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修改稿)保护范围界定协调会 |
发布时间:2019/7/18 浏览次数:1588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王 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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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上午,《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修改稿)保护范围界定协调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崔晓民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人,市住建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白水县人大、县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传统文化的重要性。近年来,仓颉文化也越来越受国人认可,立法增强仓颉墓与庙的保护很有必要。立法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主导下,《条例》已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目前,仓颉墓与庙保护范围是《条例》在立法过程中的一个重点与难点问题,关系着《条例》出台后能否有效施行。 会议指出,要科学合理的界定仓颉墓与庙的保护范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理清保护范围的申报程序,依法逐级申报。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自信,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要勇于克服困难,积极解决保护范围划定这一难题;二是成立保护范围界定协调小组,明确分工,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确保《条例》按期出台;四是学习借鉴外地市在文物保护范围界定方面的成熟立法经验。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崔晓民主持会议
《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修改稿)保护范围界定协调会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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