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大荔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通过专家考核验收。
1月5日至6日,省住建厅专家组一行先后察看了大荔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等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专家组通过现场察看、审阅资料、观看汇报片和听取创园工作报告等形式,一致认为大荔采取加大资金投入、高标准建设、精细化管理等措施得力,各项工作达到省级生态园林县城标准,准予通过,为大荔县颁发了省级生态园林县城验收达标鉴定书。
为了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提升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打造“三城三地三乡”,大荔县按照“统一组织、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科学管理”的工作方法,高标准建设,精细化管理,全面启动了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省级生态园林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卫生镇村(“一巩四创”)创建工作,并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建设、精细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城区绿化覆盖面积52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8.07%,绿地面积455万平方米,绿地率32.9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96平方米,城区人居环境大大改善提升,宜居宜业氛围愈来愈浓,生态文明成为大美大荔靓丽名片,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顺利达标验收打下了牢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