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 
| 发布时间:2020/11/30 浏览次数:23462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作者:王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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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通过的第五部实体性法规。 《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共26条,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防治原则、政府及其部门职责、数据共享、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要求、气象预警、信用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过程中不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规范,为解决部门职责、防治措施、信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对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我市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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