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
审议《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及说明 |
发布时间:2016/1/28 浏览次数:1170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王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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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出席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渭南代表团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及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静芝,副省长庄长兴,市委书记陆治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勇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会维等参加审议,市长李明远主持会议。 审议中,何少林、张建申、张丹力、念萍芳等代表先后发言,大家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绩务实,充分反映了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效,明确了新一年的主要任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表示完全赞同。大家还围绕推进依法治省、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等问题,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朱静芝代表说,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员,我体会做好人大工作,一是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二是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谋;三是要切实做好基层人大工作,积极为基层代表搞好服务,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她说,省人大常委会今后将注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立法主导权,因地制宜做好立法选题,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搞好立法业务培训,积极发挥立法智库作用,促进科学立法;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实施刚性监督,推进传统文化、现代文化、法律文化、制度文化相互接轨,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法律落实;三是继续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特别要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创新监督方式和途径,真正通过行使代表职权对政府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陆治原代表说,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省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完全赞同这个报告。他建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对各地市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要求落地生效,促进基层人大工作有序开展;完善立法机制和程序,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推动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与发展相适应、与社会治理相融合,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法律法规顺利实施;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增强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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