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评选活动进入高潮 |
发布时间:2010/3/26 浏览次数:1477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记者 吕 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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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委政法委、渭南日报社、渭南电视台联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评选活动开展两月来,由于宣传广泛,群众参与踊跃,目前活动已掀起热潮。
2010年1月29日,市委政法委、渭南日报社、渭南电视台三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把评选过程细分为广泛推荐、确定候选对象、媒体公示、投票评选、宣传表彰五个阶段。2月22日,评选活动组委会召开了扩大会议,就评选活动的宣传推荐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评选实施方案出台后,采取多层次、全方位、广角度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等我市主流媒体以及网络、短信、公交车播放宣传片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动员鼓励广大公众踊跃参加推荐。同时,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级政法各部门高度重视评选活动,认真组织,积极行动,采取播放电视宣传片、接受记者采访、广场大屏幕、报刊宣传、网络报道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广泛动员。通过宣传,全市上下已掀起了评选推荐“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的热潮。
目前,社会各界对此项活动反映良好,认为活动充分体现了老百姓的意愿,还有不少群众通过拨打热线电话支持和肯定此项活动,并推荐了自己心中满意的政法干警,讲述了他(她)们的感人事迹。
(编辑 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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