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进城农民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 |
发布时间:2010/9/2 浏览次数:996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记者 韩 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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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从落户条件、就业扶持、行政服务、生活保障和权益保障等五个方面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力鼓励农村居民进城就业和落户。昨日,记者就进城农民最关注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到市人社局进行采访。
据悉,我市将采取四方面措施为进城农村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一是进城农民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就业(创业)培训;进城农民在职业培训中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的,可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二是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向进城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三是进城农民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对合伙开办企业的,贷款金额还可以适当增加。四是对当年新招用的农民工人数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且与农民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经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其贷款政府可给予贴息,贴息贷款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在社会保障方面,我市规定: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必须为农民工办理等同于城镇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进城务工农民从事个体经营或自由职业者,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长期随父母在城镇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城镇落户的农民工,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当地城镇低保范围。
(编辑: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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