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庆祝《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四周年 让老年人安享幸福生活 |
发布时间:2010/3/31 浏览次数:1149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实习生 张维娜 记者 屈 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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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四周年庆祝活动昨日举行。市老年艺术团体的老年朋友们在活动现场为大家带来舞蹈、模特表演、独唱等11项节目。
此次活动主要倡导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相关部门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总体目标,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权益维护岗、老年法庭和老年维权热线等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养老、医疗、照料服务、精神文化生活和司法保护等方面的老年法规政策体系,把老年维权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再上新台阶。
目前,我市的老年人口已达到73万,老龄化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13.2%,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以每年平均3%—5%的速度在递增,预计到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老龄人口将达到高峰。“未富先老”是我市人口老龄化的一个主要特征,老年人为社会、家庭、子女倾注了自己一生的心血,让他们晚年幸福,健康长寿,既是道德品质的要求,也是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编辑 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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