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
(2016年2月25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
发布时间:2016/2/26 浏览次数:13726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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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大制度,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意见》(陕办发〔2015〕20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我省设区的市开展立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陕人办发〔2015〕95号)及渭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渭南市人大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渭编发〔2015〕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建议设立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上述两个专门委员会受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各专门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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