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规范程序和标准,近日,白水县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办法》遵循属地管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惠及城乡、公开、公正、公平、简捷高效的原则,以特困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为重点,分类施救。特困供养人员、在经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据实救助,年度救助金不超过3万元,单次救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城乡低保对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后按个人承担部分2万元以内按65%的比例救助,2万元以上部分按3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为3万元,单次救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经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成员患病治疗,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费用,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2万元以下按40%比例救助,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20%的比例救助,年度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单次救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其他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困难群众,城乡居民起救线为2.5万元(即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5万元),农村居民起救线为1万元,起救线以上部分按20%比例救助,年度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单次救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