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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发布时间:2024/7/29  浏览次数:1086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作者: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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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下称《条例》),这是我市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第14部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32条,从湿地定义、湿地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编制、分级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湿地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规范,以解决湿地资源管理、一般湿地保护、湿地利用、湿地修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条例》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加强我市湿地保护工作,对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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