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关于接受王宏强辞职请求的决定 |
(2017年1月23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
发布时间:2017/1/24 浏览次数:19122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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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宏强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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