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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7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永强
发布时间:2016/3/22  浏览次数:25162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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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以来的主要工作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市人大各项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大局。六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5206件,审结133216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0571件,审结10415件。
着力推进平安渭南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六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041件,判处罪犯16174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故意杀人、绑架、爆炸、强奸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案件2568件。切实加强禁毒工作,坚决打击制毒贩毒等犯罪,审结毒品案件625件。着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两抢一盗”犯罪,审结案件3303件。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521件,判处罪犯778人,其中对93名科级以上干部、544名村组社区干部判处了刑罚。针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上升的趋势,加强研判,加大打击力度,审结案件221件,判处罪犯413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1〕,创设“圆桌审判”方式,坚持法官判后寄语,聘请专家开展心理辅导,全力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市中院少年审判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高度重视大要案审理工作,依法审结杜阳集资诈骗、王强坤等21人故意杀人骗取煤矿巨额赔偿、章成等79人传销团伙暴力抗法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全面落实减刑假释听证、公示制度,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的减刑、假释,办结减刑、假释案件16757件。严格执行主席特赦令,对178人予以特赦、3人退回提请机关。
    着力推进和谐渭南建设。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全市法院六年审结民商事案件99544件,诉前成功调解纠纷15276件,一审案件调撤率保持在72%以上,始终位居全省法院前列。依法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审结就业、医疗、住房及家事案件〔2〕45122件,审结农产品买卖、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等案件5928件。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工程建设等商事案件33518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486件。积极参与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开辟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两级法院均成立涉军维权合议庭,走进军营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现场开庭等活动296次。涉军维权“渭南经验”〔3〕在西北五省区推广,市中院被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评为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着力推进法治渭南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六年审结行政案件2013件。强化司法审查,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及责令限期履行职责224件,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深化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纠纷协调处理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220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政府机关依法履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诉信访问题,认真执行立案提示、判前释法、判后答疑、院领导接访等制度,落实领导包案、重点督办、联动化解等措施,夯实“五定一包”责任,涉诉信访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下降,涉诉信访工作逐步进入常态化、法治化轨道,信访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向全国推广。
    着力推进诚信渭南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裁判结果及时兑现,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全市法院六年执结案件20586件,执行标的42.48亿元。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2015年曝光失信被执行人923人(次),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投资置产39人(次),对51人罚款363万元,拘留157人,对21案25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促使181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296万元。加强与重点企业、大型项目的联系沟通,积极探索服务新型工业化建设的新思路,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积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15年为银行和大型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5亿元。目前,全市法院已建成与最高法院互联互通、远程调度的执行指挥中心,对被执行人信息和财产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查控,为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积极落实改革部署,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着力落实司法为民,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高效。
    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规定》,2015年5月1日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4〕,做到依法受理,当立则立,不立释明,立案登记制改革平稳推进。积极开展最高法院部署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选任办法,采取随机抽选、单位推荐、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市中院287名、华阴法院105名人民陪审员已获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任命,试点工作受到中央改革办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插手过问案件处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对全市730名法官职务等级进行了套改,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作了充分准备。
    加强审判管理。深入开展“审判质量管理年”“司法规范化建设年”等活动,聚焦“六难三案”〔5〕,开展“六查六纠”,深入查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建台帐立清单,限期整改,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加强审判流程和审限管理,严格执行“三评查”制度〔6〕,坚持案件质量通报,定期研判审判态势,认真落实带案指导、发改案件交换意见和案件终身负责等制度,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深化司法公开。认真落实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文书公开等措施,开通法院官方网站,建立工作微博微信,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了解审判工作。加强司法宣传,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重大案件信息和重点工作部署,与渭南电视台共同制作播出《法治渭南》等节目229期。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2015年全市法院网上公开裁判文书24193份,通过微博、微信和诉讼服务网〔7〕直播典型案件庭审260件。市中院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优秀策划奖,工作微博被新浪网评为陕西十大司法政务微博、被省法院评为十佳官方微博。市中院和临渭、澄城、合阳法院被省法院评选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落实司法为民。不断强化司法便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网,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8〕,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登记、诉调对接、信访投诉等12项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2015年,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微信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催办等服务247次。着力深化司法民主,深入开展审判“五进”工作〔9〕,全市法院六年以“五进”方式审理案件35458件,占结案数的26.62%,向24000余名旁听庭审的代表、委员和群众征询了案件裁判的意见建议。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市中院为困难群众依法缓减免诉讼费250余万元,为258名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660余万元。
    三、全面加强法院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
    践行“从严治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努力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法院队伍。六年来,市中院多次受到最高法院、省委、省政府、省法院的表彰,其中四年被省法院考评为优秀法院,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考评为优秀单位,全市法院先后有94个集体、258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
    加强政治思想和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高法官干警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把握大局、科学决策、求实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145期,培训6221人(次),开展案件庭审观摩、审判经验交流、演讲和征文比赛等活动344次。“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活动成效显著,市中院被评为“党员周五读书日”活动示范点,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意识,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司法文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指导方针,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任职前廉政考核、教育谈话制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落实廉政监督员、随案廉政监督卡等制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要害部门的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落实情况加强明察暗访。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市法院六年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18人,警示训诫41人。
    加强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以建设“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为目标,成立信息服务中心,组建专业技术队伍,建成了上联省法院、下通基层人民法庭的办公办案专网和科学高效的技术管理平台,做到了网上立案、网上接访、案件信息同步录入、审判进程实时网上监督、内部公文网上流转,法院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全市法院建成标准化法庭45个、科技法庭14个,实现了视听同步录像、证据同步展示、庭审同步直播、远程视频提讯,增强了司法公开,提高了庭审效率。
    四、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和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先后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民事审判工作及错案责任追究等情况,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健全联络工作机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70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监督案件执行,主动征求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4件人大代表建议案、4件政协委员提案、265件各级督办案件全部办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座谈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进一步畅通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六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立案登记制实施等多重因素影响,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增长。2010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9112件,2015年达41704件,案件数量翻了一番。面对巨大的办案压力,全市法院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先后采取跨区域分流案件、院领导带头办案、督办约谈等十项措施,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2015年结案数、结案率均创历史新高,市中院在全省法院年度考核中获得第一名,被省法院评为优秀法院。
    各位代表,通过六年的司法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始终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工作指导,把依法治国作为工作核心,把党的领导作为工作保证,把司法为民、公平正义作为工作宗旨,人民法院的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才能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坚强的保障。只有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监督,集人民群众之智慧,聚法官干警之力量,才能战胜困难,创造佳绩。这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是全市法院工作的法宝,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巩固完善。六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和新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些法官干警规矩和纪律意识还不够强,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仍需加强;一些案件质效还不够高,社会效果还欠佳,执行还不到位,信息化犯罪、知识产权等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越来越多,队伍的司法能力有待提高;“六难三案”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干警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队伍的司法作风还待转变,审判纪律还应加强;全市法院六年减少法官89人,而案件数量成倍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市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审判法庭不足,办公办案区域无法分离,不能满足司法便民、司法规范化的要求,基层基础建设还需加强。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设想
    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收案数量仍将在高位运行,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全市法院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积极落实司法改革部署,持续优化诉讼服务,着力加强法院管理,努力实现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进位”,为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继续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履行职责使命。坚持把审判执行工作作为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立足点,切实肩负起人民法院在实施“十三五”规划中的重大职责使命。树立和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理念,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把两抢一盗、制毒贩毒、非法集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矿山非法开采等关系民生和公共安全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把金融诈骗、网络犯罪等作为刑事审判研究的重点,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职责使命。树立和坚持以快捷、高效、低廉、公正为核心的民商事审判理念,快审快结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依法化解就业、保险、教育、扶贫等社会保障纠纷,切实履行好保障人民群众和谐生活的职责使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高效审理商事案件,切实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使命。树立和坚持监督与支持依法行政的审判理念,妥善审理行政纠纷,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力求用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及时发布《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切实履行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使命。树立和坚持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保护胜诉权并重的执行工作理念,综合运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限制投资置产及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促使自觉履行义务。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职能,与公安、银行、工商、国土、交通等部门共享信息,加大对被执行人身份、财产等信息的网络查控力度,落实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和信用惩戒机制,压缩“老赖”生存空间。积极开展打击抗拒执行犯罪、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反干预执行“一打三反”专项行动,切实履行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职责使命。
    不断挖掘内部潜力,切实提升审判质效。通过加强审判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强化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程序适用比率,推行简化民商事裁判文书,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严格审限管理,强化审判进程监督和审限监控,坚持审判质效评估预警和约谈机制,努力实现收结案动态平衡。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指导,以剖析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为突破口,坚持发改案件交换意见、带案指导等制度,强化案件评查,促进案件质量全面提升。进一步利用信息化大数据平台,全面客观分析审判运行态势,查找短板,研究对策,不断提升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
    积极落实改革部署,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开展司法改革,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司法改革情况,加强同政府的联系沟通。认真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准确把握司法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原则,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依据党委要求和上级法院改革方案,精心制定计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大胆探索创新,切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选任、参审、惩戒、履职保障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着力加强政治思想和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法官干警正确理解、积极参与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切实增强宗旨意识,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继续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继续吸收律师、人民调解员、心理专家等入驻诉讼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法院调解,开展心理辅导,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关的工作对接,不断完善与行业调解组织的业务衔接,进一步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人民群众更多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着力缓解办案压力。继续落实诉讼费缓减免政策,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依法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救助。继续推进阳光司法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作用,及时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案件信息,方便当事人诉讼。继续采取巡回办案、带案下访、公开审判、法制讲座等方式,以案说法。依托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司法信息,强化案件庭审直播,提高人民群众尊法守法的意识。继续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用法律手段破解信访难题。
    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整体素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法治信仰,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开展执纪大检查、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持续整治“六难三案”问题,明察暗访“八项规定”落实情况,以良好的作风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把法官干警培育成业务能手,把业务能手培养成审判专家,着力提升队伍公正司法的能力。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重品行重实绩,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担当重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责任追究,真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始终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和人大各项决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肩负的使命神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美丽、绿色的新渭南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名  词  解  释

〔1〕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各种案卷材料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未经审批不得查询的一项保护未成人隐私的制度。
〔2〕家事案件: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之间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案件。
〔3〕涉军维权“渭南经验”:即“一线两面三点”工作机制和“五个一”工作制度。“一线两面三点”是指中院和基层法院上下一条线和两个工作层面,在军营设立的司法联络点、基层法庭设立的法律服务点、村委会或社区设立的司法联系点。“五个一”是指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涉军维权诉讼指示牌、立案咨询窗口,对涉军维权案件建立专门立案登记簿、单独制表造册登记、案卷封面加盖涉军案件专用章。
〔4〕立案登记制:是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人民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不予登记立案。对不符合形式要件的,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
〔5〕六难三案:是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是“四风”问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集中表现,必须努力加以解决。
〔6〕“三评查”制度:是指依据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对案件、庭审和法律文书进行评定,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7〕诉讼服务网:是指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是我省法院开通的司法公开、便民互联网站,共设置12个大栏目33个子栏目,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可查询案件流程信息、生效文书、预约立案、信访投诉或向法院建言献策。
〔8〕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该热线在省法院设总平台,各中院设分平台。这一“线连线”在线服务与传统“面对面”窗口服务、“点对点”网上服务共同构成我省法院“三位一体”诉讼服务格局。当事人拨打“12368”即可获得联系法官、案件查询、案件催办、诉讼咨询、举报投诉等服务。
〔9〕审判 “五进”工作:是指法官走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军营,开展案件审理和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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