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 |
讨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审查意见 |
发布时间:2016/5/5 浏览次数:6687 次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黄海鹏 李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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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审查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勇格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海贵、蒋秀侠、姚双年、郭永峰,秘书长汝增瑞等出席会议。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崔晓民,副秘书长石立东,各工委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经过市人大常委会议两次审议后,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按照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审查后,提出了一些审查意见。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和会议讨论情况,对《渭南市地方立法条例》认真修改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勇格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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