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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有益探索——渭南市开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活动浅析
发布时间:2009/12/17  浏览次数:7990 次  来源:渭南人大网  作者: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韩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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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以来,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全市的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连续7年开展了对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法院、检察院的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工作,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条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以及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路子,强化了监督手段,提高了监督实效,为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建设各项工作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一、开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活动的基本做法和特点
  (一)基本做法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活动,是在党委的同意和支持下进行的。每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选择部分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进行评议;评议对象采取听取党委意见,发征求意见表,听取人大代表、企业家意见等方式确定;评议内容大致可归纳为四方面:一是规范执法、简化程序、文明服务情况;二是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有无明显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及其查处情况;三是在促进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方面的工作及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四是在实施民生工程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情况。
  评议活动自每年8—9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准备与自查、视察调查与评议、测评、整改四个阶段。在准备与自查阶段,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分组到被评议单位召开评议动员大会,之后单位根据评议内容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摘要在《渭南日报》刊登;同时公布人大常委会的评议热线电话,发放民意调查问卷,收集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在视察调查与评议阶段,由市人大代表和企业家代表组成若干视察调查组,深入到被评议单位,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到基层实地视察、进行暗访等方式,对其在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全面了解。之后,视察组对该单位工作进行评议并反馈评议意见。
  在测评阶段,一是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各视察调查组的汇报,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进行打分(结果占总分值的10%);二是召开测评大会,组织约300名省、市人大代表和企业界代表参加,各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在大会上汇报工作,全体代表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打分(结果占总分值的90%)。测评结果当会公布,对前三名颁发年度“优化投资环境评议满意单位”荣誉牌;对不满意票超过1/4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新闻媒体上作出说明,并限期整改;测评结果在市级各新闻媒体公布,并抄送党委组织部门和垂直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在整改阶段,被评议单位按照测评结果和市人大常委会收集反馈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之后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整改报告,必要时市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二)主要特点
  一是评议内容每年根据全市中心工作有所变化和侧重。评议总体围绕部门(单位)履行职责的效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效果、促进项目建设的成效展开。2003—2005年,评议内容重点是规范执法、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纠正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2006—2007年,增加了市委提出的“三件大事”(群众增收、子女上学、看病就医)、“五本帐”(贫困户、下岗失业职工、失地农民、残疾人、拖欠教师工资)工作的落实情况;2008年,侧重于城市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情况;2009年,突出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园区建设的内容。
  二是评议的单位和范围不断扩大。2003—2005年,评议对象主要局限于与投资发展环境关系比较直接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2006年之后,评议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管理及服务部门(单位),如银行、电力、广播电视、旅游等。
  三是对一些热点部门、单位连续评议,督住不放,力求见效。7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对市级(包括垂直单位)50个机关、部门、单位进行了评议,其中评议5次的有两家,即城建局、工商局;评议4次的有3家,即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技术监督局;评议3次的有9家,即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规划局、交通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卫生局、交警支队;评议2次的11家;评议1次的24家。
  二、开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持续多年的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活动,获得了发挥人大作用和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双重效果。
  1、提高了“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社会的认同度。例如: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确定的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对象,从来没有那一个部门、单位提出异议,都是积极配合、查漏补缺、反复衔接、认真迎检。有的中省驻渭单位的领导就讲,我们虽然不归地方领导,但我们不能不接受地方人民和人大代表的监督。
  2、推动了“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努力改进工作。从近几年的实践看,所有接受视察、评议、检查的部门和单位,从当年列入对象时起,都要对自己的工作来一个回顾和对照检查,采取改进和加强的措施,客观上推动了部门的工作。例如: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关联度大,在2006年的投资发展环境评议中,市工商局测评为倒数第二名,该局领导班子即下定决心改进工作,扭转被动局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抓干部教育培训,组织领导干部读书会,举办工商法规、执法办案知识竞赛,开展“一月一法”、“一案一法”培训活动等;二是抓廉政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县级局长和基层所长、工商干部向监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三是落实执法责任制,制定和编印了工商所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本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手册》,人手一册,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开展执法监督,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执法督查活动。通过这些工作,使全市工商管理系统的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在2008年的评议中获得第二名,受到市人大及省局表彰。
  3、优化了地方经济发展环境。人大连年开展的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给相关部门形成了很大的压力,但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好效果。例如:公路三乱,是一个时期社会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为扼制这种现象,2006年,市人大对交警支队的工作进行了视察评议,代表们提了许多意见,交警支队积极进行整改,取得了一定效果。2007年,根据代表和各方意见,再一次把支队列为评议对象,支队再一次采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针对执法不规范,支队制定出台了《渭南市公安交警道路执勤执法“十个严禁”》和《全市交警人性化执法管理八项措施》。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测速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规范了全市45处测速执法路段(点)及限速标准,并将这些测速点在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但支队的工作并未得到代表的认同,当年的评议仍列倒数。今年支队又被列入评议对象,他们进一步加大了整改力度,下决心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将车辆登记业务全部下放到县一级,方便群众;严厉整治乱罚款问题,截止7月底全市罚款数量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3。
  4、推动了项目建设和民生问题解决。项目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多年来一直倾力抓的大事,也是人大开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活动的主要目的,通过7年持续不断的评议,渭南的投资发展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在全市上下的齐心努力下,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去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34亿元,比上年增长54%;今年上半年达到27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0%。中心城市建设是近年来全市关注的焦点,市人大连续对城建、规划部门的工作进行了多次视察评议,促进了各项工程的进度,2008年,渭南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开工项目7个,计划总投资13亿元;2009年,计划新开工项目24个,总投资17亿元。民生问题,是和谐社会建设主体,也是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心之一。几年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中围绕“三件大事”、“五本帐”的落实情况、城市创卫、十大民生工程建设等,对相关的多个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以及社会服务部门(单位)进行了评议,促使许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5、促使党委、政府下决心解决了一些部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例如,市交警支队几年评议过不了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乱罚款屡禁不止,同时也影响渭南的对外形象。但追根朔源,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是乱罚款的一个重要诱因。评议情况使党委和政府关注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2009年开始,对公安及交警部门的辅警核拨工资经费,从根本上缓解了部门的运转压力。
  三、关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活动的理论思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考察渭南市人大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的监督活动,它既符合监督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又有所突破和创新,在实践中使监督更有成效。
  一是实现了人大对“一府两院”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有效结合。在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活动中,对于司法机关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评议首先检查其规范执法情况,这是法律监督;同时对其工作效能和效果进行考察,这是工作监督;在评议的全过程,要在新闻媒体公布被评议单位的自查报告,公开征集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建议,测评结果在媒体公布,其整改情况受媒体的追踪报道,这是舆论监督。在这样一个高强度的监督环境下,能促使被评议单位切实改进工作。
  二是实现了人大监督工作中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以及述职评议的有机结合。在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中,被评议机关、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都必须向视察调查组和测评大会报告本单位的工作,这既是向人大及其代表报告专项工作,也是自己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对于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还要接受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在此基础上,评议代表对被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这样一次活动,进行了三项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监督的力度。
  三是妥善处理了人大对领导干部人的监督与党管干部的关系问题。在原来的述职评议中,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述职领导干部进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格次评定,与党管干部的原则和运行程序产生较大冲突,因此难以推行。在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中,评议代表对被评单位的工作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格次进行评价,人大常委会将结果通报党委组织部门,以作为考核单位工作和考察干部履职能力的参考。实际上,对一个部门、单位工作成效的评判,也是对其主要领导及其领导班子领导能力的评判。但这样来处理,就消除了干部管理上一些体制机制上的矛盾。
  四是有效解决了地方人大对非同级“一府两院”部门、单位进行监督的问题。目前地方上的垂直管理部门,大都承担着重要的执法职能,对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从行政隶属关系上不归地方管理;按照监督法的监督项目,地方人大也难以对其行使工作监督职能,这样就形成了监督上的真空地带。但是,作为地方的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其在当地的表现是有权评议的。开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活动,就可以有效地把这些部门、单位纳入到地方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范围之中。
  五是扩大了评判社会管理部门工作的代表参与面和代表性,更能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活动,参评人员多,基层代表多,他们直接参与评议和投票,更能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代表人民群众的看法和观点,从而使被评议部门的整改工作更加切合实际。
  六是开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活动,有利于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一个地区的发展重点开展全面的、集中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评议活动已进行7年,但仍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评议前参评人员了解情况不足,不少人凭印象打分;对一些人财事权在县级的部门,代表以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印象评判市级部门,有些结论不太妥切;测评结果的运用不够充分,激励机制尚不完善;对评议后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仍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议的效果等。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评议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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