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全市空气质量已经好转。我市于1月19日1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应急解除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各单位指派专人密切关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发布传导工作,确保重污染应急措施迅速执行到位。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做好冬季健康防护,尽量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严禁明火烧烤、秸秆焚烧、烧荒及树叶、垃圾焚烧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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