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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2014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14/11/20  浏览次数:7678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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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4年   第五号(总号:040)
目    录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1月20日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及提请追加201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的报告……张养民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渭南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追加渭南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决定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王俊杰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任免名单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
(2014年11月3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关于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追加201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18个部门单位关于渭南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评议;
  4.人事任免。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及提请追加
201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
——2014年11月3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渭南市财政局局长  张养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报告我市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及提请追加201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加快陕西东大门建设,坚持稳中求进,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园区、城区和景区协调发展,持续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市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2013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147,477万元,较上年增长8.5%。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50,555万元,占预算    644,200万元的100.99%,较上年增长18.16%。
  2013年,向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全市财政支出预算为1,732,812万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上级增加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调入资金等收入,全市财政支出预算变动为2,878,054万元。2013年,全市财政支出2,758,709万元,占预算的95.85%,较上年增长13.80%。
  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650,555万元,加上上级财政对我市的各项补助收入2,015,21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2,000万元、调入资金和上年财政滚存结余6,752万元,全市收入总计2,734,522万元。
  全市财政支出2,758,709万元,加上上解省支出71,19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8,092万元和必须结转到2014年继续使用的各项资金97,707万元,全市支出总计2,965,707万元。
  全市财政总收支相抵后,累计财政赤字231,185万元,其中当年净结余21,638万元,用于消化以前年度财政赤字。
  (二)市级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2013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7,090万元(含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下同),占预算145,700万元的100.95%,增长12.26%。
  2013年,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预算执行中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支出预算为326,143万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上级增加补助等收入,市级财政支出预算变动为524,377万元。2013年,市级财政支出452,576万元,占预算的86.31%,较上年增长19.33%。
  经统计汇总,2013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117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12.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24万元,公务接待费2,843万元。市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由各部门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市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
  市级地方财政收入147,090万元,加上省财政对我市的返还性补助收入44,02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46,9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42,36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7,000万元、调入资金1,913万元、县市区各类上解21,656万元、上年财政滚存结余125,853万元,市级收入总计1,686,885万元。
  市级财政支出452,576万元,加上市财政对县市区的返还性补助18,55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48,7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620,741万元、转贷县市区债券22,341万元、上解省支出18,27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2,552万元、必须结转到2014年继续使用的各项资金68,795万元,市级支出总计1,672,532万元。
  市级财政总收支相抵后,累计财政结余14,353万元(其中市本级388万元、高新区7,771万元、经开区6,144万元、卤阳湖开发区50万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三)2013年预算执行及2012年审计整改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突出惠民生和稳增长两个重点,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市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地方财政收入增收近10亿元;落实“营改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大力支持稳增长,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加大民生兜底政策向普惠、基本和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全市财政民生支出224.8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1.5%,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有效;抢抓多项政策叠加机遇,大力争取上级支持,在中央对省专项转移支付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争取中省对我市的各类补助资金持续增加,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深化预算信息公开,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市审计局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指出了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将应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提高了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对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对2013年市级所有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全面开展预算公开。规范了预算公开内容、方式和渠道,加强预算公开督促检查,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全部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进规范管理。四是严格政府采购管理。将财政性投资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对一些重大和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建立了招标文件多方会审制度,推行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制度,坚决杜绝单位自行采购行为。
  二、追加201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围绕陕西东大门建设,抢抓一切机遇,大力争取上级支持,创新收入征管措施,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市本级财力将有一定增加。为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对市本级新增财力做出安排。
  (一)2014年市本级新增财力预计情况
  2014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资源产品价格走低及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影响,市本级财政增收十分困难。后两个月,经过财税部门努力,预计市本级仅能完成年初收入预算,没有超收收入。根据争取上级补助情况,2014年市本级新增财力为15,673万元,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0,973万元。2014年省对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63,549万元,较2013年52,576万元(年初已编入预算)增加10,973万元。
   二是省财政一次性财政困难补助4,700万元。
  (二)市本级新增财力具体安排意见
  根据中省有关政策要求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2014年新增财力安排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本级新增财力15,673万元的具体安排意见如下:
   1、安排市直机关效能考核、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等工资性支出2,653万元。
   (1)市直机关效能考核资金1,730万元。为了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从2014年起,在市直机关干部中全面开展效能考核工作,按照干部职工季度效能考核等次分别给予奖励。市财政安排市直机关效能考核资金1,73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等工资性支出923万元。主要用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公务员登记遗留问题人员工资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地方配套等。
   2、安排乡镇政府采暖设施及新增市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补助资金3,381万元。其中:乡镇政府办公用房采暖设施建设补助2,781万元;新增市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
   3、安排支持教育、计生、交通等社会事业发展资金4,349万元。
   (1)教育事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1,157万元。
   (2)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80万元。
   (3)交通事业发展1,284万元。主要用于公交车辆更新及场站建设补助、偿还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撤站遗留债务。
   (4)采煤沉陷区农村危房改造及长涧河分洪区建设补助950万元。
   (5)其他社会事业发展678万元。主要用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黄河金三角投资合作交流、网络在线发票摇奖等。
   4、安排公共安全建设资金940万元。
   5、安排环境保护、污染减排及大气污染治理1,62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车辆购置、污染减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配套及淘汰“黄标车”补助等。
   6、支持经济发展2,730万元。
   (1)市级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及支持外贸企业发展1,730万元。为了加快市级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工作,促进外贸企业发展,市财政安排市级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及支持外贸企业发展资金1,730万元。
   (2)工业稳增长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渭南市产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的股权投入试点。
  以上市本级新增财力的安排,共需追加2014年市本级支出预算15,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66万元,教育支出1,4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11万元,农林水支出1,06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0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18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30万元。通过上述安排,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12,868万元,占市本级追加支出预算15,673万元的82.1%。
渭南市人大会常委会
关于批准渭南市2013年市级
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4年11月3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养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渭南市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王俊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渭南市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对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渭南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追加渭南市2014年市本级
财政支出预算的决定
(2014年11月3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张养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追加201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
  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根据会议会议审议意见,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追加渭南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方案。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014年11月3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渭南市审计局局长  王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报告我市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
  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紧紧盯住财政资金、关系民生的重要公共资金和政府性投资项目,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收支规模进一步扩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市级地方财政收入14.71亿元,完成预算100.95%,较上年增长12.26%;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市级财政支出45.26亿元,完成预算86.31%,较上年增长19.33%。继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市级财政用于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比上年增长 49.9%、48.3%、68.5%,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建立完善了专项资金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制度,涉及部门单位达210个,市级全年集中支付总量达到36 亿元。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开展财政专户和借款清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了财政运行风险。
  对《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整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政府要求,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4件,涉及14人被依法依纪处理。市人大于2013年11月组织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部分重点事项进行了整改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市政府出台了《渭南市税收保障管理暂行办法》《渭南市税收协助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办法。具体整改情况,市政府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一、市级财税管理审计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总体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提高。存在的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完整,未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1年1月,渭南市政府办印发了《渭南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但市财政未按本办法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预备费安排未达到法定最低标准。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预备费8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3%,未达到《预算法》1%—3%的设置比例。
  3、收入未按照规定的预算科目核算。总预算会计账2013年将其他收入3295万元调整为其他专项收入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水务局办公旧址拍卖款1490万元以其他专项收入入库核算。
  4、应缴未缴预算收入4243万元。一是非税收入专户应缴未缴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2900万元;二是财政各专户年末利息收入应缴未缴国库1343万元。
  5、未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截止2013年底,上级下达我市专项资金中的8197万元,因中省资金下达较晚和项目实施进度影响未及时拨付。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税收收入组织及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税收收入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但税收征管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1、通过提前或延缓征收等方式调节税收进度,其中应征未征税款110万元、预征税款1329万元、未及时入库税款65万元。
  2、税收收入未按规定预算级次和预算科目缴入国库,将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等199万元混为教育费附加等收入入库。
  3、未及时收缴入库稽查查补税款。市地税局稽查局稽查应补税款178万元未及时入库。
  4、存在漏征漏管现象。通过对地税部门与工商、国税部门相关信息数据比对发现,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或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在地税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纳税户有227户;比对地税部门与房产登记数据发现,地税部门有45户企业的92笔房产未征收房产税,存在漏征漏管现象。
  (三)高新、经开、卤阳湖管委会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首次开展对3个管委会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3个管委会基本发挥了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存在的问题是:
  1、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不细化。高新区财政局未按规定批复部门预算22048万元,以拨代批,同时以“其他支出”名义空留预算指标2631万元;经开区、卤阳湖财政未编制细化的“三公”经费预算;卤阳湖财政将上级补助收入未编入预算。
  2、应缴未缴公共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10896万元。
  3、将预算拨款或其他资金4312万元入库,虚增公共预算收入。
  4、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11492万元。其中:高新区3354万元,经开区8138万元。
  5、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用于道路绿化、餐厅建设及装修、平台公司周转等,涉及资金1288万元。
  6、应征未征土地出让收入等基金预算收入14650万元。
  7、预收土地出让收入14461万元,以及将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超出协议价部分5819万元退还征用地单位。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23个一级预算管理部门审计情况
  组织对23个一级预算管理部门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所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房租等项收入63.18万元未按规定解缴。
  2、未按规定批复下属单位预算、无预算拨款、挤占及滞留欠拨专项资金、无依据发放补助、扩大支出范围等问题,涉及资金9304.91万元。
  3、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超编制购置车辆17辆,占用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车辆21辆,购置资产257.44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4、账簿设置及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不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项目资金未单设明细帐、部分收支未纳入单位帐统一核算等问题,涉及资金5440.61万元;5个部门存在账表、账账、账实不符,往来账项不清理等问题。
  5、公务卡制度执行力度仍需加大。截止2013年底,23个部门共办理公务卡1137张,启用476张,启用率为41.86%。
  6、有4个单位会计、出纳员不相容岗位由一人兼任。
  (二)55个二、三级预算管理单位审计情况
  在对23个一级预算部门进行审计的同时,延伸审计所属二、三级单位55个。发现的问题主要是:经费挤占专项资金、资产购置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纳入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其中,有5个单位经费挤占专项资金254.53万元;有7个单位购置资产107.57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1个单位未经批准购置、处置资产16.5万元;3个单位编制外购车4辆;11个单位事业收入2241.35万元未上缴财政,其中坐支114.56万元;7个单位购置固定资产50.55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14个单位隐瞒收入和支出、不按规定科目处理账务985.17万元,2个单位多头开户、设置多套账务;个别单位存在违规集资、无预算拨款、滞留欠拨资金、应缴未交税金等问题。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审计调查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23个部门2013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上述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开展“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专项治理,公务消费行为较以前明显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3个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二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约束力不强。有16个单位公车运行费、12个单位公务接待费、15个单位会议费实际支出超预算。三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决算不实。有1个单位因公出国(境)费、1个单位2辆公务车辆购置费、14个单位公车运行费、14个单位公务接待费、13个单位会议费支出未真实反映。四是单位财务管理不严、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民生工程及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雾霾治理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我市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雾霾治理情况和治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治理成效比较显著,淘汰10户企业落后产能162万吨,拆除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438台,淘汰黄标车“无标车”及老旧机动车15012辆,取缔土法石灰窑966孔,中心城市主干道部分路段实现机械化清扫等等。通过治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除尘强度四项指标均控制在省考目标以内。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600万元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按特别限制地区排放要求,蒲城电厂1至4﹟机组脱硝工程,渭河化肥厂1、2﹟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工艺改造项目均未按期完工;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有311台中小型燃煤锅炉未能按要求拆除。
  (二)林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除韩城市外的其余10个县(市、区)2011至2012年度“三北”防护林工程资金、天然林保护专项资金、森林抚育试点资金以及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林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对推进林业建设、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解决林业职工生产生活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一是城市绿化挤占造林资金924.5万元。二是天然林管护费使用不规范。10个县(市、区)均存在非项目实施单位使用天然林管护费问题、乡镇以防火补助等形式支出天然林保护管护费,使用项目资金的乡镇将林业资金基本用于乡镇公用支出或乡镇人员补助支出。三是权属归个人的集体林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发放。2011、2012年中央财政拨付10个县(市、区)集体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700.63万元,至审计时各县(市、区)均未按规定发放。四是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进展不一。蒲城、白水两县未完成2011年项目计划;2012年项目只有合阳、华县、华阴3个县(市)实施,其余县(市、区)至审计日未实施。
  (三)重点示范镇建设审计调查情况
  对富平庄里、蒲城孙镇、韩城龙门和华县瓜坡4个重点示范镇2011至2012年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涉及我市投入重点示范镇建设资金152358.14万元,新开工和续建项目共计76个。审计调查显示,重点示范镇建设有序推进,初具规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土地两个平衡没有实现整体突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4个重点示范镇土地挂钩指标3990.3亩,4个重点示范镇新区实际占地2354.3亩,剩余土地挂钩指标1636亩尚未在县域范围内实现流转。二是未给失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障。4个重点示范镇在项目建设中占用耕地2354.3亩,涉及失地农民8076人,均未办理社会保障。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对全市截至2013年底采用BT、BOT、EPC模式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包括市、县两级政府使用本级财政性资金或政府举债(含融资平台公司)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及本级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建设的三类项目共21个,其中市政建设类项目14个、交通运输类项目4个,总投资987806.17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一是市本级、蒲城、潼关及临渭BT、BOT投资人、项目设计及监理未经过公开招标,施工单位的确定未经批准或备案而擅自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涉及投资金额16534.44万元。二是合同金额9156万元BT项目未约定回购年限,富平2个BT项目未明确约定合同总价款,潼关污水处理厂2441万元工程决算未经审核,临渭区东入口道路建设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三是市、县两级均未相应制定三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二)对全市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结果显示,2013年,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各项政策要求,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家庭0.55万户1.62万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5.22万户14.62万人,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561万元。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长期闲置1879万元。三是滞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涉及3县(区)8402万元。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422万元未落实到位;五是部分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空置一年以上,涉及2个区452套公共租赁住房、120套廉租房。
  五、蒲城、华阴、潼关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组织对蒲城、华阴、潼关3个县(市)2012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3个县(市)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保障县域重点支出,发挥了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3个县公共财政收入及基金预算收入34243万元未缴入国库,应征未征税费545万元,滞留欠拨专项资金66159万元,挪用及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支出9666万元,虚增财政收入23367万元,预征税款312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736万元。除以上问题外,蒲城县虚增财政支出19560万元,潼关县无依据收费1168万元。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6名市级部门主要领导及经开区管委会原书记、主任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基本履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应作未作基金预算收入25988.9万元、坐支基金预算收入17208.79万元;二是滞留挤占专项资金6810.16万元;三是购置固定资产559.85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四是个别部门公务接待费超年初预算幅度较大,并存在违规发放补助问题;五是未批先用、先征土地1955.23亩;六是部分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支出不符合规定、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固定资产不入账及多头开户。七是工程建设超预算投资、超规模建设、个别工程未经批复、未进行公开招投标。
  对本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议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根据审计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强综合预算管理,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部门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计划衔接机制。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资金管理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二)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落实单位预算执行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单位依法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配套措施的贯彻落实,严格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楼堂馆所建设的监督检查,规范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行为。
  (三)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确保实现建设目标。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大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比重。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编制和立项改革,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强化政府投资预算和投资计划管理,及时下达投资计划,按工程进度下拨项目资金,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加强项目建设日常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开展项目监督检查,保证工程质量,重视跟踪问效。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4年11月3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闫华锋为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志斌的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二)
  任  命:
  徐  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  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汉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田淑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樊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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