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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渭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11/17  浏览次数:1828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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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主任李三原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和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及区域协作专题调研。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晓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峰参加有关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潼关县、华阴市、澄城县,详细了解金矿开采及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水资源保护、电厂大气污染防治、煤炭地下气化项目等情况。座谈会上,听取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会议还对参会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法律知识问卷测试。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保护好秦岭这道生态安全屏障。要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普法宣传,依法依规、系统推进秦岭“五乱”及环境保护各项问题整治工作。要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化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督察,更加注重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对违法行为“零容忍”。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长效管控,守牢生态红线,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王晓军表示,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严格监督执法,以更严更细更加有效的工作举措,全面抓好秦岭生态保护各项工作,让秦岭的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检查组实地查看潼关黄金公司选矿厂

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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