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 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 |
发布时间:2020/5/1 浏览次数:12269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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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赟出席并讲话,副主任姚双年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王杰生参加。 《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9年9月27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四部地方实体性法规,也是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法规。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首先向参会的市、县、镇人大代表进行了现场送法活动,白水县人民政府汇报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有关情况,市县镇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就做好法律贯彻实施作了交流发言。 马赟指出,文化是国家的灵魂、民族的血脉,是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最根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制定《条例》,对加强仓颉墓与庙保护,传承仓颉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仓颉墓与庙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具有重大意义。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内涵实质、精髓要义,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传承历史文化根脉,大力推进人文渭南建设;要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内容和文物保护知识,突出重点区域和人群,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条例》贯彻执行工作,严格依法保护,科学合理利用,建立政府统筹、各有关部门参与的综合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形式,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条例》规定,为推动我市文化保护和法治渭南建设贡献力量。 座谈会后,马赟还前往白水仓颉墓与庙,向管委会工作人员赠送了《条例》,勉励大家以实施《条例》为契机,科学规范管理,严格依法行事,为做好仓颉墓与庙保护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赟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双年主持会议
《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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