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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加强代表工作 发挥代表作用
发布时间:2009/12/17  浏览次数:7684 次  来源:渭南人大网  作者: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小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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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不仅是人大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人大开展工作的最基本方法。这次亚欧大陆桥沿线市(州、地)人大工作研讨会,专题研讨加强地方人大代表工作,适应了形势发展的要求,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下面,根据我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践谈一些粗浅的体会。
  一、开展代表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市人大常委会现为第三届,2005年5月组成。本届以来,我们坚持以强化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搞好服务保障为根本,认真做好代表各项工作,支持代表依法有效履职,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以9号文件出台为契机,完善代表工作方面的制度办法。中央9号文件出台后,常委会党组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在过去制定的《关于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和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渭南市委以2006年4号文件向全市转发了该意见。按照中央9号和市委4号文件精神,常委会先后对《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等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制定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代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进行一次学习培训;安排全体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代表推荐方面,我们在全市推行了由人大常委会和组织部门联合提名推荐和参与考察人大代表人选的做法,并明确规定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应为市人大代表,使代表结构得到了不断优化;代表经费方面,我们规定市人大代表每人每年不少于800元,县(市、区)人大代表每人每年不少于500元,乡级人大代表每人每年不少于300元。
  (二)以搞好服务保障为根本,搭建发挥代表作用的良好平台。一是为代表的联系和知情知政提供妥善方式。我们坚持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责任制。组成人员到基层调研时,通过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代表的意见,了解代表的情况,并与所联系的3至5名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反映代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为保障和落实代表的知情权,我们创办了《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并及时寄送全体代表,让代表充分了解每次会议的情况;同时还在渭南新闻网和华山网设立了人大工作公告栏,定期更新内容,供代表浏览查阅。二是为代表作用的发挥提供活动载体。我们坚持邀请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大幅度增加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查活动的代表名额,每年都有30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的重要活动,列席会议和参加活动的代表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增强监督实效、改进常委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从2003年起,我们连续六年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对行政执法部门优化投资环境工作进行评议,在每次评议活动中,各位代表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欢迎。在每年的专题调研中,我们组织代表先后对中小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法检“两院”队伍建设、城市“创卫”等20多个专题进行了调研,向有关方面转交工作意见数百条、调研报告20余篇,使代表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我们还积极联系和协调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一些社会活动,让代表在各个领域的工作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也高度重视代表的来信来访,积极主动地帮助代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为代表服务提供基础条件。2006、2007年,我们先后两次举办了市人大代表培训班,集中培训了300余名市人大代表,提高了代表的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我们还十分重视维护代表合法权益,对涉及代表的事件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并及时查处侵犯代表权益的事件,同时也加强对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教育,对触犯法律涉案的代表及时许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以强化督办落实为重点,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实效。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每次人代会结束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将代表提出的建议交由“一府两院”办理,就建议办理的时限和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建议办理过程中,每年都要听取两次“一府两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为了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实效,我们于去年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包案办理重点代表建议的意见》,有重点地选择了14件事关民生和经济发展大局的建议案,由各位副主任牵头、提出建议的代表参与,进行跟踪督办,今年我们继续确定了14件重点建议案,近期将由各位副主任牵头进行督办。截止去年,本届人大常委会共累计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15件,办理质量和代表的满意率逐年提高。
  二、目前代表工作的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们在加强代表工作方面尽管做了不少探索,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特别是结合近一段时间我们在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找出的存在问题,感到代表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大代表结构不尽合理,存在偏重先进性,缺乏广泛性情况。二是代表的知政情渠道不够畅通,不够宽泛,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还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三是代表履职水平、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有些代表职务意识淡薄,角色意识不强,缺乏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分析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我们认为:从代表自身因素看,代表素质还不高,专业知识不够强,对全局工作动态把握不深不透,缺乏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同时代表自身的思想认识也不到位,认为代表仅仅是一种荣誉,不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职务。从代表工作的外部环境看,代表结构构成不够合理,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代表职务的环境尚不够宽松,对代表的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够完善。
  三、加强代表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代表制度建设,畅通代表履职渠道。人大代表要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最基本前提就是“知情”,只有掌握了政情,议政才能议得到点子上;只有了解了民情,参政才能代表和顺应民意。畅通人大代表知政渠道,保障代表知政权,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保证。今后工作中,应进一步落实定期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度,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联系制度,特别是在一些新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应尽可能多地采取各种方式吸收人大代表参与,让代表在参与中知政。
  (二)创新代表活动载体,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代表不仅在代表大会期间履行职务,大量的工作是在闭会期间通过开展各项富有实效的活动来履行代表的职责。因此,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工作的重点,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必须为代表履职搭建好平台。一是要把代表工作和常委会的工作相结合,以常委会的工作带动代表工作的开展。如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在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中,根据内容尽量吸收不同层次和不同行业的代表参加,使代表更多地参与到人大常委会的日常工作中来。二是不断创新代表活动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加强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在认真组织专项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的基础上,加强代表小组工作,建立促进代表经常性开展活动的长效机制。三是在代表活动的内容上,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始终盯住第一要务,盯住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真正做到听民声、聚民意、代民言。
  (三)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夯实代表履职基础。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地方人大常委会职权能否有效行使,也是决定代表作用发挥程度的最基本因素。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大代表队伍,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性工作,是新形势、新阶段做好人大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注重代表整体素质的提高,严把代表的‘进口”关,优化代表的比例,使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有机地统一起来,真正代表社会各个方面。二是要建立培训机制,坚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宪法和法律基本知识、人大代表基本知识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使人大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及其权利、义务等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与认识,使人大代表的人民意识、履职意识、责任意识得到增强;灵活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广泛采用专题培训与综合培训、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讨论研究和交流履职经验相结合的方法,为提高代表素质提供支持、创造条件;制定人大代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增强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系统性,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等方式,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增强代表高质量提议案和建议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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