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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下水条例》4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16/3/23  浏览次数:1409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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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记者从《陕西省地下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上获悉,该《条例》将于4月1日施行,标志着我省地下水保护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为严格保护、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实现地下水安全和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条例》已于2015年11月19日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61条,以新时期 治水思路为指导,强调统筹规划、严格保护、节水优先、采补平衡、防止污染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对地下水保护管理作了一系列规范。

会议 强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新特点、新要求,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全 力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做好《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条例》的应用度和知晓率,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条例》 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好人大的监督作用,确保《条例》真正发挥作用。

副市长吴蟒成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在渭南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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