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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6/11/8  浏览次数:1466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黄海鹏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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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勇格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海贵、蒋秀侠、姚双年、孙云峰、郭永峰,秘书长汝增瑞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及市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将临渭区老城东入口保障房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等,依法作出了相关决议和决定。

会议审议了《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组成人员认为,制定出台该《条例》,对于加强我市湿地保护与管理,维护湿地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充分吸纳组成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会议表决通过了《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并决定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有关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这是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一方式,将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任命人员的监督,更加有效地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服务群众。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及相关人事任免,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郭勇格作了讲话。他要求,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切实抓好调整预算落实,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公安、交通、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文明出行观念,构建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科学执法的大交通格局。环保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切实提高治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市人大相关方面要按照立法法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一步做好《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立法的后续工作,确保我市所立的第一部法律尽快出台实施。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方红卫,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张冀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逸强,市政府秘书长薛楠,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2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勇格主持会议

 

“一府两院”有关组成人员作述职报告

 

分组讨论现场

 

新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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