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慈善宣讲团在我市宣讲《慈善法》 |
发布时间:2016/5/24 浏览次数:1434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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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省慈善协会、省慈善文化研究中心《慈善法》宣讲团来到渭南,为全市慈善系统宣传讲解《慈善法》。 我国第一部《慈善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宣讲旨在进一步领会贯彻落实《慈善法》,促进全省慈善系统慈善事业发展,此次宣讲活动从4月22日开 始,将对全省12个市、区进行宣讲,为期3个月。此前宣讲团已分别为西安、宝鸡两地慈善系统进行了宣讲培训,渭南为第三站。 当天,全市 各县(市、区)慈善协会负责人,市民政局相关成员、市直慈善志愿者服务队代表80余人到场听讲。宣讲首先由省慈善文化研究中心安树彬研究员为大家解读《慈 善法》对慈善组织的规范与促进。安树彬研究员从《慈善法》出台的背景、对慈善组织的促进和规范、慈善组织如何落实《慈善法》等六个方面对大家进行了分析。 随后,省慈善文化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元琪副教授从《慈善法》对募捐行为的规定方面给大家进行了解读。杨权利教授重点讲解了慈善与公益的关系,慈善是否必然免 费、如何专业做慈善以及公开募捐资格的取得、慈善募捐和个人求助、善款余额如何处理等方面为大家进行了深入的讲解。 市慈善协会副会长冯新民主持宣讲活动。他要求我市慈善系统按照总会部署,认真学习宣传《慈善法》,依法规范慈善工作,为我市慈善事业作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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