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峰带队开展《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
发布时间:2019/7/22 浏览次数:2288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宁泽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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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峰带队赴合阳、大荔、华阴、潼关四地开展《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察看了圣母湖湿地修复项目、黄河湾违建别墅拆除情况、黄河湿地保护区大荔段退耕还湿情况、朝邑国家湿地公园、太华湖国家湿地公园、潼关黄河湿地公园等。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四县政府和湿地主管部门职责落实情况、中省环保督察涉及湿地保护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执行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情况进行检查。 在合阳、大荔召开的汇报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县人大、县政府关于《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县林业局、湿地办、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湿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座谈发言。 郭永峰指出,《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对加强我市湿地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他强调,要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眼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基础性工作、明确和履行好法定职责;要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做到工作有力、有效;要抓好湿地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染整治工作,通过人居环境的提升促使水环境和湿地生态得到提升;市、县两级人大要持续跟进,扎实有效开展监督工作,促使我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再上新台阶。
察看大荔县朝邑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建设情况
《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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