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峰带队深入大荔县、华州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
发布时间:2020/8/20 浏览次数:6467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作者:宁泽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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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峰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大荔县、华州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陈广成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大荔县蔡伦纸业有限公司、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荔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城区污水处理厂,华州区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金钼股份矿冶分公司钼炉料产品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地,通过实地查看、查看相关资料、听取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 座谈会上,在听取了政府、人大常委会的汇报后,相关部门也结合法定职责,汇报了《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部分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群众代表结合各自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自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大荔县、华州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土壤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执行各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各项监督意见,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的原则,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施治、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机制,努力实现耕地保护目标,有效保障了区域土壤环境安全。 检查组对大荔县、华州区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重视程度和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能够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注重加强土壤污染治理,有力地推动了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检查组指出,各相关部门、单位、企业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继续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土壤污染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污染土壤的治理和修复工作,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环保主体责任,加大技术改造和投入力度,严格落实环保有关法规政策,充分践行新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止土壤污染,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取得实效;人大作为监督机关,要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实时跟踪,确保问题有人抓、有人管,做到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检查组实地查看金钼股份矿冶分公司钼炉料产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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