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人大开展《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
发布时间:2016/3/15 浏览次数:1977 次 来源:富平县人大办 作者:曹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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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林带领财经委、农工委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就全县贯彻实施《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调查问卷,先后深入秦正华庭小区、和谐园小区、蓝光状元府邸小区和瑞宁小区等,对小区的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绿地养护和物业服务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公示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召开汇报座谈会。 检查组指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重视当前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克服畏难情绪,详细排查,摸清底子,分类推进。要建立县、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四级联动管理机制,完善和规范物业行政管理体系,综合处理及协调矛盾纠纷,积极探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保存与使用的新型工作方法,确保专项维修基金的足额归集和合理使用。要尽快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物业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细化管理措施,明晰服务要求和标准及对应的指导性定价,对物业管理活动和物业管理作出全面、系统的调整和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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