、提高公共服务功能,实现社会包容共享

坚持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和谐新渭南。

29.着力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加快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全面普及学前3年教育。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加快“千校达标”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全面改薄”,补足中心城区和县城学位,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加快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实施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启动实施从学前1年到高中阶段13年免费教育。推进特殊教育和社区教育发展,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能力。构建市域教育治理体系,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创新发展职业教育,以渭南职教园为载体,整合县市、行业职业教育资源,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特色专业、“双师型”教育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融合,开展“五年制”高职学校建设向应用技术型转变。支持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渭南技师学院创建国家骨干院校和申办本科教育,进一步提高陕西铁路工程学院等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支持韩城职业技术学校升等,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产教、校企融合发展,打造渭南职教品牌。深化教育对外交流合作,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来渭设立分校或联合办学,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推动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公民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全民整体素质。

30.全面加强文化建设。

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公共道德水平,形成诚信互助、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深入开展“书香渭南”全民阅读活动,办好“东秦讲堂”、“市民学校”、“道德课堂”,积极推进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建设,唱响渭南声音、展示渭南魅力。

健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各类公共文化资源,加快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网络,推进县(市、区)“两馆一中心”、镇村文化体育示范点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1元剧场”模式宣传和推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间文化交流与创新,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大力发展竞技体育,普及青少年足球运动,加快中小学足球场地建设。实施体育健身工程,加快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工程建设,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一批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鼓励群众自办文化,广泛开展特色民俗文化活动。

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强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加大非遗传承展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打响富平石刻、澄城黑陶、华阴老腔、华州皮影、韩城行鼓、蒲城麦秆画、合阳线戏、同州梆子等知名品牌。传承保护、创新发展戏曲艺术,扶持基层院团健康发展,全面繁荣文艺创作,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加强档案资源、档案安全和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渭南档案馆建设项目,推进档案管理技术创新和信息化,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大力推进档案文化建设,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

31.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口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健康城市”建设工程,提升县区医院、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村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和诊疗服务水平,推进县镇村医疗一体化。依托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教育资源,加大镇、社区卫生院和行政村医疗专业全科医生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医技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爱国卫生、传染病防控、慢性病社区防治、妇幼保健等工作,拓展提升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创新中医医疗保健服务功能和水平。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合理控制医药费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节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2.积极扩大社会就业。全面实施就业促进工程,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城乡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能力。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军人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积极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困难群体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和失业调控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行“五保合一”,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参保人群保障水平差距。健全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轨,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优抚安置和救灾应急保障机制,加大弱势群体、失独家庭救助力度,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积极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快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实施力度,有效解决中低收入群体和特殊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34.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科学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关爱,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推进人口发展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口数据信息平台,提高人口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健全留守儿童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妇女关爱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暴力侵害、拐卖儿童等违法犯罪。

九、全面推进创新发展,不断增强内生动力

35.推动管理体制创新。以列入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市为契机,加快重点领域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增强发展动力,提升发展活力。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府机构和公共服务改革,强化政府在战略规划制定、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方面职能。稳步推进政企分开,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政策,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社会化组织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继续支持韩城省内计划单列试点市改革,积极推进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和富平县庄里镇小城市培育试点,加快市区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激活地方自主发展活力。

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城投、华旅、产投三大市属国有公司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城市供水体制改革、华山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支持民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进一步放开民间资本投资准入条件,支持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健全社会服务体系,依法保障经济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市政设施、交通水利、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支持设立产业基金、拨改投、资本金注入等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提高政府投资的放大效应。全面推行网上并联审批核准制度,精简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滚动培植,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一般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开展镇级财政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积极引进各金融机构和投资集团,有序推进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推动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建设,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加大“三农”保险发展力度,构建与实体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保险服务体系。积极稳妥地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金融创新服务聚集区,支持设立各类新型金融服务平台。完善各类金融中介服务组织,发展新型金融业态。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林业和水利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职业农民队伍,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农村科技、金融制度创新。

完善社会事业制度改革。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文化管理经营机制,支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快教育综合体制改革,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教育公平,全面优化素质教育机制,完善教育治理体系,促进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转变。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推进监管体系向基层延伸,完善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建立质量追溯体系。

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严守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各项资源税政策。完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差别化考核制度,强化生态文明建设。

36.推动发展空间创新。加强政府统筹和政策引导,强化开放包容意识,进一步拓展发展新空间,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友好城市间交流合作,对接落实我市与福州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展宣传推介活动,联合打造海陆丝路新起点。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合作,推动新加坡等在渭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大力实施“请进来”与“走出去”战略,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主动承接“一带一路”沿线高端产业转移,积极与丝路沿线国家在设施联通、商贸物流、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合作,推进“中哈人民友谊园”和中外文化交流基地建设。

推进国际友城交流合作。推动和加强我市与俄罗斯共青城、美国北拉斯维加斯市、韩国昌原市友好城市建设,积极与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州、吉尔吉斯坦阿拉梅地区、新西兰黑斯廷斯市签署友城合作备忘录。继续深化与东北亚机械联盟、韩国龟尾市、匈牙利赛格德市的友好城市关系,进一步拓展国际友好交流渠道,积极开展友好城市间多领域实质性合作。

加快贸易通关便利化。以渭南海关通关为契机,积极与边疆、沿海港口联系,健全大通关联动机制,构建东西货物运输大通道,实现贸易通关便利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开展加工贸易、劳务合作等,鼓励有竞争力的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扩大产品出口及对外投资,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

推进西渭一体化发展。建立西渭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年度行动计划,重点围绕交通同城、信息同网、区域合作、产业联盟和要素服务开展对接与合作,稳步推进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体化,实现物流、人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生产要素在两地高效、自由流动。

加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建立务实合作、设施联通、资金短缺和利益分配等协同机制,构建完善的市场环境,共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促进区域内产业、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积极申报、争取组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农商银行,设立渭南总部,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方面投融资支持。

37.推动科技进步创新。促进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完善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支持市内企业联合各类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研合作机制,积极争取设立增材制造国家创新中心,加快陕西增材制造研究院建设,培育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研发服务外包等新业态。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推动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检测实验室。积极推广“孵化和投资”等孵化模式,鼓励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与企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创新孵化器,提升科技成果孵化能力。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以渭南高新区、韩城市为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建设科技银行,开展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综合科技服务。建立技术中试基地,形成创新驱动、生产驱动和资本驱动相互助推的发展模式。年专利授权量达到700件以上。建成国家级技术中心4家,省级技术中心25家,科技服务机构30家。

38.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环境、制度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设立渭南市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和渭南天使基金,盘活各类园区、闲置厂房、商务楼宇等资源,发展“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技术,高标准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创业街区和社区。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中省院士专家来渭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与市域内企业合作开发、转让科技成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发科研人员创业。支持渭南籍能人、大学生和退伍士兵回乡创办各类经济实体,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创业创新知识普及教育,建立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完善创业辅导、项目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激发大众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39.推动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人才资源理念,优先推动人才制度创新、结构调整、投资保障,以高、精、尖、缺人才为重点,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引人和引智并举的人才政策,积极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高技能人才,打造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实施渭南市三个“百人计划”、“青年科技军团”等人才工程,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党政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人才培养开发格局。不断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健全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形成人才公平、自由、包容、开放的流动环境,激发人才创造活力。

十、凝聚全市智慧力量,全力实现跨越发展

40.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提高各级干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发展的统筹协调,明确工作重点,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强实践锻炼,增强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严明政治纪律,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纪律保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弘扬先进、树立标杆,引导广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形成干事创业、勇争一流的浓厚氛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41.推进法治渭南建设。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大依法行使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任免权,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拓宽代表监督和民主协商渠道,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做好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建立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形成地方法规规章体系。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监督机制,提升自治和服务能力。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市县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强化各级行政机构履行职责法定化。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重大决策按法定程序作出。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和内容,健全行政部门权力清单,推进政府服务法治化。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务。

着力推进司法公正。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落实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有效机制。推进政法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提高政法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强化普法和法治监督。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统筹做好普法、执法、司法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行责任、表达利益诉求。健全社会普法机制,推进板块式普法,建立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救助范围。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快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42.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主要作用,创新城乡群众基层自治和社区管理,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实现社会治理信息化、现代化。加大依法治访力度,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预防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推进民族工作法制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稳妥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加强国防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推进军地融合发展。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粮油储备体系、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健全粮油应急供应保障。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体系、应急救援和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和危机管理快速反应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与监管责任,完善气象、地质、地震等防灾减灾体系,加强人民防空体系建设,增强城市公共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推进平安渭南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43.优化提升发展软环境。进一步解放思想,跳出渭南看渭南,全面树立国际化理念。以市场决定产业的进退取舍,以市场竞争成败作为评判经济发展的标准。大力倡导敢想敢干、敢于拼搏、善于竞争的精神。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使创新成为渭南最显著的标志,让创新、创造成为渭南人的一种工作态度和生活习惯。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完善“一站式”办公和“马上就办”服务制度。优化提升投资软环境,不断完善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增强全民法制意识,规范政府、企业、市场行为,彻底杜绝“三乱”现象。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实行投资环境评估制度,落实投资环境“一票否决制”,营造“亲商、扶商、富商、便商”的良好氛围。

44.坚持项目带动战略。以规划为指导,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加大前期投入,深化前期论证,加强项目策划、开发、储备和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项目不断生成、滚动发展、有序推进的长效机制,集中开发、储备、实施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扩大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加强财政资金保障,编制实施好年度财政预算,加强存量整合,优化增量安排,健全财政支出优先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保障机制,重点加大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和福利、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财政投入,为规划实施和目标任务完成提供有力的财政资金保障。

45.全力扩大招商引资。创新招商模式,从单纯引资向引进技术、人才和管理相结合转变,从传统招商向产业链、产业集群和工业集聚区招商转变。坚持招大引强,持续推进央企、省企及民企进渭,强化以重点项目支撑规划落实,重点围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交通设施等重大项目,面向世界500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大财团深入开展招商推介,全力引进高端产业和战略投资者。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确保招商项目顺利实施。

46.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推进规划实施作为政府履行宏观调控、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生态建设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规划执行的统筹协调,成立渭南市“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负责“十三五”规划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逐层建立责任机制,完善相关工作措施,推动规划的加快实施。

建立落实机制。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领域的任务,要纳入各县(市、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科学制定分解落实方案,对规划的各项指标和重点任务要逐县(市、区)、部门进行分解落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加快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建立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市级部门要组织编制好市级专项规划,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进行细化落实,形成落实规划纲要的重要支撑和抓手。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意图,突出区域特色,编制实施好县市区发展规划,切实做好与本规划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的协调和约束性指标的衔接,确保市级规划在县市区落到实处。

健全监测评估制度。狠抓规划推进落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对重点领域的发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题评估。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充分凝聚各界智慧,为推动渭南市重大战略的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市政府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中期评估情况以及国内外形势变化需要进行修订时,由市政府提出意见,报市人大会常委会批准。

加快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的新渭南,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和光荣任务。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创新、乘势而上,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开创渭南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渭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6年2月29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渭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渭南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渭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6年2月25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渭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上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三区四化”融合,统筹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经济平稳较好增长。全市生产总值完成1469.08亿元,增长8.7%,高出全省平均增速0.7个百分点。总量保持全省前五位,占到全省的8.1%。其中,第一产业完成213.92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完成737.22亿元,增长9%;第三产业完成517.94亿元,增长9.4%。

二是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粮食生产217.27万吨,增长5.5%,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到346个,总面积达到80.8万亩,农业总产值完成397亿元,增长5.5%。工业生产缓中趋稳,规模以上工业完成产值1975.94亿元,增长4.3%,完成增加值610.5亿元,增长8.8%,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培育新支柱产业实现突破,非能源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0.4%,较去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2%,高出规模以上工业3.2个百分点。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良好,带动第三产业较快增长,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5.2%,较去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

三是投资规模持续扩大。以产业项目、重大工程为主题的重点项目推进较好,争取中省预算内资金27.59亿元、国家四批专项建设基金29.05亿元。全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484.5亿元,其中200个市级重点推进项目完成投资832.5亿元,占年计划的104.1%。蒲城70万吨烯烃、青岛啤酒年产40万千升一期、华县派尔森吡咯烷酮、高新区万达城市综合体等45个重点项目建成和投产。列入省考目标5个项目完成投资40.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56.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85.21亿元,增长18.1%。

四是社会消费稳中向好。体育休闲、健康养老等新业态不断涌现,电商、网购、快递等服务消费稳中趋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03.22亿元,增长13.9%。接待游客4219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23.8亿元,进出口总额达到10.55亿元人民币。

五是财政和居民收入提高。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2.06亿元,同口径增长12.8%。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月1837.37亿元,较年初增长10.6%,各项贷款额920.59亿元,较年初增长13.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5472元、8705元,增长8.5%和9.7%,收入比为2.9,同比缩小0.06。

六是民生保障不断加强。十大领域民生工程完成投资130亿元以上。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3.1万套,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实现脱贫24.2万人,城镇居民市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新增城镇就业6.58万人。持续推进治污降霾和节能减排,万元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3.2%和3.8%,煤炭消费量比上年削减3%。

七是改革开放取得新成果。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公开市级部门“权力清单”,政府机构改革、商事制度、镇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深入实施。创新重点领域PPP投融资模式,推出首批65个重大项目。西渭融合深入推进,扎实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积极争取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纳入中省层面规划,突出以科学规划引领全市加快发展、跨越发展。

总的来看,2015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平稳向好态势,经受住了外部环境的严峻考验,但也面临较多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工业经济增长乏力,增速趋缓;投资后劲不足,重大产业项目偏少;服务业总量小,档次低;新兴产业、创新驱动等带动能力仍然较弱;企业面临生存压力和转型挑战,内外市场需求总体不足,资源环境约束强化;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十分艰巨;民生基础保障和环境质量改善,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对此,我们都需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着力破解。

二、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与预期目标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攻坚、加快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持续推动“三区”联动和“四化”同步,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加强民生保障和生态建设,切实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持续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追赶超越,确保“十三五”良好开局。

按照中省对经济工作的部署和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结合近两年全市经济整体运行态势和“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基本要求,提出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550亿元,增长9%左右;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规模达到2420亿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总量达到570亿元。

——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2.4亿人民币。

——地方财政收入同口径增长10%。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8020元和9660元,增长10%和11%。

——城镇化率达到45%以上,新增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增率控制在6‰以内。

——民生投入达到130亿元,脱贫人口21万人。

——万元GDP能耗下降3.3%,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9%。

三、2016年重点任务与主要措施

1.保持投资有效增长。发挥投资稳增长关键作用,狠抓重点项目建设扩投资,突出围绕先进装备制造、科技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城镇化推进等,提出市级重点项目530个,年度投资1500亿元。积极推行PPP投融资模式,推出一批适合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的项目。进一步创新招商模式,招引一批带动能力强、附加值高的重大产业项目。加大项目策划储备力度,全年策划重大前期项目200个,估算总投资2000亿元以上,力推一批开工建设。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20亿元,增长16%。

2.力推工业稳产升级。加大过剩产能化解力度,加速推动能源化工业向高端化发展,积极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实施园区提档升级与“双创”工程。做好新增产能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推动增产能稳步释放,力促达产达效。切实做好对非公经济、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3.培育壮大新业态。积极引进大型品牌店,加速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确保旅游综合收入达到355亿元以上。稳定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加大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力度,推动服务业上档升级,培育一批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深入实施“互联网+渭南”行动,落实支持进出口贸易相关政策,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4.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积极稳定粮食生产,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食总产210万吨以上。持续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着力提升公用品牌效应,扩大优质果菜畜等品种生产,进一步提高畜牧规模养殖水平,不断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狠抓农村劳动力就业及农民创业、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

5.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发挥新型城镇化对扩大投资和促进消费的双重拉动作用,力争城镇化率达到45%。加快中心城市建设,畅通中心城区与华州区、蒲城县城市快速通道,实施310国道渭华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持续抓好县城和20个省市级重点示范镇、2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完善农民进城落户政策。

6.加强扶贫攻坚和民生保障。持续加大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投入,确保全年民生工程项目投入130亿元以上。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实施发展产业等扶贫措施,确保年内21万人脱贫任务顺利完成。认真落实扶持就业各项政策,力争年内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快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加快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举办好“一元剧场”等公共文化惠民活动。

7.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确保万元GDP能耗下降3.3%。持续推进新一轮渭河治理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洛河、湭河等支流专项整治,加大生态湿地保护、矿山治理力度。深入推进秦东大地园林化,继续开展县乡村道路绿化,加快黄河、洛河景观防护林建设,全面推进西禹西潼高速、郑西大西高铁、沿黄公路“大三角”绿色通道建设,全年新增造林绿化35万亩。

8.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完成“六张清单一张网”,全面实施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加快市区管理体制、华山管理体制、中心城市供水改革,全面推进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和富平庄里镇小城市培育试点。继续推进县镇综合改革试点,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探索“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渭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6年2月28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长敏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渭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预算工作委员会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渭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中未做调整。

2015年,面对宏观经济环境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的严峻态势,市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能紧紧围绕市委部署安排,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证了区域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虽然预期目标完成存在差距,但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部分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同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需认真研究解决。一是经济稳增长动力不足,投资拉动作用减弱,有效需求增势不明显。二是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环保要求提高、价格持续下降等因素影响,预期企业经营困难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三是城乡统筹发展及城镇化进程中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显现,脱贫任务依然艰巨。四是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水平较之民众期望仍有差距,民生保障水平还需提高。对此,市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6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与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的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相衔接,符合我市实际;有关经济增长目标和工作措施是积极可行的,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就业。

建议大会批准《渭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计划执行中如有重大调整,须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对完成好2016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建议

(一)落实加快发展追赶超越要求,筑牢发展基础。要全面深入学习和领会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明确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厘清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要围绕市委四届九次全会提出的构建完备的工业体系、补齐新型城镇化短板、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做大做强三产服务业等发展目标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共识共动。市级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要按照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及2016年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好部门和区域具体规划,部署安排好当年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加快发展筑牢基础。

(二)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多措并举促进经济发展。要狠抓已定经济发展措施的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求实创新,确保重点任务的完成。要以构建有特色、有优势、竞争力强的产业行业和为企业发展松绑解困为目标,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 “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政策。要加大以开放促发展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特别要注意投资实效,积极争取建设周期长、资金数额大的事业性项目投资,招引符合产业政策、资金量大的重大项目和科技含量高、具有驱动创新作用力的技术项目,增强发展后劲;要牢牢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升级、“黄河金三角”协调机制建立等趋势因素,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撬动社会消费,增加对外贸易,培植新兴企业、产业,增强经济发展动力。要在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注意立足实际,促进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培育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链。要在提高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发展效用上寻求突破,依法进行方式方法创新,把有限的政府资金使用好。要注重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既要注意结合实际运用好国家金融政策,又要积极创造条件吸纳社会资本深度参与经济建设,切实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三)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切实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要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制度和办事程序,提高为民服务质量。要加快中心城市、重点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依法加强城乡治理,改善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要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加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基础设施硬件和服务管理软件的建设;探索建立合乎社情、高效运行的社会保障机制,保证国家就业、住房保障、城镇化等政策精准落实,为城乡居民安居乐业、增产增收解除后顾之忧。要把年度脱贫刚性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完成。

(四)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构建绿色体系。要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引导不同区域科学有序开发。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节约、环境优化的生活方式。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狠抓环境治理和植树造林,注意持续抓好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考核,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协同推进美丽渭南建设。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渭南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6年2月29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渭南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


 

 

 

 


关于渭南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2月25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渭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主要工作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环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三区四化”融合,统筹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市经济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的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15年12月份财政收支报表统计,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20,571万元,占预算的100.08%,剔除“营改增”减收及非税一次性收入等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2.08%。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各项税收425,501万元,增长0.75%。其中:增值税82,564万元,增长5.92%;营业税123,692万元,下降0.69%,主要是受“营改增”政策影响;企业所得税21,476万元,增长6.16%;个人所得税9,390万元,增长23.63%;资源税20,504万元,增长37.67%,主要是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增收较多;房产税12,441万元,增长17.80%;城镇土地使用税9,100万元,增长0.75%;城市维护建设税33,229万元,增长2.32%。

非税收入295,070万元,增长16.94%。其中:专项收入102,032万元,下降23.13%,主要是2014年“两权价款”等一次性收入较多,抬高了基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121,229万元,增长49.39%,主要是清理取消财政收入专户,一次性清缴以前年度欠缴收入较多;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6,054万元,增长37.20%,主要是上缴专户利息及资产处置等一次性收入较多。

2015年,年初汇总编制的全市财政支出预算为1,933,150万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省财政增加补助、转贷市县政府债券等,全年财政支出调整预算为3,438,387万元。2015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3,350,421万元,比上年增加416,310万元,增长14.19%,完成调整预算的97.44%。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304,830万元,下降4.29%,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下降明显;国防与公共安全143,802万元,增长22.19%;教育677,448万元,增长7.80%;科学技术23,117万元,下降9.20%,主要是2014年一次性安排科技创新及增材制造(3D打印)专项资金,抬高了基数;文化体育与传媒74,448万元,增长1.38%;社会保障和就业467,959万元,增长25.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85,712万元,增长24.54%;节能环保110,244万元,增长45.22%;城乡社区193,962万元,增长52.97%;农林水547,166万元,增长1.25%;交通运输60,725万元,增长3.53%。

2015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4,217万元(含高新区、卤阳湖、经开区,下同),占预算的101.29%,剔除“营改增”减收及非税一次性收入等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2.5%。市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各项税收108,401万元,增长9.82%,其中:增值税17,332万元,增长18.13%;营业税30,391万元,增长5.55%;企业所得税6,511万元,增长12.88%;个人所得税1,980万元,增长18.21%;资源税6,044万元,增长10.68%;房产税3,833万元,增长2.38%;城镇土地使用税2,351万元,下降16.16%,主要是2014年清理税收一次性收入较多,抬高了基数;城市维护建设税8,093万元,增长4.72%。非税收入65,816万元,增长10.49%,其中:专项收入12,522万元,下降26.23%;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40,248万元,增长19.3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805万元,增长0.72%。

2015年,经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市级财政支出预算为304,872万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省财政增加补助、转贷政府债券等,减去市对县市区补助,全年财政支出调整预算为504,142万元。2015年,市级财政支出500,0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9%,增长11.73%。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50,422万元,下降1.24%;国防与公共安全45,179万元,增长14.36%;教育42,962万元,增长29.43%;科学技术12,033万元,下降11.39%;文化体育与传媒22,669万元,增长22.72%;社会保障和就业52,043万元,增长36.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0,741万元,增长9.39%;节能环保35,725万元,增长41.82%;城乡社区72,970万元,增长70.45%;农林水71,065万元,下降22.70%,主要是2014年一次性安排的大中型灌区建设资金抬高了基数;交通运输25,227万元,增长9.21%。

2015年,中省补助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756,7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430,145万元。

2015年,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650,387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09,000万元(市级使用28,967万元,转贷县市区63,033万元,省转贷韩城市17,000万元),这部分资金,按照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安排使用;置换债券541,387万元(市级使用74,046万元,转贷县市区363,341万元,省转贷韩城市104,000万元),全部用于置换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2015年到期政府债务。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37,0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3%,增长55.92%。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61,520万元,增长32.50%。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5,299万元,完成预算的70.59%,增长1.5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9,072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7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382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541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0,957万元,增长3.27%。主要支出项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3,579万元,城乡社区81,281万元,农林水1,502万元。

2015年,中省安排我市政府性基金补助128,409万元。

2015年,省上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87,613万元,其中:新增债券42,000万元(全部转贷县市区);置换债券145,613万元(市级使用63,202万元,转贷县市区82,411万元),全部用于置换由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2015年到期政府债务。

(三)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0万元,用于华山旅游集团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等资本性支出。

(四)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07,040万元,完成预算的95.58%,加上上年结余360,683万元,收入总计767,723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3,1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9.40%,年末滚存结余364,577万元。

全市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省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将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特别是资源产品量价齐跌、结构性减税政策集中出台等减收因素,各级财税部门加强分析研判,实时监控重点企业纳税情况,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扩大税收协助范围,深化国地税联合办税,强化涉税信息分析比对应用,狠抓重点税源、零散税收及薄弱环节征管,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不断挖掘增收潜力,促进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支持稳增长持续有力。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促投资、稳增长”的决策部署,通过整合专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多渠道筹措资金,有力地支持了稳增长。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实施专项资金“拨改投”改革,综合运用股权投入、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投入资金2.24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D打印、科技创新、园区建设及畜牧业、现代果业等产业发展。安排商贸企业和工业企业破产改制资金9,180万元,解决了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筹措资金3.45亿元,用于淘汰“黄标车”、太阳能示范工程、重金属污染和水污染防治等,促进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小城镇发展。扎实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统筹整合支农项目资金2.6亿元,集中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深入开展“一卡通”担保贷款业务,累计发放担保贷款23.5亿元,惠及全市6万多户城乡居民,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融资难、贷款难问题。

――民生政策较好落实。全市财政民生支出286.7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5.59%,各项“提标、扩面、新增”等民生政策较好落实。社会保障方面,建立了全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了农村“八大员”等特殊群体生活补助,增加了重点优抚对象补助,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250元提高到2,50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05元提高到455元,各类社会保障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支持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制度,2万余名参保城乡居民享受丧葬费补助。落实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增加离退休费、规范津贴补贴及改革性补贴等调资政策,同步提高了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水平。医疗卫生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50元提高到4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问题。教育文化方面,实施了城乡一体的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提高了从幼儿园到高中的生均经费水平,实现了教育生均经费补助、贫困生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三个全覆盖”。支持42所县城以上中小学扩容改造,改善了办学条件。支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实现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就业方面,落实企业稳岗补贴,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及时拨付了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和困难大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等资金。保障性住房及扶贫方面,拨付资金18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程。下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2,193万元,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发放惠民补贴资金20.3亿元,促进了农民增收。

――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面对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实际,积极研究中省政策和扶持方向,认真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加强汇报沟通,用好中省政策,我市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15年,中省对我市各类转移支付补助218.7亿元;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1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转贷我市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68.7亿元,延缓了政府债务偿还期限,降低了还债成本。精心组织2016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均明显提高,为我市加快发展奠定了基础。

――财政改革全面推进。积极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先后出台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等一系列实施意见和办法,初步建立了我市预算管理改革的制度框架。编制了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建立。继续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安排、分配和使用管理等,加大清理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重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初步建立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部通过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公开趋于常态化。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实现市、县、镇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更加规范、安全、高效,公务消费监管进一步强化。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和债券置换工作,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产权集中管理工作,对房地产实行公开招租、公开处置,实现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在全省率先推行各类培训服务实施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实现了大平台交易、批量化竞价、自主性选择、绩效化评价,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有力、财政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的五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较2010年的34亿元翻了一番多,年均增长16.2%。财政支出是2010年154.3亿元的2.17倍,年均增长16.8%。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多实惠。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持续推进,政府债务管理逐步规范,盘活存量资金成效显著,惠民补贴“一卡通”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财政重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税源结构单一,煤、钼、焦、钢等资源行业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受经济下行和资源产品量价齐跌影响,税收持续回落,税收比重偏低,财政增收异常困难;全市财力水平仍偏低,可用财力与支出需求的差距呈现扩大趋势,特别是民生“扩面提标”、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等政策性支出增加较多,财政支出压力越来越大;一些县市区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财政运行潜在风险增加。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财政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总体思路

“十三五”时期,我市财政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财政收支增长目标。“十三五”时期,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同口径增长10%左右,财政支出年均增长9%左右。

――财政改革管理目标。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健全;税制改革基本到位,地方税体系基本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明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基本形成;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财政法治化建设取得新进展,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时期是渭南“加快发展、追赶超越、决胜小康”的关键时期,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四个强化、四个提升”。一是强化创新意识,提升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既着眼于财政运行机制的完善,更注重发挥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配置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推进财政职能逐步从“管理”向“治理”转变。二是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围绕落实预算法和中省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和办法,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增强各级各部门预算法治意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三是强化公共财政意识,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财政该管的主动“买单”,不该管的坚决放手给市场和社会,避免大包大揽。对民生支出既要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又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立足于保基本、促公平,增强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四是强化绩效意识,提升财政管理效益。把提升财政绩效作为财政管理的突破口,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体系,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等绩效评价,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我市财政经济仍将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收入方面。国家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创新驱动、扶贫攻坚等战略,我市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启动实施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为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同时也要看到,财政收入增速回落趋势十分明显,中低速增长已成为新常态。特别是2016年经济发展依然面临较多的不确定性,加之中省减税、降费政策力度持续加大,财政增收十分困难,组织收入的压力非常大。支出方面。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过去形成的民生支出仍要继续保障,新的民生支出还在增加,2016年中省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脱贫攻坚以及提高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和部分困难群体补助标准等方面,出台了不少新的增支政策。同时,各级政府稳增长、调结构的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财政支出压力很大,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根据中省预算编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总体部署,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省经济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财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理财行为,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严控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2016年市级预算编制在以下三个方面做了进一步改进:一是细化预算内容。将市级支出预算在编列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首次按经济分类编制,以反映各类财政支出的具体用途。二是细化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加大了市对县市区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规模,并将其中年初可明确到各县(市、区)的资金分地区编列。三是加大资金统筹安排力度。按照中省要求,2016年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等2项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收支形势,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745,000万元,剔除“营改增”减收及非税一次性收入等不可比因素后,增长10%。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5,000万元,加上中省提前告知的各项补助1,677,750万元,调入资金3,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532万元,全市收入预算总计2,431,282万元。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0,812万元,剔除中省提前通知专款补助等不可比因素后,增长7.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6,29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175万元,全市支出预算总计2,431,282万元。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77,100万元,剔除“营改增”减收及非税一次性收入等不可比因素后,增长8%。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120,154万元,增长10.84%,其中:增值税19,748万元,增长13.94%;营业税33,390万元,增长9.87%;企业所得税7,075万元,增长8.66%;个人所得税2,255万元,增长13.89%;资源税6,600万元,增长9.20%。非税收入56,946万元,下降13.48%,其中:专项收入17,435万元,增长39.2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35,361万元,下降12.14%。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100万元,加上中省提前告知的各项补助收入1,040,50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407万元,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为1,223,133万元。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455万元,加上市对县市区补助844,142万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4,8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71,56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57,77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536万元,市级支出预算总计为1,223,13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是:

教育支出133,500万元,其中:市级支出46,793万元,补助县市区86,707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方面。

科学技术支出7,271万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279万元,其中:市级支出11,783万元,补助县市区2,49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文物保护等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321万元,其中:市级支出42,861万元,补助县市区60,46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补助,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农村“八大员”等相关困难群体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278万元,其中:市级支出25,675万元,补助县市区104,60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重大疾病防治、公立医院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

节能环保支出26,131万元,其中:市级支出15,097万元,补助县市区11,03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方面。

农林水支出107,397万元,其中:市级支出31,486万元,补助县市区75,91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畜牧业、特色果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秦东大地园林化和南塬绿化、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2016年,加大了扶贫投入力度,市级安排用于扶贫开发及移民搬迁等方面的资金2,010万元,连同社保、教育等方面用于贫困家庭的补助资金1,456万元,2016年市级扶贫投入共计达到3,46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0,178万元,其中:市级支出19,983万元,补助县市区19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及养护、城市公交客运等方面。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614万元,其中:市级支出10,085万元,补助县市区1,52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中小企业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97万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支持旅游产业发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等方面。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45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安排工资福利支出120,3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454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1,324万元,转移支付支出15,757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4,6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276万元,其他支出14,750万元。

2016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5,841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23.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25万元,比上年略有增加,主要是根据省市安排,2016年对外合作交流及经贸活动增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60万元,下降20.26%;公务接待费1,056万元,下降37.88%。“三公经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市级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以及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相关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31,158万元,较上年完成数下降3.30%。加上省上提前告知的补助收入15,93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401万元,收入总计151,498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51,498万元,较上年下降4.82%,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支出相应减少。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99,044万元,增长31.68%,主要是从2016年起,省上调整了彩票公益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缴库办法,将原通过省级返还方式安排市级的基金收入改为直接缴入市级国库,相应增加了市级收入,同时,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增加较多。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99,044万元,加上中省提前告知补助收入13,95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50万元,收入总计115,753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037万元,加上市对县市区补助13,716万元,支出总计115,75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71万元,其中:市级支出155万元,补助县市区13,716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

城乡社区支出93,076万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失地农民补助等。

其他支出8,172万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体育场馆、社会福利机构、五保供养机构、农村幸福院等基础设施维护和运行,以及高龄老人补助等。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根据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企业范围及其预计税后利润测算,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30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33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陕西华山旅游集团华山医养中心项目建设及担保风险补偿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53,659万元,加上上年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72,812万元,收入总计1,026,471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603,51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22,955万元。

四、2016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组织收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夯实任务,落实责任,坚持依法征税,努力提高收入质量。修订完善税收保障管理办法,全面推进税收协助,加快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提高涉税信息传递和利用率,加强涉税信息分析比对应用,推进国税、地税征管机制改革,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加强税源分析监控,创新征管措施,狠抓重点税源、重点行业、薄弱环节税收,堵塞漏洞,挖掘潜力,促进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准确把握国家税制改革方向,掌握动态,提前介入,确保“营改增”、消费税等改革顺利实施,促进应收尽收。与此同时,抢抓国家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机遇,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努力争取上级补助及转贷我市政府债券资金不断增加。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策划、包装,确保将更多的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不断增强财政实力。

(二)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财政推进经济发展能力。认真落实好各项财税政策,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足用活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促进我市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市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涉及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拨改投”范围,通过股权投入、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扶持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支持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扩大“一卡通”担保贷款业务覆盖范围,解决群众融资难题,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按照“守底线、保重点、补短板、可持续”的原则,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造提升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保障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推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范围。财政支农投入新增部分,重点用于扶贫开发,整合各类支农资金,捆绑使用,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财政政策,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房地产去库存结合起来,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

(四)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推进零基预算,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开展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评价,落实部门预算管理责任。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启动市级2017-2019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在重点部门试点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加强政府债务监管,实行限额控制和预算管理,做好债务置换工作,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建立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按照中省部署,做好税制改革、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准备实施工作。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规范处置行为,强化出租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办法,开展市级重大项目、重点资金投资评审,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和水平。

(五)加强支出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积极推进科技、教育、节能环保、涉农和医疗卫生等资金优化整合,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部门和县市区的支出责任,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各项重点支出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

2016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非常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开拓创新,主动作为,顽强拼搏,扎实工作,持续推进民生财政、绩效财政、阳光财政、活力财政建设,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渭南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6年2月28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长敏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渭南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预算工作委员会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的全市总预算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各类预算的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预算,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20,571万元,占年初预算720,000万元的100.08%;支出完成3,350,421万元,占调整预算3,438,387万元的97.44%,增长14.1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7,051万元,占年初预算133,670万元的102.53%;支出完成261,520万元,占调整预算286,445万元的91.3%,增长32.5%。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07,040万元,占年初预算425,868万元的95.58%;支出完成403,146万元,占年初预算368,522万元的109.4%。

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预算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县统筹,其中属市级统筹部分的预算同全市一致。各类预算的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预算,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执行中未有调整,完成174,217万元,占年初预算172,000万元的101.29%;支出预算执行中做了一次调整,并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完成500,082万元,占调整预算504,142万元的99.19%,增长11.7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5,299万元,占年初预算106,670万元的70.59%;支出完成90,957万元,占调整预算95,268万元的95.47%,增长3.2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执行中均未有调整,收入完成60万元,支出完成60万元,100%完成年初预算。

2015年,在全市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市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积极贯彻落实中、省经济财政政策和市人大及常委会会议决议,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目标任务。各类预算的收入预期目标基本完成,支出完成比例好于往年,较好地保障了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需要。财政改革步伐加快,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得到加强,预算管理法制化水平得到提升。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

同时,预算执行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影响财政增收因素较多,税收收入比重偏低,收入结构亟待改善;二是财力增加与支出需求增长差距呈加大趋势,财政支出压力增大;三是政府债务负担较大,存在影响以后年度财政运行的风险。对此,市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市人民政府汇总的全市财政预算草案是:

一般公共预算,地方财政收入预期目标745,0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同口径增长10%(以下如未注明,均为较上年执行数增减%);支出安排2,350,81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同口径增长7.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1,158万元,下降3.3%;支出安排151,49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4.8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53,659万元,增长60.59%;支出安排603,516万元,增长49.7%。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是:

一般公共预算,地方财政收入预期目标177,100万元,同口径增长8%;支出安排359,4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同口径增长10.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9,044万元,增长31.68%;支出安排115,75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9.4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30万元,支出安排33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其中属市级统筹部分的预算与全市一致。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全市总预算草案和市级预算草案,做到了与“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衔接,体现了中省经济、财政工作会议及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的精神和要求,基本符合新《预算法》的规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预算安排和工作措施是积极可行的。建议大会批准《关于渭南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预算执行中如有调整,须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关于做好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的建议

(一)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推进预算管理法制化。我市贯彻落实《预算法》总体较好,但审计结果表明存在问题仍然不少。市县政府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要在继续加强《预算法》学习宣传工作的同时,进一步从严要求,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要注意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依法严处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部门单位全面深入落实新法,建立健全法制化预算管理机制,确保预算安排及执行严格依法。

(二)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要正确处理“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与保证预算收入目标完成之间的关系,探索建立合法有效的收入征管机制。要坚持税负公平原则,加强税源基础管理,建立纳税户全程监管机制;强化税收稽查,坚决杜绝多征、预征、缓征及收入混库行为,督促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要切实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三)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增加可用财力总量。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深入研究国家财税政策和投资方向,提前做好相关基础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抓好项目的策划、包装,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努力使我市更多项目列入中省财政计划盘子,争取更多专项资金支持,同时积极推广PPP模式,为全市经济加快发展增添动力。财税职能部门要抓住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特别是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清理规范专项性转移支付补助的机遇,尽可能多地争取上级补助和政策支持,增加可用财力总量。

(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坚持预算安排及新增财力向民生倾斜的原则,积极保障脱贫攻坚支出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就业、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战略性产业、科技型产业,实现资金效用最大化、长期化。着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大力支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五)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绩效。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等,进一步健全预算约束机制。要全面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巩固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管和执行结果的绩效评价,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改革,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开展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评价,落实预算管理责任。要重视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坚持依法举债,对历史债务进行清理化解,保证不突破限额要求。实施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2月29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郭勇格副主任代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过去六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自身建设,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新渭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7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勇格


各位代表:

我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六年,是渭南城乡面貌和人民群众生活发生显著变化的六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和全面依法治市取得重大进展的六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动加快发展、关注民生改善、维护司法公正”依法行使职权,圆满完成市四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积极适应新常态,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以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作出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常委会积极适应新形势,主动把握新机遇,抓住一些关键重点举措扎实、稳步、有序推进,我市人大工作实现了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加大宪法宣传和实施,全力促进法治渭南建设。率先在全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2014年12月以来,共有6批次20人先后在常委会议上进行宣誓,并对两院有关宣誓活动监誓3次,有效增强了任命人员维护和履行宪法的意识。积极承担宣传宪法责任,坚持每年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专题讲座及宣传咨询等活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在我市愈加深入人心。为确保违宪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全面启动相关工作,近两年共对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报送的82份文件进行审查,依法维护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认真谋划推动,为我市行使立法权做好充分准备。常委会把立法筹备作为去年的头等大事来抓,按照立法所需条件主动超前地做好各项工作。在立法机构未成立的情况下,创新组建立法小组,具体负责立法的有关事宜。广泛征集立法建议,反复筛选并经市委同意后,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渭洛流域湿地生态保护条例》列入了我市立法计划。按时起草完成《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起草完成拟制定的两部法律草案,前期的意见征求、讨论审议均已完成。经过紧张筹备,去年9月省人大正式赋予我市立法权,我市也作为全省唯一的地市代表参加了全国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

全面落实新《预算法》,增强计划和财政监督实效。2014年12月,组织举办各县(市、区)长、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200余人参加的新《预算法》培训班,为新法在我市顺利推行夯实了基础。去年10月,聘请23位财政方面的专家成立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使我市人大预算监督走上了专业化、精细化轨道。专家库成立后,建立了市域经济运行定期分析制度,首次将预算审查范围由原来的财税部门扩大到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人大对计划预算的监督更实际、更准确,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探索尝试,适时启动代表约见、述职等工作。去年12月,在全省市级人大首家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20多名省市人大代表就中心城市供热问题约见了住建、物价、天然气及热力公司负责人,这一举措督促各供热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密切,有效保证了中心城市供热工作安全平稳运行。2014年12月,全面启动各级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活动,代表自觉履职的意识明显增强。去年6月,制定出台《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办法》,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更加务实。

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切实加强市县镇人大建设。在向市委汇报并征得同意的基础上,积极对人大机构设置进行充实完善,特别是为设立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做好了充分准备。加大对县乡人大建设的督促推动,在我市下发的《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各镇设立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截至去年底,全市已有3个县市重新设置或新增加了人大工作机构,131个镇全部设立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并配备专职人员,市县镇人大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

二、坚持抓大事议大事,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常委会从促进加快发展、追赶超越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作出决定、决议26项,有力推动了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依法决定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坚持每年第三季度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和相关审计报告,依法作出决定和决议;及时听取审议政府债务限额、财政超收资金、债券安排使用等报告,依法就预算调整作出决定;依法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就完成相关目标任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结合实际提出31条建议,使规划更有利于渭南加快发展和小康目标实现。

及时决定项目建设和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针对渭河渭南城区段综合整治项目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推动我市渭河综合整治工程按期全面建成。围绕城镇化建设,先后就蒲城撤县设市、华县撤县设区作出决定,渭南中心城市发展实现了新的突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先后就棚户区改造、蒲白高速、渭南北水厂建设所需资金作出决定,促进了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实施。

坚持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2011年,就建设陕西东大门和渭南中心城市管理深入调研,为省上出台《关于支持渭南加快建设陕西东大门的若干意见》提供了决策参考;对城市建设提出的搞好规划详规、加强拆迁管理、加大创国卫投入等建议,促使我市当年顺利评为了国家级卫生城市。围绕简政放权、现代农业、依法治市、文化建设、创文创卫、“三堆”治理等问题,常委会每年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一些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对推动实际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着力推动渭南经济社会发展

常委会坚持在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前提下开展监督,六年来,组织召开代表大会7次、常委会议43次、主任会议116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8个,对15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人大监督效力得到新的明显提升。

着力推动项目建设。项目是经济发展的支撑,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听取审议关于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情况的报告,就改善投资环境、搞好项目策划、提高招商成效提出具体建议,促使我市建成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常委会把市委安排的包抓项目任务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包联中联重科、中心医院、体育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等60多个项目,推动了项目按计划实施建成。在项目建设中,常委会积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听取审议了园区建设、国有企业改革、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等报告,新型工业、第三产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

认真关注社会民生。听取审议看病就医、学前教育、小区物业、保障住房、交通管理等报告,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义务教育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衣、食、住、行及教育、医疗问题较好解决,特别是通过连续三年的跟踪监督,使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在我市民办学校得到了全面落实。听取审议大气环境、农村饮水、秦东大地园林化、矿产资源开发、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建设等报告,组织开展节约能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渭南环保世纪行,推动治污降霾、渭河治理、秦岭非法采石、渭北石灰窑生产等环境热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听取审议体育基础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等报告,组织开展科技进步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职业技术教育法执法检查,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全市广大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协调推进城乡发展。常委会每年对城市建设和“三农”问题开展监督,先后听取审议了城投重点项目、城市规划管理、城区集中供热以及现代农业、畜牧业、果业强市等报告,组织开展了农业法、水法执法检查,有力促进了中心城市建设和“三农”工作发展。2014年,首次启动“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专题询问,督促16个涉城部门以及高新区、经开区就询问提出的12个方面87个问题认真整改,使城市断头路、空中管线混乱、路牌标识缺少等问题有了根本改观。去年,组织开展“三农”和精准扶贫工作专题询问,通过对5个涉农部门工作的认真督促,对我市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和同步全面小康目标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在开展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常委会制定出台《专题询问办法》,我市人大询问步入了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积极维护司法公正。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法院执行、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执法规范化、反贪污渎职等报告,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执法检查,连续每年检查执法过错和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推行情况,有力促进了我市司法公正水平不断提高。制定出台了《旁听案件审理暂行规定》,六年来共对23个案件开展旁听,其中去年旁听了市中院院长审理的一例案件,此举促使法院系统全面开启了院长开庭模式,阳光审判工作跨上了新台阶。注重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缠访闹访等问题解决,六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4269件,接待来访3745件,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切实加大监督创新。连续十三年组织开展代表评议,不断拓展评议的主题和内容,先后有55个部门单位参加评议,评出“人民满意单位”30个,代表评议成为我市人大最具特色的监督品牌。制定出台《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办法》,提高了人大监督的跟踪问效水平。在组织专题询问和执法检查中,通过采取询问与评议结合、询问与执法检查结合以及市县联动、明察暗访、电视直播等方式,使人大监督的影响力显著提升。《中国人大》杂志以《创新让询问更带劲儿》,《民声报》以《方式改进一小步、法治建设一大步》,对我市人大的监督创新做法进行了全面报道和充分肯定。

四、严格程序,充分保障,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更趋规范。常委会把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慎重地行使人事任免权。六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9人(次),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287名,为全市改革和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在任免工作中,坚持实行法律知识考试、任命人员与组成人员见面、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断增强。

代表履职丰富有效。通过寄送人大公报、在人大网站设立专栏、定期发送“人大动态”手机短信,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深入开展“双联系、接地气”〔1〕活动,每年以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自下而上开展意见征求,使群众的困难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加大代表管理和培训,在全省率先出台《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利用两年时间对市人大代表全部进行培训,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遵纪守法、忠实履职、提高素质”书面承诺活动,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改进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方式,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围绕经济发展、重大民生、安全稳定形成了一批针对性较强的视察调研报告。推荐和联系代表担任有关部门的监督员,组织代表参加巡视座谈、考核测评等会议,代表履职的途径进一步拓宽。坚持每年开展“优秀人大代表”推选活动,有效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

议案建议全部办结。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重点代表建议由各主任包案督办,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升,市四届人大历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16件,已全部办结。常委会还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议案建议库,使省、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更有利于渭南加快发展。去年,常委会向来陕视察的香港全国人大代表报送了遏制黄河西移、降低潼关高程、实施西禹高速改扩建等4件建议,得到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换届选举圆满完成。2011年,积极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开展指导,根据修改后的选举法,首次按城乡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产生了我市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2012年,根据省人大和市委安排,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的推选工作,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依法选举产生了68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去年,积极做好市五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及时就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作出决定,对各县(市、区)代表结构及人代会选举严格把关,依法确认453名市五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确保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顺利召开。

五、坚持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工作水平

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在思想建设方面,全面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第一时间传达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精神与要求,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坚持实行“议事先学法”〔2〕、“五个一”〔3〕、“党员周五读书日”、人大机关讲坛等学习制度,通过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水平和议事决策的能力不断提升。在制度建设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和依法办事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委会、主任会议事规则,积极改进会议组织方式,科学安排审议议题,有效提高了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和决策水平。建立完善常委会议旁听制度,六年来共有200多名公民和在校大学生旁听常委会议,人大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明显增强。在作风建设方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推行以月工作要点报送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重点的目标化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党员红袖章志愿服务”、包村帮扶、招商引资等活动,加大机关干部推荐、交流和选调的力度,转变了机关作风,增强了机关活力。人大机关连续第三次被授予“省级文明机关”称号,连续第八年获得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在宣传工作方面,坚持办好《人大工作通讯》、《渭南人大年刊》和人大网站。出台《全面加强人大宣传和文字综合工作的意见》,推动人大宣传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大工作多次在《中国人大》等中央级新闻媒体报道,在省级新闻媒体的报道呈明显增多态势。2014年,以理论研讨会、知识竞赛、书画摄影展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增强了全市上下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对外交流方面,不断密切与全国人大、省人大和兄弟市人大的联系,学习先进经验,努力改进工作。坚持召开全市人大主任座谈会和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加强对县(市、区)人大的指导联系。去年,由常委会各主任带队,全面列席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推动了县级人大履职工作更加规范。

各位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所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团结协作、辛勤劳动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协助、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充分理解的结果。对此,我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六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面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新期待,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尤其是:启动立法的任务紧迫而艰巨;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仍需增强;决定重大事项需要深入探索;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与方式有待拓展;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回顾六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和体会到,做好新常态下的人大工作,必须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第一要旨,更加主动地维护市委领导这个核心;必须把支持和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要务,更加主动地在思想认识上强化、在工作安排上保证、在监督效果上体现;必须把改善民生作为第一大事,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问题;必须把增强监督实效作为第一重点,更加主动地在支持中体现监督、在监督中促进发展;必须把作风建设作为第一保障,更加主动地增强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真抓实干的能力。

各位代表:

今后五年,渭南将进入加快发展、追赶超越、决胜小康的关键阶段。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即将完成任务使命的这一时刻,我们建议:新一届常委会要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按照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市作出更大贡献。

扎实做好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6年立法计划。认真审议《渭南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渭南市黄渭洛流域湿地生态保护条例》,促使我市第一部法律法规年内尽早出台。建立健全立法制度,组建立法专家库,努力提高立法水平。

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紧扣五大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认真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继续开展询问、评议、旁听庭审等监督创新,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审议计划、财政等报告,做好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

认真行使决定任免权。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厘清重大事项报告范围,依法作出决定和决议。继续坚持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组织“一府两院”人员开展述职。指导县镇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圆满完成任务。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开展“双联系、接地气”活动。建立代表联络机构,切实改进服务代表工作。建立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及代表退出机制,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建档制度。进一步改进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方式。坚持实行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代表建议制度,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向中央基准和省委、市委要求看齐。加强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学习,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修订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推进常委会和机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按照“三严三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各位代表,面对新常态,人大工作任务艰巨、大有可为,人大代表职责神圣、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担当,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的新渭南努力奋斗!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2月27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强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六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新渭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7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永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以来的主要工作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市人大各项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大局。六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5206件,审结133216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0571件,审结10415件。

 着力推进平安渭南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六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041件,判处罪犯16174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故意杀人、绑架、爆炸、强奸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案件2568件。切实加强禁毒工作,坚决打击制毒贩毒等犯罪,审结毒品案件625件。着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两抢一盗”犯罪,审结案件3303件。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521件,判处罪犯778人,其中对93名科级以上干部、544名村组社区干部判处了刑罚。针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上升的趋势,加强研判,加大打击力度,审结案件221件,判处罪犯413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1〕,创设“圆桌审判”方式,坚持法官判后寄语,聘请专家开展心理辅导,全力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市中院少年审判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高度重视大要案审理工作,依法审结杜阳集资诈骗、王强坤等21人故意杀人骗取煤矿巨额赔偿、章成等79人传销团伙暴力抗法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全面落实减刑假释听证、公示制度,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的减刑、假释,办结减刑、假释案件16757件。严格执行主席特赦令,对178人予以特赦、3人退回提请机关。

着力推进和谐渭南建设。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全市法院六年审结民商事案件99544件,诉前成功调解纠纷15276件,一审案件调撤率保持在72%以上,始终位居全省法院前列。依法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审结就业、医疗、住房及家事案件〔2〕45122件,审结农产品买卖、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等案件5928件。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工程建设等商事案件33518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486件。积极参与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开辟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两级法院均成立涉军维权合议庭,走进军营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现场开庭等活动296次。涉军维权“渭南经验”〔3〕在西北五省区推广,市中院被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评为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着力推进法治渭南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六年审结行政案件2013件。强化司法审查,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及责令限期履行职责224件,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深化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纠纷协调处理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220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政府机关依法履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诉信访问题,认真执行立案提示、判前释法、判后答疑、院领导接访等制度,落实领导包案、重点督办、联动化解等措施,夯实“五定一包”责任,涉诉信访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下降,涉诉信访工作逐步进入常态化、法治化轨道,信访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向全国推广。

着力推进诚信渭南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裁判结果及时兑现,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全市法院六年执结案件20586件,执行标的42.48亿元。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2015年曝光失信被执行人923人(次),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投资置产39人(次),对51人罚款363万元,拘留157人,对21案25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促使181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296万元。加强与重点企业、大型项目的联系沟通,积极探索服务新型工业化建设的新思路,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积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15年为银行和大型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5亿元。目前,全市法院已建成与最高法院互联互通、远程调度的执行指挥中心,对被执行人信息和财产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查控,为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积极落实改革部署,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着力落实司法为民,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高效。

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规定》,2015年5月1日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4〕,做到依法受理,当立则立,不立释明,立案登记制改革平稳推进。积极开展最高法院部署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选任办法,采取随机抽选、单位推荐、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市中院287名、华阴法院105名人民陪审员已获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任命,试点工作受到中央改革办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插手过问案件处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对全市730名法官职务等级进行了套改,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作了充分准备。

加强审判管理。深入开展“审判质量管理年”“司法规范化建设年”等活动,聚焦“六难三案”〔5〕,开展“六查六纠”,深入查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建台帐立清单,限期整改,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加强审判流程和审限管理,严格执行“三评查”制度〔6〕,坚持案件质量通报,定期研判审判态势,认真落实带案指导、发改案件交换意见和案件终身负责等制度,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深化司法公开。认真落实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文书公开等措施,开通法院官方网站,建立工作微博微信,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了解审判工作。加强司法宣传,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重大案件信息和重点工作部署,与渭南电视台共同制作播出《法治渭南》等节目229期。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2015年全市法院网上公开裁判文书24193份,通过微博、微信和诉讼服务网〔7〕直播典型案件庭审260件。市中院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优秀策划奖,工作微博被新浪网评为陕西十大司法政务微博、被省法院评为十佳官方微博。市中院和临渭、澄城、合阳法院被省法院评选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落实司法为民。不断强化司法便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网,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8〕,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登记、诉调对接、信访投诉等12项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2015年,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微信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催办等服务247次。着力深化司法民主,深入开展审判“五进”工作〔9〕,全市法院六年以“五进”方式审理案件35458件,占结案数的26.62%,向24000余名旁听庭审的代表、委员和群众征询了案件裁判的意见建议。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市中院为困难群众依法缓减免诉讼费250余万元,为258名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660余万元。

三、全面加强法院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

践行“从严治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努力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法院队伍。六年来,市中院多次受到最高法院、省委、省政府、省法院的表彰,其中四年被省法院考评为优秀法院,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考评为优秀单位,全市法院先后有94个集体、258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

加强政治思想和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高法官干警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把握大局、科学决策、求实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145期,培训6221人(次),开展案件庭审观摩、审判经验交流、演讲和征文比赛等活动344次。“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活动成效显著,市中院被评为“党员周五读书日”活动示范点,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意识,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司法文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指导方针,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任职前廉政考核、教育谈话制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落实廉政监督员、随案廉政监督卡等制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要害部门的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落实情况加强明察暗访。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市法院六年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18人,警示训诫41人。

加强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以建设“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为目标,成立信息服务中心,组建专业技术队伍,建成了上联省法院、下通基层人民法庭的办公办案专网和科学高效的技术管理平台,做到了网上立案、网上接访、案件信息同步录入、审判进程实时网上监督、内部公文网上流转,法院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全市法院建成标准化法庭45个、科技法庭14个,实现了视听同步录像、证据同步展示、庭审同步直播、远程视频提讯,增强了司法公开,提高了庭审效率。

四、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和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先后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民事审判工作及错案责任追究等情况,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健全联络工作机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70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监督案件执行,主动征求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4件人大代表建议案、4件政协委员提案、265件各级督办案件全部办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座谈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进一步畅通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六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立案登记制实施等多重因素影响,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增长。2010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9112件,2015年达41704件,案件数量翻了一番。面对巨大的办案压力,全市法院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先后采取跨区域分流案件、院领导带头办案、督办约谈等十项措施,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2015年结案数、结案率均创历史新高,市中院在全省法院年度考核中获得第一名,被省法院评为优秀法院。

各位代表,通过六年的司法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始终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工作指导,把依法治国作为工作核心,把党的领导作为工作保证,把司法为民、公平正义作为工作宗旨,人民法院的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才能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坚强的保障。只有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监督,集人民群众之智慧,聚法官干警之力量,才能战胜困难,创造佳绩。这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是全市法院工作的法宝,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巩固完善。六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和新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些法官干警规矩和纪律意识还不够强,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仍需加强;一些案件质效还不够高,社会效果还欠佳,执行还不到位,信息化犯罪、知识产权等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越来越多,队伍的司法能力有待提高;“六难三案”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干警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队伍的司法作风还待转变,审判纪律还应加强;全市法院六年减少法官89人,而案件数量成倍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市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审判法庭不足,办公办案区域无法分离,不能满足司法便民、司法规范化的要求,基层基础建设还需加强。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设想

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收案数量仍将在高位运行,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然严峻。全市法院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积极落实司法改革部署,持续优化诉讼服务,着力加强法院管理,努力实现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进位”,为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继续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履行职责使命。坚持把审判执行工作作为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立足点,切实肩负起人民法院在实施“十三五”规划中的重大职责使命。树立和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理念,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把两抢一盗、制毒贩毒、非法集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矿山非法开采等关系民生和公共安全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把金融诈骗、网络犯罪等作为刑事审判研究的重点,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职责使命。树立和坚持以快捷、高效、低廉、公正为核心的民商事审判理念,快审快结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依法化解就业、保险、教育、扶贫等社会保障纠纷,切实履行好保障人民群众和谐生活的职责使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高效审理商事案件,切实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使命。树立和坚持监督与支持依法行政的审判理念,妥善审理行政纠纷,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力求用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及时发布《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切实履行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使命。树立和坚持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保护胜诉权并重的执行工作理念,综合运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限制投资置产及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促使自觉履行义务。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职能,与公安、银行、工商、国土、交通等部门共享信息,加大对被执行人身份、财产等信息的网络查控力度,落实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和信用惩戒机制,压缩“老赖”生存空间。积极开展打击抗拒执行犯罪、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反干预执行“一打三反”专项行动,切实履行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职责使命。

不断挖掘内部潜力,切实提升审判质效。通过加强审判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强化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程序适用比率,推行简化民商事裁判文书,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严格审限管理,强化审判进程监督和审限监控,坚持审判质效评估预警和约谈机制,努力实现收结案动态平衡。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指导,以剖析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为突破口,坚持发改案件交换意见、带案指导等制度,强化案件评查,促进案件质量全面提升。进一步利用信息化大数据平台,全面客观分析审判运行态势,查找短板,研究对策,不断提升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

积极落实改革部署,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开展司法改革,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司法改革情况,加强同政府的联系沟通。认真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准确把握司法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原则,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依据党委要求和上级法院改革方案,精心制定计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大胆探索创新,切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选任、参审、惩戒、履职保障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着力加强政治思想和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法官干警正确理解、积极参与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切实增强宗旨意识,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继续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继续吸收律师、人民调解员、心理专家等入驻诉讼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法院调解,开展心理辅导,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关的工作对接,不断完善与行业调解组织的业务衔接,进一步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人民群众更多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着力缓解办案压力。继续落实诉讼费缓减免政策,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依法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救助。继续推进阳光司法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作用,及时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案件信息,方便当事人诉讼。继续采取巡回办案、带案下访、公开审判、法制讲座等方式,以案说法。依托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司法信息,强化案件庭审直播,提高人民群众尊法守法的意识。继续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用法律手段破解信访难题。

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整体素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法治信仰,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开展执纪大检查、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持续整治“六难三案”问题,明察暗访“八项规定”落实情况,以良好的作风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把法官干警培育成业务能手,把业务能手培养成审判专家,着力提升队伍公正司法的能力。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重品行重实绩,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担当重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责任追究,真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始终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和人大各项决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肩负的使命神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美丽、绿色的新渭南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2月29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逸强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六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新渭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7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逸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以来主要工作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市四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六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动服务第一要务,着力保障经济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制定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等规定,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和创新驱动发展等重点工作的实施,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61件156人,共查办项目决策、规划审批、工程建设以及农村土地改革、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02人。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落实,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22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5件,促进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二)忠实履行第一责任,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保稳定、促和谐作为服务改革发展的硬任务。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邪教、严打暴恐等专项行动。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480人、起诉16613人,其中,去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80人、起诉2586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对2961名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促使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对涉罪未成年人倾注更多司法人文关怀,全面开展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帮教管理等工作,依法宽缓处理256人;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依法促成刑事、民事和解218件,化解矛盾,减少对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治理整顿。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惩危害民生犯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70人、起诉49人。抓住群众关注的上学难、看病贵和拆迁补偿等问题,查办教育、医疗、土地征用、保障房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136人。围绕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开展了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贪污、挪用惠农资金的职务犯罪873人。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切实解决群众诉求。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对中政委、高检院、省检察院交办和自行排查的283起积案,集中力量、综合施策,认真办结息诉;广泛开展涉检“零上访”活动,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受理、视频接访,努力把涉检信访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对群众申诉合理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无理缠访缠诉的,通过公开听证、解疑释惑,促其息诉罢访。共妥善处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728件,支付举报人奖励金额11.2万元;涉检信访逐年下降,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积极探索司法救助的方式方法,对177名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协调发放救助金61.28万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全面推行向群众问计、问需、问检工作机制,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广泛开展 “一村一干警”和“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大走访活动,共办理群众求助3700余件次,提供法律服务5400余件次,帮助困难家庭2600余户,化解矛盾4900余起。积极参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活动,认真做好驻村联户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帮扶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省、市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先后以开展查办职务犯罪“清风行动”和“铁拳反腐行动”等为载体,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六年来,共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69件129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240.3万余元。其中,2015年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31件267人,立查人数较上年同比上升24.8%。

(一)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建立和完善12309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完善和落实举报人、证人保护制度,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案件移送等机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21件1005人。一是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359件。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以查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1.12”和“5.19”专案为契机,市院牵总,实行线索统一管理、立案审查统一把关,侦查工作统一指挥、侦诉工作统一协调、结案统一监督的“五个统一”侦查一体化机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04件205人,人数同比上升25%,其中立案侦查大案162人,要案8人,创自侦案件历史最好成绩。二是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领域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65人。三是针对涉农、惠民资金和补贴申报审核、管理发放等环节出现的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357人。

(二)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的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共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48件292人,其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70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76人,其他人员46人。依法介入重大事故调查28起,严肃查办事故背后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91人。

(三)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预防调查为抓手,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先后深入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等举行宣讲活动7548次。对286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提供法律咨询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3万余次,建议取消了17个单位的市场准入资格。开展惠民政策落实、行政执法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进行犯罪分析和研判184件、预防调查272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17份,协助完善预防措施2106件。全面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年度报告66份,得到有关领导批示肯定。开通了渭南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平台,在广播、电视、车站等制作公益广告等30余条,拍摄了6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其中3部分别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选活动一等奖和优秀奖,为源头预防腐败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高检院、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深化检察改革,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95件,追捕647人,追诉331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05件。建立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790人、不起诉1171人。推行量刑建议改革,建立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机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6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70件次,已纠正365件次。

(二)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以监所检察部门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为契机,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扎实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工作,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380件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45件,监督有关部门对180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收监执行。深入开展久押不决案件专项监督,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依法纠正超期羁押问题。2015年,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依法对全市4批次特赦案件进行了全程监督,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等监督手段,重点监督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依法提请抗诉157件、再审检察建议216件,对审判活动违法进行监督123件,对执行活动进行监督427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检察建议31件,采纳30件。对审判机关裁判正确的86件申诉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四、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按照市委、省检察院的统一要求,制定了深化检察改革工作方案,将改革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落实责任。

(一)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着力用法治方式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难题,建立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渠道,进一步完善诉访分离、程序导入、依法纠错和终结退出、司法救助等机制,依法解决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建成了集控告、举报、申诉、查询于一体的综合受理平台,有效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市检察院与各县(市、区)检察院全面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积极推进与高检院、省检察院的全面联通,方便了群众就地反映诉求。

(二)深化检务公开改革。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面建成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437条、重要案件信息408条、法律文书658份,向当事人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查询732件,加强了司法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开通了检务公开专项工作微信公众平台,拓宽检民沟通渠道,搭建互动交流平台。

(三)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同司法行政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70名,进一步健全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监督范围,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等纳入监督。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33件51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加强对新颁布和新修订法律的学习贯彻。每年市人代会闭幕后,市检察院对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都作出了专门部署。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市检察院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并报告落实审议意见情况。重视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对征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都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工作中努力改进。认真办理交办案件和事项。市检察院共受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案件36件,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

(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经常向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邀请参加座谈、视察、专题调研,认真听取意见,建立联系机制,完善特约检察员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制度,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

(三)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司法办案各环节操作流程和检察机关司法工作基本规范,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办案件从受案到结案全部在网上流转,法律文书拟制、审批均在网络系统内进行,将司法规范“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硬要求”。严格执行最高检颁布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全面推行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抗诉权与侦查权由不同部门行使等制度。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建立案件评查机制,持续开展扣押冻结款物、警车警械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文明司法等专项检查,认真解决自身办案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实现司法公正的根本,坚持“五个过硬”,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党的群众路线”等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领会“三严三实”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从严从实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下大气力整治司法行为不规范“顽症”。通过各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广大检察干警受到了深刻的党性锻炼和思想教育,强化了宗旨意识,规范了司法行为,坚定了责任担当,司法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成效不断提升。

 (二)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创办“渭南检察大讲堂”,广泛开展各类实训练兵活动,共举办领导素能、专项业务等培训378期、培训7333人次。组织开展“优秀办案能手”和“精品案件”、“精品检察建议”等评选活动,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高度重视司法考试培训,共有56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健全检察职业准入和职业保障制度,公开招录和遴选71名大学生充实基层。积极组织在职研究生学习,80名干警参加法律硕士研究生班学习,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深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两级检察院党组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细则,明确责任标准,细化责任内容,严格履责要求。认真落实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强化检察机关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出台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化、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实施意见》。扎实开展检风检纪专项督察,以零容忍态度,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了8名违纪违规检察人员。

(四)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规划和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和基层检察院结对帮扶等制度。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落实经费保障体制和投资保障机制改革,加强办案信息化、装备现代化等基础建设,司法办案条件明显改善。全市检察干警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拼搏奉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市共有67个集体、175名检察人员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市检察院连续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在201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考评中荣获第一名。

六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监督支持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关心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六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国家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必须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坚持深化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动力;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充分发挥,监督的力度和成效有待加强;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高层次专家型人才缺乏,一些检察人员办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不足,不少基层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有的检察人员司法素质不高,个别检察人员违纪问题仍有发生;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

未来五年,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勇谋新篇,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立足新常态,实现新发展。

第一,要更加有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创新发展,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更加注重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促进激发企业活力。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惩治金融领域犯罪,突出打击非法集资、骗取贷款、高利转贷、地下钱庄等犯罪,促进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更加重视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市场经营和投资环境。更加重视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黑恶势力、邪教、暴恐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渭南、法治渭南建设,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要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依法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严重职务犯罪,坚决惩治侵吞、窃取、骗取、挪用国家投资资金以及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健全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制度,坚决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事件背后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把预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开展预防,紧紧围绕经济管理部门开展预防,紧紧围绕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第三,要着力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机制。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健全冤错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加强对“减假暂”的同步监督。继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强化对看守所和监狱监管活动的监督,共同维护监所安全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对刑讯逼供、玩忽职守造成冤错案件或者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坚决从严处理。

第四,要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和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按照检察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检察改革,务求实效,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着力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不断强化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注重信息化与执法办案、队伍管理的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第五,要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深化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坚持“五个过硬”标准,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队伍、业务两手抓、两个成果一起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操守。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奋发有为,扎实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的新渭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此报告已经2015年12月30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报告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工作。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共87件。根据建议涉及内容,我们分别交由29个承办单位办理。目前,经过各有关单位的努力,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们所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71件,占82%;正在解决或积极创造条件力争解决的16件,占18%。

第一类是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这类建议主要是代表所提问题比较具体,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努力,较好地予以了解决。如针对刘巧莲代表关于加强农产品生产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农业部门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始终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进行明察暗访5次,覆盖12个县市区143个镇(办),检查门店1909家,农业产品生产基地30个,货运公司19家,发现违法经营门店228个。并将发现的问题作为市级督办案件,要求问责立案限期查处。针对闫兴家等代表关于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建议,市公安机关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列为2015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专题召开了全市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意见》,加强与检法两院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共受理非法集资类案件13起,立案11起,破案19起,移送起诉1起,涉及受害群众1300人,涉案资金1.03亿元,协助外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7次。针对白高振等代表关于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美好家园”建设的建议,市政府在下发了《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美丽乡村的实施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春季农业重点工作会议,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止目前,全市累计投入5.22亿元,210个示范村初步实现“六化”标准,489个重点村垃圾污水基本得到整治,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第二类是正在解决或积极创造条件力争解决的建议。这类建议主要是一些关于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需多个部门共同协商办理的建议。如针对刘国正等代表关于进一步推进西渭融合发展的建议,我市已与西安市政府正式签订《加快西渭融合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从基础设施联通、产业战略联盟、商贸物流金融合作、旅游整合发展、科教文卫共享、能源资源合作、现代农业产业化、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战略合作及交流机制等十方面进行密切合作,围绕交通同城、信息同网、区域合作、产业联盟和要素服务等方面确定了合作重点项目。并就同网同号、智慧城市建设达成一致。富阎、渭临合作进一步加快。针对张满仓等代表关于尽快实施建设G242渭河大桥引线工程及大荔县城过境段的建议,市上已将242国道作为我市“两纵两横”一级公路主骨架的一条纵线,纳入我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并建议省厅将242国道阳村渭河大桥及引线工程一级公路、大荔县城过境段一级公路两个项目纳入全省“十三五”规划项目中。大荔县编制完成了G242工可研报告,正在办理土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手续。针对赵亚敏等代表关于加快仓颉庙旅游资源保护开发的建议,市上将在编制《渭南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渭南市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渭南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将仓颉庙的旅游开发纳入到市级规划的重点项目,同时争取将仓颉庙旅游纳入《陕西省旅游“十三五”发展规划》,为仓颉庙的发展增加新的契机。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四届七次会议结束后,市政府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建议办理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有关方面要认真研究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对87件建议认真研究分析,明确办理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要求。在办理过程中,我们积极配合市人大领导带案视察,现场了解办理情况,督促指导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建议办理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制定办理计划,明确办理要求,落实办理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市政府办公室作为联系人大代表、督促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部门,不断完善办理程序,坚持“交办会”制度、督办检查制度、意见反馈制度,提高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从建议的交办、转办、承办、答复、反馈,以及答复函的起草、签批和寄送都有严格的规范要求,确保了建议的办理质量。同时,针对个别承办单位办理不认真、落实效果不好等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重新办理、重新答复,确保建议办理质量。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根据办理建议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市政府加强了督促检查,改进了督查方式,坚持对办理工作动态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积极配合有关承办单位开展工作。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组织承办单位汇报交流,推进建议办理工作。二是突出重点,跟踪督查。把抓重点、促落实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对市公安局、农业局等承办任务较重的单位,列为重点联系单位,督促落实。三是加强指导协调力度。把代表提出的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等方面的建议,作为办理重点,要求有关单位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保证资金安排和措施到位。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通过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代表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个别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敷衍应付现象;个别承办单位没有把办理工作与本单位职能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大;因有些建议内容比较复杂,办理工作涉及政府多个部门,职能交叉,存在单位之间相互推诿、配合协调不够的问题。同时,重办理、轻落实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认真抓好抓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努力在建议的落实上下功夫,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三是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和各项制度,不断改进建议办理工作的方法和程序,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进一步拓宽同代表联系的渠道,广泛听取代表意见,推行联合办案、上门走访、公开答复等各种方式,密切政府同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今后工作中,市政府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主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强化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意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加高度负责的精神,更加严肃认真、积极诚恳的态度,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16年2月25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共41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于会溪      马红丽(女) 马苏有(回族)王宏强         王春阳      

王晓军      王爱民          卢发兴            朱福俊         刘海涛 

刘新兴      汝增瑞          孙云峰            李长敏         李永强

李县平      李明远          李逸强            李志远         杨   林 

吴蟒成      何翰林          张天亮            张红丽(女)张建军

张海贵      陆治原          陈振江            周庆文         郑光照

姚双年      高 洁(女)   郭永峰            郭志英         郭勇格

黄玉生      崔晓民          蒋秀侠(女)   樊正学         樊存弟

潘 洁(女)

秘书长:     郭勇格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6年2月25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陆治原      李明远         郭勇格       王春阳

张海贵      蒋秀侠(女)姚双年       孙云峰       

郭永峰      汝增瑞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名单

(2016年2月25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

(2016年2月25日下午)

陆治原      李明远     郭勇格      王春阳

张海贵      蒋秀侠(女)姚双年      孙云峰

郭永峰      汝增瑞     于会溪      王宏强

王爱民      刘新兴     李永强      李智远

张天亮      张红丽(女)

 

第二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

(2016年2月27日上午)

陆治原      王春阳      马红丽(女) 卢兴发

刘海涛      李县平      杨 林      何翰林

刘振江      周庆文      郑光照      高 洁(女)

郭志英      黄玉生      崔晓民      樊正学

樊存弟      潘 洁(女)

第三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

(2016年2月29日上午)

陆治原      李明远     郭勇格      王春阳

张海贵      蒋秀侠(女)姚双年      孙云峰

郭永峰      汝增瑞     马苏有(回族)王晓军

朱福俊      李长敏     李逸强      吴蟒成

张建军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15年2月25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汝增瑞    薛 楠    高波涛    崔晓民    华惠民    杨建秦(女)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

(2016年2月25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翰林

副主任委员:张长斌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王耀利    毛平宇    刘岩红     刘海凤(女)    吴 伟     何会民     张雪艳(女)

二、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长敏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马健诚   史同偕   李长宏   杨翠苗(女) 贾飞翔    康 峰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审议《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2015年3月全国人大修正通过了新的《立法法》,9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依法赋予渭南市地方立法权,这对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立法法》和我市立法工作实际,有必要制定《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对《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两次审议,现决定提请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


 

 

 


关于《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说明

——2016年2月25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海贵


一、制定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必要性和指导思想

2015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立法法》修正案,9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依法赋予渭南市地方立法权,掀开了法治渭南建设的新篇章。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规范严肃的重要政治活动,对制定程序、法律效力、适用备案等方面进行科学规范非常重要。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根据《立法法》精神和我市立法工作实际,制定《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是十分必要的。这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确保制定良好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制定我市地方立法条例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立法法》为依据,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二、制定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工作过程

《立法法》修正案通过后,市人大常委会立即着手我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制定工作,在多次调研学习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立法法和省人大立法条例修订草案草拟了草案征求意见稿。随后,通过召开座谈会、在渭南日报公告、给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寄发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经过充分沟通协商,深入研究讨论,反复进行修改,形成了草案审议一稿,在2015年11月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进行了初审。会后,在渭南人大网站上公布了草案审议稿,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收集到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修改,提出了草案二次审议稿。12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进行了再次审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经两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立法法精神,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重点,从条例的体例结构、适用范围、工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已趋成熟。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之后,在渭南人大网再次公开征求意见。2016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致函市政协及有关人民团体对草案进行了研读,集中听取了相关专家的意见。市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总体赞成草案,同时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专家以及其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草案再次作了修改完善。

2016年2月25日,渭南市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月29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草案。

三、市地方立法条例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地方立法应当遵循的原则

草案明确,地方立法应当遵循《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着重强调不与上位法相抵触、有地方特色、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三个原则。

(二)关于立法权限

依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草案明确规定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中,“等方面”里的“等”属“等内”,不宜做更加宽泛的理解。我市在这三个方面可以制定具有执行性、特色性、先行性的地方性法规。

《立法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据此,立法程序、立法工作机构等应属于法律另有规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三)关于立法程序

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程序一般包括法规案的提出、审议、表决、报经批准和公布五个环节。在此,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为例,作一简要说明。

1.提案

草案规定法规案的提出分为两种:一是机关提案。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二是组成人员提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2.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规案的基本审制是三审制。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另外,草案还设置了例外审制:如果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的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3.表决

法制委员会审议后提出法规草案的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草案还规定,对多部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规案的,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4.报经批准

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的法规,由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报请批准法规的书面报告、法规文本及其说明和有关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办理。

5.公布

市地方性法规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性法规连同公告要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中国人大网站、陕西人大网站、渭南人大网站、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渭南日报》上刊登。

(四)关于法规的解释

为了加强法律解释工作,保证法规的正确执行,草案规定,以下两种情况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1.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2.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草案还对法规解释案的提出、拟订、审议、表决公布等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

(五)关于市政府规章

草案单独辟出一章对市人民政府规章的立法权限、设定行政处罚权限、配套规定和制定立法计划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这里,我着重对规章的制定权限和设定行政处罚权限作以下说明。

1.规章的立法权限

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权限和市地方性法规立法权限相一致,仅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的事项。

对于应当制定市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市人民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后需要继续实施规章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未提请制定市地方性法规的,该规章规定的行政措施自行失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2.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

因为行政管理需要,市人民政府规章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许可。

(六)关于发挥市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草案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二是加强法规起草工作机制,草案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规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组织起草。三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

(七)关于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解决法规、规章与上位法相抵触的问题,需要加强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

草案明确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公布后二十日内,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公布公告、法规文本和有关资料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规章公布后三十日内,将公布公告、法规文本和有关资料同时报国务院、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市地方性法规在报备后,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听取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意见后,在一个月内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是否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将是否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上报提出意见的机关。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这里就包括了市人民政府规章。同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被动接收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的审查要求和建议。  

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

(2016年2月29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6年5月26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目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市地方性法规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规的报经批准、公布

第五节 法规解释

第六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市人民政府规章

第四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适用本条例。

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以及《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和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地方立法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从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地方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市地方性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章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二章 市地方性法规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下列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国家、本省尚未制定法律或者法规,需要根据本市实际,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三)属于本市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下列事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一)法律规定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二)涉及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事项;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事项。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与该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二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七条 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八条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规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或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规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法规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规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一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十二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十三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规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规案中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十四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十五条 法规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十六条 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也可以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工作委员会审查,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认为法规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也可以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工作委员会审查,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不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工作委员会审查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提案人、专家学者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九条 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规案,提案人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规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规案,应当邀请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审议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规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规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二十一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调整的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规案,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和法制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规草案和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提案人是法制委员会的,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的说明,分组会议审议后,由法制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规案时,根据会议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二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工作委员会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可以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工作委员会审查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四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以及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法制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进行修改,向法制委员会提出法规草案修改建议稿。

第二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工作委员会审查法规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二十六条 有关的委员会之间对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报告。

第二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应当就法规案的有关问题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

法规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规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将法规草案发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规草案、法规草案修改稿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第二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规案,在法制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对法规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规出台时机、法规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制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三十一条 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经法制委员会审议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规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规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制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法制委员会提出建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规案终止审议。

第三十三条 对多部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规案的,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节 法规的报经批准、公布

第三十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由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报请批准法规的书面报告、法规文本及其说明和有关资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办理。

第三十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报请批准法规中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部分以及个别文字等作适当修改。修改情况应当及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市地方性法规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公告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批准机关、批准日期和施行日期。

市地方性法规连同公告,应及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陕西人大网、渭南人大网、渭南市人民政府网以及《渭南日报》上刊登。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节 法规解释

第三十七条 市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权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地方性法规有以下情况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

法规的解释应当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以及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市地方性法规解释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拟订市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条 市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市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一条 市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六节 其他规定

第四十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立法规划应当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六个月内完成编制工作;年度立法计划应当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后一个月内完成编制工作。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有关单位不能按时完成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确定的起草任务,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说明原因,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报告。

第四十三条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规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以及市人民政府在组织起草法规草案中,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应当请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进行评估。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时,应当提供第三方评估报告。

第四十四条 提出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四十五条 交付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通过的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地方性法规,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规案,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四十六条 市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市地方性法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要权益或者需要做必要的实施准备工作的,从公布到施行的日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第四十七条 市地方性法规的类别名称可以称条例、规定、办法、规则。

市地方性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市地方性法规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经过修改的法规,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第四十八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或者修改的市地方性法规实施一年后,主要负责执行的部门应当将法规实施情况书面报告法制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规或者法规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国家和省立法情况、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以安排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市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

第五十条 市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或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市地方性法规的汇编、出版。

市地方性法规的条文释义,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组织编写和审定。

 

第三章 市人民政府规章

第五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和市地方性法规,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下列事项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和市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和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章予以具体规定的事项;

(三)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应当制定市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市人民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后需要继续实施规章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未提请制定市地方性法规的,该规章规定的行政措施自行失效。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和市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五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时,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和市地方性法规依据,因行政管理需要,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许可。

第五十四条 市地方性法规规定明确要求市人民政府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自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市地方性法规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人民政府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五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计划中涉及地方性法规的项目应当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

 


      第四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五十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适用。 

第五十七条 市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五十八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公布后二十日内,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公布公告、法规文本和有关资料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五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规章公布后三十日内,将公布公告、规章文本和有关资料报国务院、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十条 市人民政府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予以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和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

(三)违背法定程序的;

(四)有关机关认为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规定不适当应当予以撤销的。

第六十一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规章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和市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市人民政府规章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和市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六十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审查、研究中认为,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内容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和市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意见;也可以由法制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审查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法制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反馈。

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根据前款规定,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市人民政府按照所提意见对规章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经审查、研究认为,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内容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和市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而市人民政府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六十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六十四条 市地方性法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对市地方性法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听取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意见后,在一个月内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是否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将是否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地方性法规按照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修改或者废止的程序,适用本条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关于《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6年2月26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何翰林


 

大会主席团:

2月26日上午,各代表团审议了《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代表们普遍认为,条例草案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立法法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于规范地方立法活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这次条例草案的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理念,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地方立法权的一次重要实践。条例草案经过长时间的研究起草,又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修改,比较成熟,内容可行,建议本次会议予以通过。同时,代表还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草案逐条进行研究,审议提出了《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修改稿)》。现将主要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有的代表提出,法规应该严谨规范,建议草案第三条立法法名称应用全称。据此,草案第三条修改为“地方立法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二、有些代表提出,为了提高法规的科学性、民主性,应该尽可能扩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范围。据此,草案第二十七条增加单独一款“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将法规草案发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此外,根据代表意见,还对条例草案个别文字作了修改完善。

现将《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修改稿)》连同以上报告提请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主席团审议,建议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各代表团审议。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关于《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2016年2月28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何翰林

 

大会主席团:

2月26日和27日,各代表团两次审议了《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普遍认为,草案修改稿充分吸纳了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修改;对于未采纳的意见,也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有关代表作了解释说明,充分体现了对代表主体地位的尊重。代表们对草案修改稿普遍表示满意,赞成将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的代表还对草案修改稿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2月27日晚,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对代表们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认真研究。法制委员会认为,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修改意见:

草案修改稿第三条规定,“地方立法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从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地方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有的代表认为,除了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外,省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立法应当遵守的上位法。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条改为“地方立法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从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地方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草案表决稿第三条)

此外,根据有的代表意见,还对草案修改稿作了几处文字修改。

草案表决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建议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一号


 

《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已于2016年2月29日经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于2016年5月26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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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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