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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春耕生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发布时间:2017/3/19  浏览次数:1108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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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记者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目前,春耕生产已全面展开,为严控春耕生产期间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近日,我市加强春耕生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此项工作要求,各级森林防火工作机构要落实责任,消除麻痹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目前的一项主要工作抓紧抓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组、山头地块,落实到人,各森林防火组织要加大督查和协调力度,确保春耕生产用火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春耕生产期间用火明显增多,驻林区镇、社、办、厂矿等涉林单位,务必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对林区,坡边的地块,重点落实专人作好重点防范,禁止在林区、坡边进行农事用火,凡不听劝阻,造成森林火灾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专职和兼职护林人员在春耕生产期间要保证每天上山巡逻、检查,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警要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在森林火灾的扑救中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坚决避免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各县(市、区)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警惕,加强值班调度工作,保障信息联络畅通,认真落实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值班员脱岗、漏岗。每日15时20分前向市防火办反馈当日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对于出现的火情和上级通报的卫星热点,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置,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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