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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2/22  浏览次数:15346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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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8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伟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积极顺应渭南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渭南建设 
  坚持把维护渭南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56人,起诉3281人。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围绕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批捕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嫌疑人1816人,起诉2300人;重拳出击,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07人,起诉467人。 
  (二)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老年犯等实行宽缓处理,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343人,决定相对不起诉260人,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专门办理机制,共对15名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18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进行封存,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认真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加强校园安全、网络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深化乡镇检察室工作,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进一步深化检调对接,共促成49件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和解。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适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302件,帮助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提高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市委、省检察院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一年来,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9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51人,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4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94万余元。 
  (一)突出查办案件重点。以开展查办职务犯罪“清风行动”为载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和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63件、要案5人,同比分别上升5.8%和400%。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积极介入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13起,立案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4件7人。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二)着力提升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管理,依法规范侦查办案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条件采取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全面贯彻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依法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办案安全防范,严格执行办案安全责任、预案审批、看审分离和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等制度,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 
  (三)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工作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社会化预防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五进”宣讲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先后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举行宣讲活动123次,2.3万余名干部群众受到教育。运用预防调查和检察建议等专业预防措施,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94份,充分发挥检察预防在推进制度反腐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预防调查,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市检察院在民政系统开展预防调查的经验做法被高检院肯定推广。稳步推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用,向社会提供查询2178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连续13年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国报道》对我市近年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进行了专题报道,有效提升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影响力。 
  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依法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78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62件;纠正漏捕36人、漏诉1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94件次;提出刑事抗诉12件38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34件次。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共受理不服法院裁判的民事、经济和行政申诉案件108件,经审查向法院提出抗诉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对作出不立案、不抗诉和终止审查决定的案件,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全市违法收押案件逐一进行梳理,监督纠正87人;突出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共监督纠正不当决定90人,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立案查处刑罚执行及监管人员玩忽职守、虐待被监管人员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保障了刑罚正确执行,依法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落实保障人权各项要求,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格执行《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事实和历史的检验。两级院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关,对审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决定不(予)批准逮捕185人,决定不起诉20人;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因排除非法证据而不予逮捕1人。全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29名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审查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三)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优化诉讼监督效果。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及违法违规执业惩戒、非法证据排除、逮捕条件适用标准等统一执法尺度,探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保障了执法办案综合效果。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查处虚假诉讼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着力提升执法为民成效 
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着力提升服务和保障民生成效。 
  (一)依法打击侵害民生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组织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加大对涉及危害民生犯罪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行为的监督力度,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6件1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6件73人;高度关注民生诉求,大力加强司法保护,依法查办征地拆迁、农资补贴、教育卫生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9件74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进一步深化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5件。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97件,救助金额33.88余万元。积极稳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规范信访案件受理、答复、依法终结等程序,组织对158件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答复,全部实现息诉罢访。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日和下访、巡访等制度,依法办结群众来信来访案件342件,化解重点涉检信访案件36件,实现了全市检察机关涉检进京零上访。 
  (三)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深化乡镇检察室建设,倾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扎实开展“六进两服务”大走访和“一村一干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一年来,建立村镇、社区检察工作室887个,开展一线工作日15.2万余人次;举办法律讲座226场次;深入农户7.8万余家,建立联系户1023户;走访接待群众10.7万余人次,现场化解矛盾纠纷260多件;发放“连心卡”和检察宣传资料5.1万余份,记“民情日记”1.6万余篇,收集意见建议38条,协助帮扶村组制定发展规划76项,帮助引进建设项目32个,协助争取资金500万余元,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全市检察机关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一是强化队伍思想引领。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提升干警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廉洁意识。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调研工作与市委安排部署的“大整顿、大排查”和“讲做评”活动以及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先后组织开展了以“守纪律、促工作、强责任、转作风”为主题的教育整顿活动,教育干警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向刘宝奇同志学习活动,以先进典型引领广大干警立足本职干事创业、执法为民。二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围绕提升队伍法律监督、化解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等能力,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全市“十佳公诉人”和“十佳侦查能手”评选表彰、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司法警察警务技能竞赛等活动,以考促学、以赛促训,不断提升干警的实战技能。开设《渭南检察讲堂》,邀请专家教授就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网络新闻写作与舆情处置》等进行专题讲座,对全体检察干警进行深层次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续职培训、业务培训、司法考试培训等多种形式学习,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一系列规章和禁令,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检务督察工作,认真执行检风检纪明察暗访、违纪违法案件通报等制度,正风肃纪,树立检察队伍良好形象。四是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认真落实市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改进对基层检察工作的考核办法和对下指导方式,切实帮助基层减轻工作负担、解决实际问题。一年来,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先后4次带队赴各基层院开展集中调研,深入总结基层工作经验,帮助基层解决了9个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的实际困难。 
  六、加强自身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并重,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全面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工作,办理的所有案件全程网上运行流转,有效防止人为因素对办案的干扰。积极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完善重大案件、重要情况向上级院报告、备案审查等制度,有效加强了对重要案件、重要线索的审核、把关和监督,促进公正规范执法。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庭审观摩、案件评析等活动,及时通报检察工作重要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和事项,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反馈。一年来,市检察院向代表、委员通报重要情况和重大活动4次,征求意见1900余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2次,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共向代表、委员发检察资信11.5万条。 
  (三)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坚持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七类情形”自侦案件进行监督评议4件,监督意见均依法予以采纳。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检察门户网站等信息手段,大力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和作用,把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公之于众,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凝心聚力,忠诚履职,求实创新,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有19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市检察院被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分别表彰为“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先进集体”和“全省政法系统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大荔、澄城县检察院分别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临渭区和华阴市检察院分别被省妇联和团省委命名为“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和“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华阴市、富平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命名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心系检察,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给予鼓励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力度和效果与经济社会形势、党委政府要求、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创新创优力度仍需加强,少数单位和部门创新举措不够多,成效不够明显;三是做群众工作能力还不够强,一些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度、满意度还不够高;四是队伍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干警还不能适应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要求,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和不愿监督的情况,基层院案多人少矛盾还较为突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己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一是着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着力服务经济、服务民生。切实把服务经济的立足点转变到服务促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上,积极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民生导向,持续推进“六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打造渭南民生检察新品牌。三是着力推进平安渭南、法治渭南建设。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法律监督,坚守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着力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开展“聚力反腐行动”为载体,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的腐败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社会化预防宣传、预防调查和年度报告等工作,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五是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好“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增强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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