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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7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逸强
发布时间:2016/3/22  浏览次数:27968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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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以来主要工作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市四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六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动服务第一要务,着力保障经济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制定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等规定,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和创新驱动发展等重点工作的实施,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61156人,共查办项目决策、规划审批、工程建设以及农村土地改革、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02人。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落实,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22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5件,促进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二)忠实履行第一责任,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保稳定、促和谐作为服务改革发展的硬任务。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邪教、严打暴恐等专项行动。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480人、起诉16613人,其中,去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80人、起诉2586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对2961名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促使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对涉罪未成年人倾注更多司法人文关怀,全面开展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帮教管理等工作,依法宽缓处理256;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依法促成刑事、民事和解218,化解矛盾,减少对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治理整顿。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惩危害民生犯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70人、起诉49人。抓住群众关注的上学难、看病贵和拆迁补偿等问题,查办教育、医疗、土地征用、保障房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136人。围绕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开展了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贪污、挪用惠农资金的职务犯罪873人。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切实解决群众诉求。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对中政委、高检院、省检察院交办和自行排查的283起积案,集中力量、综合施策,认真办结息诉;广泛开展涉检“零上访”活动,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受理、视频接访,努力把涉检信访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对群众申诉合理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无理缠访缠诉的,通过公开听证、解疑释惑,促其息诉罢访。共妥善处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728件,支付举报人奖励金额11.2万元;涉检信访逐年下降,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积极探索司法救助的方式方法,对177名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协调发放救助金61.28万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全面推行向群众问计、问需、问检工作机制,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广泛开展 “一村一干警”和“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大走访活动,共办理群众求助3700余件次,提供法律服务5400余件次,帮助困难家庭2600余户,化解矛盾4900余起。积极参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活动,认真做好驻村联户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帮扶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省、市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先后以开展查办职务犯罪“清风行动”和“铁拳反腐行动”等为载体,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 “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六年来,共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69129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240.3万余元。其中,2015年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31267人,立查人数较上年同比上升24.8%

    (一)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建立和完善12309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完善和落实举报人、证人保护制度,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案件移送等机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211005人。一是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359件。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以查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1.12和“5.19专案为契机,市院牵总,实行线索统一管理、立案审查统一把关,侦查工作统一指挥、侦诉工作统一协调、结案统一监督的“五个统一”侦查一体化机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04205人,人数同比上升25%,其中立案侦查大案162人,要案8人,创自侦案件历史最好成绩。二是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领域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65人。三是针对涉农、惠民资金和补贴申报审核、管理发放等环节出现的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357人。

    (二)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的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共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48292人,其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70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76人,其他人员46人。依法介入重大事故调查28起,严肃查办事故背后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91人。

    (三)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预防调查为抓手,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先后深入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等举行宣讲活动7548次。对286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提供法律咨询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3万余次,建议取消了17个单位的市场准入资格。开展惠民政策落实、行政执法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进行犯罪分析和研判184件、预防调查272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17份,协助完善预防措施2106件。全面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年度报告66份,得到有关领导批示肯定。开通了渭南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平台,在广播、电视、车站等制作公益广告等30余条,拍摄了6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其中3部分别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选活动一等奖和优秀奖,为源头预防腐败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高检院、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深化检察改革,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95件,追捕647人,追诉331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05件。建立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790人、不起诉1171人。推行量刑建议改革,建立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机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6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70件次,已纠正365件次。

    (二)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以监所检察部门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为契机,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扎实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工作,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380件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45件,监督有关部门对180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收监执行。深入开展久押不决案件专项监督,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依法纠正超期羁押问题。2015年,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依法对全市4批次特赦案件进行了全程监督,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等监督手段,重点监督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依法提请抗诉157件、再审检察建议216件,对审判活动违法进行监督123件,对执行活动进行监督427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检察建议31件,采纳30件。对审判机关裁判正确的86件申诉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四、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按照市委、省检察院的统一要求,制定了深化检察改革工作方案,将改革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落实责任。

    (一)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着力用法治方式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难题,建立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渠道,进一步完善诉访分离、程序导入、依法纠错和终结退出、司法救助等机制,依法解决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建成了集控告、举报、申诉、查询于一体的综合受理平台,有效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市检察院与各县(市、区)检察院全面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积极推进与高检院、省检察院的全面联通,方便了群众就地反映诉求。

    (二)深化检务公开改革。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面建成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437条、重要案件信息408条、法律文书658,向当事人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查询732,加强了司法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开通了检务公开专项工作微信公众平台,拓宽检民沟通渠道,搭建互动交流平台。

    (三)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同司法行政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70名,进一步健全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监督范围,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等纳入监督。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3351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加强对新颁布和新修订法律的学习贯彻。每年市人代会闭幕后,市检察院对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都作出了专门部署。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市检察院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并报告落实审议意见情况。重视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对征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都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工作中努力改进。认真办理交办案件和事项。市检察院共受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案件36件,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

    (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经常向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邀请参加座谈、视察、专题调研,认真听取意见,建立联系机制,完善特约检察员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制度,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

    (三)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司法办案各环节操作流程和检察机关司法工作基本规范,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办案件从受案到结案全部在网上流转,法律文书拟制、审批均在网络系统内进行,将司法规范“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硬要求”。严格执行最高检颁布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全面推行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抗诉权与侦查权由不同部门行使等制度。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建立案件评查机制,持续开展扣押冻结款物、警车警械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文明司法等专项检查,认真解决自身办案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实现司法公正的根本,坚持“五个过硬”,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党的群众路线”等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领会“三严三实”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从严从实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下大气力整治司法行为不规范“顽症”。通过各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广大检察干警受到了深刻的党性锻炼和思想教育,强化了宗旨意识,规范了司法行为,坚定了责任担当,司法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成效不断提升。

    (二)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创办“渭南检察大讲堂”,广泛开展各类实训练兵活动,共举办领导素能、专项业务等培训378期、培训7333人次。组织开展“优秀办案能手”和“精品案件”、“精品检察建议”等评选活动,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高度重视司法考试培训,共有56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健全检察职业准入和职业保障制度,公开招录和遴选71名大学生充实基层。积极组织在职研究生学习,80名干警参加法律硕士研究生班学习,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深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两级检察院党组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细则,明确责任标准,细化责任内容,严格履责要求。认真落实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强化检察机关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出台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化、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实施意见》。扎实开展检风检纪专项督察,以零容忍态度,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了8名违纪违规检察人员。

    (四)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规划和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和基层检察院结对帮扶等制度。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落实经费保障体制和投资保障机制改革,加强办案信息化、装备现代化等基础建设,司法办案条件明显改善。全市检察干警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拼搏奉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市共有67个集体、175名检察人员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市检察院连续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在201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考评中荣获第一名。

    六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监督支持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关心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六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国家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必须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坚持深化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动力;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充分发挥,监督的力度和成效有待加强;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高层次专家型人才缺乏,一些检察人员办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不足,不少基层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有的检察人员司法素质不高,个别检察人员违纪问题仍有发生;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

    未来五年,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勇谋新篇,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立足新常态,实现新发展。

    第一,要更加有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创新发展,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更加注重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促进激发企业活力。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惩治金融领域犯罪,突出打击非法集资、骗取贷款、高利转贷、地下钱庄等犯罪,促进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更加重视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市场经营和投资环境。更加重视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黑恶势力、邪教、暴恐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渭南、法治渭南建设,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要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依法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严重职务犯罪,坚决惩治侵吞、窃取、骗取、挪用国家投资资金以及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健全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制度,坚决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事件背后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把预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开展预防,紧紧围绕经济管理部门开展预防,紧紧围绕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第三,要着力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机制。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健全冤错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加强对“减假暂”的同步监督。继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强化对看守所和监狱监管活动的监督,共同维护监所安全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对刑讯逼供、玩忽职守造成冤错案件或者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坚决从严处理。

    第四,要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和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按照检察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检察改革,务求实效,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着力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不断强化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注重信息化与执法办案、队伍管理的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第五,要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深化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 坚持“五个过硬”标准,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队伍、业务两手抓、两个成果一起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操守。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奋发有为,扎实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的新渭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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