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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2/27  浏览次数:3660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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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召开《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赟、副市长高振鑫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云峰主持会议。

《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1月26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五部地方实体性法规。
  会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条例》的贯彻落实和普法宣传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马赟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市更加全面有效地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他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实施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为改善大气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和加快追赶超越贡献力量;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内容要求,明确任务分工,落实防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严格、全面科学防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有力的举措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做好;要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真正把《条例》落实落细落到位,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高振鑫要求,要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做好学习培训和《条例》解释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细化《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精细服务;要强化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行政,加大追责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推动我市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杰生,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赟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云峰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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