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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本月起正式推行
发布时间:2010/9/7  浏览次数:1217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记者 刘雪妮 王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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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从本月起正式推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凡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可从即日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及其他证件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办理。
  我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分为失业登记和就业登记两个部分。失业登记的范围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尚处在失业状态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就业登记的范围为除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服刑人员等特殊群体人员外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含自主创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所有人员。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在我市境内失业、就业求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终身记录凭证,也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一经发放可全省通用。持证者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等。为照顾相关特殊群体,我市还对在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档案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证;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备案的失业残疾人,也可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领取《登记证》;在市职业介绍中心托管档案的失业人员,可在市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登记证》。
 
 
 
(编辑: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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