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大要闻
人大要闻
《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批准
发布时间:2019/9/30  浏览次数:6920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王 腾
文字 〖
9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批准了《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通过的第四部地方实体性法规,也是我市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法规。
   《条例》共28条,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护原则、政府及其部门职责、保护管理、文物利用、科学研究、价值传播、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仓颉墓与庙保护过程中不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分别进行规范,强化仓颉墓与庙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从根本上解决在保护方式、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增强我市在历史文化方面的保护意识,同时对仓颉墓与庙的保护以及传承和弘扬仓颉文化具有重大意义。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集中学习暨调研成果交流会
[下一篇]:市人大机关干部集体收看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实况直播

主办单位: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Copyright©2009 wnrd.gov.cn 邮编:714000
承办单位: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3-3035200 地址:渭南市东风大街中段10号
ICP备案编号:陕ICP备12000409号 推荐分辨率:1024*768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