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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2013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13/12/2  浏览次数:7595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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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
(2013年5月27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3、人事任免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情况的报告
——2013年5月27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 永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报告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2012年,渭南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310天,达标率为84.7%,较省上要求多2天,较2011年减少4天。三项主要评价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为0.033mg/m3、0.042 mg/m3、0.100mg/m3,均在二级标准控制范围。
2013年,随着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颁布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城市空气质量1、2月份超标率由15%上升到82%。特别是包括我市在内的北方大部分城市,连续遭遇强雾霾天气,空气质量持续下降。今年一季度,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90天,按以往标准,良56天、轻微污染30天、轻度污染3天、中度重污染1天,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56天,比2012年同期增加2天,达标率62.2%。三项主要评价指标中二氧化硫浓度0.055mg/m3,同比下降6.8%;二氧化氮浓度0.062mg/m3,同比上升21.6%;可吸入颗粒物浓度0.147mg/m3,同比下降1.3%。按PM2.5评估,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仅为6天。
二、大气污染成因分析
   (一)我市生产生活自身带来的污染
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我市工业结构比例严重失调,重工业占比达87.2%,高耗能、资源型工业比重过大,电力、化工、水泥、钢铁、焦化等高耗能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95.6%。
二是能源结构不合理。2012年煤炭消费约2650万吨,占到全部能源消费总量的90%以上,燃煤总量居高不下,且持续增长。清洁能源使用率较低,天然气消费量1.54亿立方,仅占0.23%。万元GDP能耗1.655吨标准煤,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城区生活燃煤锅炉拆除改造480余台,尚有100余台未拆除,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耗结构长期存在。
三是扬尘污染日趋加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处于持续高峰期,城市改造区、城乡结合部、农村道路裸地硬化、绿化率低,相关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建筑扬尘和道路扬尘不断增加,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
四是燃油机动车成为重要污染源,在机动车保有量持续高速增长情况下,燃油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五是其他污染源治理亟待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面广,量大,整体工作尚未全面开展;秸秆燃烧屡禁不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气环境质量。
另外,机动车、燃煤设施排放的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等在空气中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的二次细颗粒物也占相当比重。
(二)自然条件因素的影响
一是地形上,我区南北高,中部低,受秦岭阻挡,大气扩散条件较差。二是气候上,冬春季气候干燥、降水较少、对流条件较差,静风、逆温、雾天、沙尘等不利气象条件多发,自然扬尘较大,污染物不易扩散。
(三)周边环境带来的污染
我市以西的其他地区第二盛行风向为西南风,外来输入污染物在秦岭山前平原地区汇聚沉降,导致污染物累积而浓度升高,成为影响我市大气扩散不利的因素之一。
根据环境监测和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联合开展的关中中东部细颗粒物(PM2.5)监测工作显示,我市已形成一条北濒渭河、南倚秦岭、自东而西的空气污染带。雾霾集中在秋冬季,12月份最多,1月份次之。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大污染减排、加快生态建设,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十一五”期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5.1%,市环保局荣获全国污染减排先进单位,市政府荣获全省污染减排一等奖。2012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3.96%、1.83%,超额完成任务。
    一是组织领导得力。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着力点,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研究和部署,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先后印发了《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秦岭北麓沿线区域空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渭南市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和应急预案》等文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指标,强力推动各项工作。
二是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十一五”以来,全市共淘汰落后焦化产能500余万吨、水泥690余万吨、火电机组67万千瓦、钢铁73万吨、拆除改造市区燃煤锅炉480余台,淘汰机动车4000余辆。通过取缔关闭,为新型工业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全市新增焦化产能1165万吨、水泥产能600万吨、在结构调整中实现了增产减污和节能降耗。
三是能源结构得到改善。大力推行天然气、电力、地热等清洁能源,加快市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环保标志发放制度,印发了《渭南市城市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办法》、《渭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文件,开展建筑施工、渣土扬尘管理,落实秸秆禁烧措施。
四是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全市15台1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机组全部建成烟气脱硫设施,完成了脱硫烟气旁路封堵工程,蒲电5、6号和韩城二电1、2号机组脱硝工程已开工建设;秦电7、8号机组脱硫脱硝工程同步建设运行;韩城龙门钢铁集团两台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和陕焦化工有限公司焦炉脱硫工程已建成投入运行;蒲城尧柏水泥有限公司1号水泥生产线、陕西富平水泥、富平实丰水泥脱硝工程已建成投运。
五是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重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发挥绿化、水体对扬尘、尾气等污染的吸附、转化作用。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201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1.7%,人均绿地面积12平方米。
六是环保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坚持定期与抽查相结合,加大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监管执法力度,开设环境举报投诉热线,组织了涉煤企业扬尘整治等专项行动,60余家国控、省控污染源全部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实现了全天候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渭南市区、华县、华阴、高新区等已建成空气监测站,2012年我们又自行布设了三个监测点位,先行开展了PM2.5监测研究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污染治理工作,但面临日趋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尚无成功的经验可遵循,许多工作才刚刚起步,短期内改善空气质量任务十分艰巨。为强化治理力度,我们将坚持行政手段与依法治霾相结合,以集镇为重点,以秦岭北麓整治为突破口,点面结合、综合治理;以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为手段,加大行政处罚和行政问责力度,强力促进大气污染治理。力争2013年优良天气不少于2012年;2014年各项治理措施全面启动,空气质量有一定改善;2015年各项治理措施进一步推进,监管工作逐步规范,天气状况群众有明显感受。
(一)开展重点问题整治。
1.建立落后产能淘汰机制。制定实施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年内关闭淘汰生产能力64万吨的企业5家。坚决取缔二华大夫峪非法采石场、渭北所有非法石灰窑、木炭窑,9月底前整治到位,2014年底前淘汰砖瓦简易轮窑、土窑生产工艺与装备;实施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建立产业转移污染防范机制,防止污染“下乡”;2015年前完成青岛啤酒、东方制漆等企业搬迁工作。目前,富平、蒲城非法石灰窑已全面开始集中整治,市政府已成立联合检查组,对二华采石企业开展问题调查。
2.加大工业企业提标治理力度。对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及燃煤工业锅炉等,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倒逼企业实施除尘、脱硫、脱硝改造;今年建成投运蒲电5、6号机组、尧柏水泥蒲城分公司2号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2015年底前,完成20蒸吨以上工业锅炉提标改造工作,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一律予以关停拆除;渭南主城区2013年底前,全部拆除100余台生活燃煤锅炉,近期将召开燃煤锅炉拆除专题会和现场推进会。
3.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由环保部门监管,住建、综合执法、环卫等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监控,促使施工企业绿色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湿法作业、场地覆盖;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对所有建筑工地实施不定期拉网式检查,重点工地派驻环保监督员,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减少露天装卸作业,减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试点开征建筑工地扬尘排污费;在建筑工地集中路段设置拉土保洁指定通道,规定时间、路线、流程进行拉土作业;加强渣土运输、露天堆放扬尘监管,对渣土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进行全面监控;加大垃圾乱倒、焚烧等处罚力度,杜绝二次污染;推行湿法机械吸扫作业,中心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实施机械吸尘式清扫,机械吸扫率达到90%以上,主干道定时洒水,施工工地周边实施冲刷保洁作业,确保道路不起尘。
4.规范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车辆尾气检测和环保标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准入制度,达不到国家阶段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一律不予注册和转入登记;开展路检工作,落实机动车禁限行措施,将“黄标车”、“无标车”禁行纳入交通违章电子监控系统;今年淘汰“黄标车”3236辆。积极提升油品质量,大力推进国Ⅳ车用汽油;鼓励公众实施机动车油改气,推广使用柴油净化设备,改善柴油品质。推进车、油同步升级,杜绝车辆“冒黑烟”现象。
5.开展有机废气污染防治。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全面开展石油、喷漆、印刷等行业有机废气回收利用和治理。着力完成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的试点工作。2013年底前完成城镇建成区内100平方米以上或者拥有两个以上灶头的餐饮服务单位油烟达标治理工作,2014年底,全面完成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污染治理任务。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和沿街油炸食品摊点。
6.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召开秸秆禁烧电视电话会议,夯实各级政府责任;全面落实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办法,采取“环保取证、公安执法、财政扣款、乡镇负责”的模式,逐级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资源化等综合利用措施。到2015年各县市区基本控制秸秆焚烧现象,农户沼气池普及率达到30%以上。
(二)健全长效机制
1.优化产业结构。落实关中产业准入目录和产业淘汰目录,年底前出台我市产业准入目录和产业淘汰目录,从今年起禁止新建、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焦化、有色冶炼、传统煤化工等行业建设项目。制订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建立煤炭消费总量预警机制,对煤炭消费总量增长较快的城市预警调控。加快“气化渭南”建设,力争到2015年中心城市气化率达到95%,县城气化率达到85%;中心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以上。
2.实施增绿扩水工程。积极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快绿色生态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秦东大地园林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快渭河综合整治和南山支流治理,加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黄河湿地保护,推进黄河、渭河、洛河滩区生态建设,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加大人工湿地建设与天然湿地保护力度;不断增加城市环境容量。
3.推进燃煤燃料升级。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等燃料,对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或改造成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等清洁能源,对于超出规定期限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依法责令拆除或者没收。
4.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职能的协调衔接,进一步降低建筑密度,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定期公布空气质量状况,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工作
    1.落实目标责任。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为责任主体。建立市、区县两级空气质量区域联防联控协调机构,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协作,夯实部门职责。
   2.严格目标考核。制定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分值和指标,坚持经常性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坚持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与重点工作质量考核相结合,坚持人大、政协定期视察调研制度与公众参与评议相结合,落实空气质量重大污染事故一票否决。
    3.加大资金投入。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空气质量调查研究、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减排重点工程及落后淘汰产能和机动车油改气等方面的补助,积极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基金,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课题研究。
    4.加强宣传教育。由文化广电部门牵头,设立大气环境保护宣传专栏,建立县级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定期向公众报告大气污染治理情况制度,各级媒介积极开展公益宣传,定期公布空气质量状况,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
    5.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印发了重污染天气条件空气质量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开展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和应急工作。在雾霾橙色以上等级或环境空气质量连续2天达到严重污染日且无改善趋势,暂停建筑工地出土、拆迁、倒土等所有土石方作业。
   6.严厉执法监察。坚持“铁腕执法”、“铁面问责”,加强大气环境执法工作,从严查处各种污染大气的违法行为,确保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挂牌督办”,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或关闭,对防控工作不力且空气质量状况严重恶化的县实行环保“区域限批”,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实行问责。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
 
渭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张永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部门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治污减排为抓手,采取调整产业结构、严把环保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强化生态建设、加强环境整治等措施,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指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能源结构不尽合理,煤炭使用量占到全部能源消耗总量的90%以上,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大气污染防控的长效机制尚不建全,一些重点部位的整治还不到位,对露天烧烤和沿街经营油炸食品烹饪摊点的整治不够,城区燃煤锅炉完全拆迁的目标还没有实现,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炊事、采暖、小洗浴等生活用煤缺少相应的管理措施;环保责任意识有待提高,一些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对污染防治和技术创新的投入不足,个别企业故意闲置污染治理设施,违法排污、超总量排污等时有发生;建筑工地防尘降尘措施不力、环卫保洁“扬尘式”清扫、随处焚烧生活垃圾等问题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空气质量信息网络体系尚未形成等。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提高碳汇综合效益,促进公众主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改善空气质量、人人肩上有责的良好氛围。要强化企业减排主体责任,调动企业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引导企业在节能减排、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努力改善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招商引资上,做好环评,引进科技含量高的企业,杜绝破坏生态环境企业入驻。加速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关停并转一批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推动产业升级,实现节能降耗和减排目标。继续对中心城市纳入计划尚未拆除的燃煤锅炉予以拆除,同时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切实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3、积极加强环境管理。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和各相关市级部门,强化对市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环卫清扫和垃圾清运的环境管理,市区主要道路尽快实行机械吸尘式清扫和湿扫作业。继续提高城市林木、草地、水面覆盖率,扎实推进城市大水大绿工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坚决取缔城区露天烧烤和沿街经营油炸食品烹饪摊点,做好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严格落实机动车辆无环保合格标志的禁行措施,减少机动车尾气对市区空气的污染。
4、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法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参照外省、外地市的做法,坚持行政手段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细化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控方面的规章制度,尽快形成各部门协同作战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围绕大气污染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从严查处违法排污,特别是对秦岭北麓石材开采和渭北石灰石开采加强整治,减少污染。提高大气环境监测及大气污染监督的技术水平,改善装备条件,提高监测频率和质量,建立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体系,增强动态调控气象条件能力。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改革情况的报告
——2013年5月27日在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报告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食品生产企业248家、经营企业 9706家,餐饮服务企业8160家,食品加工小作坊8350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54家,生鲜乳收购站270家。现有规模养殖场1200个,生猪、牛、羊存栏249万头、40万头和103万头,兽药生产企业5家、经营企业311家,饲料生产企业93家、经营企业584家,农药生产企业13家、经营企业1814家。药品生产企业24家、经营企业97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经营企业63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689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298家。
二、改革动因
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现行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显存在着职能交叉、监管空白、资源分散、协调难度大的问题,特别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系列环节,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人人有责、无人负责的情况尤为突出,加之长期以来累积的结构性、制度性矛盾,使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特别是“雨润问题肉”事件,使我们深感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入手,从根本上研究解决。为此,我们在切实抓好整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的同时,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于2011年8月向省政府提出了以改变现行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试点意见,经省政府研究批准后,及时启动实施了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探索出了一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路子,受到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赵正永书记、娄勤俭省长、郑小明副省长等多次亲临渭南进行指导,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渭南改革情况汇报,省财政下拨专项资金500万元。去年12月和今年1月,我市在全国食安办主任会议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做了发言。2013年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借鉴和肯定了我市的经验,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推广渭南经验。《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陕西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全国百余家兄弟单位来我市考察学习。
三、主要做法
(一)深入调研摸底。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调研组,深入11县市区认真调研,听取多方意见,查阅梳理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185部、许可事项249项、执法事项260项,摸清了全市的基本情况,为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奠定了基础。
(二)形成思想共识。先后3次召开26个部门参加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全市形成推进改革的共识共动。
(三)精心制定方案。在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多次组织研讨,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两次专题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为改革顺利开展提供政策指导。
(四)加大资金投入。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3300万元,为乡镇基层所和执法队伍配备执法车辆102台、快检仪器105台,解决基层乡镇所办公地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
(五)加强人员培训。面向社会为乡镇基层所和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337名,对1000余名遴选划转的执法人员分三批进行了业务培训。
四、改革内容
(一)第一轮监管体制改革内容
1、整合监管机构。一是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药委”),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称保持不变,均为同级政府组成部门,除继续承担原有职能外,增加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生猪和牛羊定点屠宰等监管职能。按照县域规模新设立96个乡镇级食品药品监管所,作为县级局派出机构,并按照辖区人口万分之三点五的比例核定了基层执法人员编制1700余名。二是成立市农产品食品执法监察支队,加挂市农产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牌子,作为市食药委直属执法机构,各县市区局成立了15个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主要承担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职责。三是在市公安局增设食品安全侦查大队,各县级公安局增设食品安全执法中队,专司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并实行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双重管理。
2、整合许可管理。将市县两级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的生鲜乳收购准运许可、兽药经营许可,质监部门负责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许可,工商部门负责的食品流通许可,卫生部门负责的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行政审批职能统一划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其他暂时未划转的农产品、食品相关审批职能,仍由原部门继续承担,职责不变。
3、整合执法监督。将市县两级农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经营、农药残留检测,畜牧部门负责的生鲜乳收购运输、兽药和饲料生产经营,质监部门负责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及食品加工小作坊,工商部门负责的食品流通,商务部门负责的生猪和牛羊定点屠宰、酒类流通,卫生部门负责的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等监管执法职能统一划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4、整合技术资源。将质监、农业、畜牧、工商等4个部门涉及农产品、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设备进行整合,依托市职业技术学院微生物研究室,成立渭南市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为执法监督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相应的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组建初期以快速检测为主。市县两级财政对市、县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予以倾斜支持。
(二)第二轮监管体制改革内容
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精神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创新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市编委会提出了主要深化意见:
1、将原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流通监管职责调整理顺到农业部门。
2、将原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流通监管职责,生鲜乳收购、准运监管职责,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监管和检疫职责调整理顺到畜牧部门。
3、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
4、将原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职责划入质监部门。将质监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行政许可职能划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5、改革后,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6、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名称进行了规范。
上述职责和有关人员调整已基本到位,并从今年5月1日起,按新体制运行。
(三)监管机制方面
要求和“依法监管、科学检测、服务人民、促进发展”的思路,突出抓了以下工作:
1、完善政策措施。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市食品药品监管委先后出台了《2013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关于加快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等管理文件23个,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研究拟定了乡镇基层所规范化建设的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日常监管、检验检测等10条试行《规范》,细化分解了食品安全放心县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和任务,为加强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基础。
2、强化日常监管。一是针对豆腐、豆芽、校园周边摊贩、农村家宴等小作坊小摊贩、特殊业态监管难题,分县市区确定了15个课题进行调研,研究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加工标准和管理办法。二是积极开展生产流通企业评星达标、餐饮业量化分级和“寻找笑脸就餐”活动,目前已分别完成156家和4216家。三是利用一月时间对18家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进行了检查考核。四是确立并开展了元旦春节亮剑、学校食堂希望、春季春雷等“七大品牌”专项执法活动,一大批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一批“黑作坊”、“黑窝点”被取缔,一大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被销毁。
3、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引导支持基层监管单位创新探索,一些难点问题得到突破,一些做法已初步形成经验。如韩城市新城区将辖区划分为9个网格,采取“格长”负责制进行管理,华阴市华山所对华山景区实行“山上摊点山下管”,合阳县对餐饮企业实行店外美观化、店内整洁化、设施标准化、人员规范化和管理长效化“五化”管理,大荔县制定的《流动餐车管理办法》,临渭区制定的《农村家宴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等。
五、初步成效
通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监管重心下移为重点的改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人员机构得到精简优化。改革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有工作人员245名,改革后,全市监管人员达1915名,其中新录用337人,仅占人员总数的17.6%。其余人员均是通过从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商务、卫生及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划转予以解决。通过编制划转方式解决监管人员问题,实现了人员优化组合,避免了新机构带来的人事编制压力。以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体进行整合,并非组建新机构,充分发挥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长期从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成功经验,利用原有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最大限度缩短了工作磨合期,相应地减少了新成立机构带来的财政压力。
(二)监管体制更为科学合理。改革后,我市基本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由过去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体制向“品种监管为主、分段监管为辅”体制的转变。食品安全的政府责任领导和监管部门由多个变为一个,监管模式从多头监管转变为一支队伍综合监管,有效化解了“七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十多个部门管不了一桌菜”的不良影响,责任链条更加明晰,食品安全监管推诿、扯皮现象基本消除,实现了监管工作的高效统一。
(三)基层监管力量得到充实。改革后,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建了96个基层监管所,有效解决了乡镇一级监管执法权和执法队伍问题。对原来由市、县两级承担的8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3项行政执法职能,全部下放到县级,并由基层监管所具体执行,县级政府改革的动力得以激活,责任得到落实。在农村全面推行“一专三员”(一专指乡镇基层所监督员,三员指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级联络员和组级信息员)工作机制,筑好了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为消除基层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提供了保障。
(四)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得到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超市现做现卖、农村自办家宴、校园周边的“小饭桌”等食品环节,点多面广,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监管链条来看,既有生产加工成分,又有食品流通成分,还有餐饮消费成分,很难清晰地划分监管责任;从法规政策方面看,由于其达不到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的条件,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但这些又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不能简单地予以取缔。长期以来这些业态处于监管真空地带,成为食品安全问题密集、风险高发的薄弱环节。改革后,我们积极探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的工作意见》、《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及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推行索证索票制和责任承诺制,强化责任意识,推行可追溯管理,使这些难点问题逐步进入规范管理轨道。
(五)检测和执法能力有效提高。按照“市县整合资源、乡镇配备人员、分级确定重点、检测全面覆盖”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全市从农田到餐桌的“三级四网”(三级指市、县、镇三个级别,四网指市、县、镇和企业四个网络)检验检测体系初步形成。公安机关食品安全侦查执法机构的增设,进一步创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解决了罚过放行、以罚代刑问题,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频发的势头得到有效扭转。
(六)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驻企监督员和质量受权人制度,在流通企业开展“评星达标”和“升级晋档”活动。建立健全食品企业“黑名单”和“红名单”制度,对质量安全实行动态管理,把食品安全和企业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落实,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初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七)药品监管工作得到加强。改革后,市本级将原药品稽查大队升格为市药品医疗器械稽查支队,增设了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县级新成立了药品稽查大队,或成立了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在人员编制等方面予以了加强,乡镇基层药品监管执法力量实现了从无到有,真正实现了监管工作重心和关口下移,消除了监管盲区和死角。实行属地监管,落实了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药品安全责任;机构整合后,监管力量得到充实,对突发性药品事件的迅速应对和有效处置,起到了重要作用。
六、存在问题
(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场所和装备建设滞后。全市96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中,71个办公场所属于租赁性质,25个属政府调剂使用。市级和13个县级食药监管部门机关办公场所极度紧缺,4个市级直属单位、15个县级食品稽查大队、12个县级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场所均为租赁。
(二)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队伍组建时间短,人员从不同部门行业划转组合而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专业性很强的业务工作,特别是基层一线需要复合型的执法人员。原有人员的知识构成、执法方法、思维定势还不能适应新任务的需要。尽管新招录了一批专业人员,但专业技术人员偏少,高层次人才奇缺,提升监管能力、执法素质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三)检验检测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市县检测机构建设才刚起步,检测设备还未到位,全市食品检验检测只能委托省上相关单位承担。执法装备仅增加了102台执法车辆、105台快检设备和部分照相、摄像等急需设备,与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相差甚远。此外,基层所干部饮食生活起居条件还比较艰苦,留人容易留心难的问题开始显现。
七、下步打算
(一)加快理顺监管体制。目前,国家层面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三定”方案已明确。省上的指导意见和省局的“三定”方案初稿已拟定完成,但未正式出台,其有关改革的内容还同国家层面和我市的方案不尽相同,有关要求更明确、更细致、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下一步,待省上有关意见正式出台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快理顺监管体制,以确保上下衔接畅通,业务对应。
(二)建立利益导向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优势食品药品企业发展壮大。积极争取中省对食品药品企业的扶持政策,实施扶强策略,推进产业发展。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对企业法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强制培训制度,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对年度抽检有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加倍进行强制培训,强化质量意识。同时建立和完善高风险品种、重要节点消费预警制度,扩大监测网络和监测指标,提高防范能力。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和“红名单”制度,强化激励约束,完善失信企业退出机制。培育支持成立全市面粉、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餐饮服务、药品经营等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明确其职责任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管自律作用。同时在市级媒体设立食品药品“质量公告”专栏,及时发布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形成多方参与监督的良好局面。
(五)坚持示范带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以及餐饮企业评星达标活动,继续推进量化分级管理,促进企业升级晋档。积极开展食品药品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每年挂牌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坚持召开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现场推进会,积极推行韩城网格化管理、大荔流动餐车和农村家宴的管理等好的经验和做法,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六)创新监管手段。一是充分发挥食安委的综合协调联动功能,落实涉食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综合考评。二是加快制定出台渭南特色小作坊生产制作标准和经营管理办法,不断强化其生产和经营的规范管理。三是积极开展“人人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家家享受健康快乐生活”和“我监管,我健康,我快乐,我幸福”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推行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四是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追溯系统建设,不断提升现代化监管水平。
(七)加强专项整治。按照常年有整治,月月有重点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搞好“亮剑”、“希望”、“清凉”、“温暖”、“春雷”等七大品牌专项执法活动。针对问题多发场所、单位和监管薄弱领域,综合运用监督抽检、分片包干、市场巡查、突击暗访等手段,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完善考核测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检查结果,推动监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
(八)加强执法场所建设。加快市县镇三级食品药品执法场所、检验检测、执法装备等建设,初步建立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适应的基层基础体系。
(九)强化队伍建设。加快对系统现有执法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协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坚持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相结合,把学习融入日常管理之中。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业务精湛、知识全面,清正廉洁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建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2011年11月启动以来,市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行政主管部门以调整理顺监管职能、实现行政执法重心下移为突破口,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人员机构得到优化,监管体制更为合理,基层监管力量得到充实,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得到加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秩序,不断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使用,为推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创造了良好的食药环境,也为全国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探索出了成功的经验。
会议指出,一年多来,我市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食品药品监管量大面宽,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与上级工作对接体制不顺、渠道不够通畅。市上新组建的食药品监管部门所涉及的业务同时对应省上7个部门,这些部门对我市改革都给予很大支持帮助,但由于职能所限、体制不顺,在工作指导、项目支持、资金扶持方面都有一定影响。二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场所和装备建设仍然滞后。市县食药监管部门办公场所使用紧缺,96个基层食药监管所大多数是租赁或政府调剂使用,县级稽查大队和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场所均为租赁。全市食品检验检测设备还未到位,只能委托省上相关单位承担。虽增加了一些急需设施设备,但技术支撑仍不够,与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实际工作需求相差较远。三是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食药监管队伍组建时间短,人员是从不同部门行业划转组合而成,新组建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对一些领域监管和检测技能还不能适应,新招录的专业技术人员偏少,高水平人才奇缺, 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监管能力、执法素质和检测水平的提升。
会议根据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早于全国全省的实际,对市人民政府提出如下要求:
1、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按照“强基层、改体制、建机制、管得住”的总体要求,继续做好与省上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对接工作,争取上级的工作指导、项目支持和资金扶持。同时,在全市现有设立96个镇食药监管所的基础上,实现一镇一所的要求,健全基层监管机构。
2、加强基础设施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快市县镇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场所、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设施设备等建设,初步建立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适应的基层基础体系。要加强基层监管所执法力量,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重视现有执法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协管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注重与西农大等有关高校合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业务精湛、知识全面、清正廉洁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3、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要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介入,变“静态管理”为“动态巡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形成“企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三方联动的监管机制。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尤其要加大对“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查处打击力度。要充分发挥“一专三员”一线监管作用,切实从源头抓起,提高监管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对食品小作坊、流动餐饮行业的监管规定,做到监管有章可循。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任免名单
(2013年5月27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蒋秀侠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文红军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韩国强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职务。
 
 
 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对专项工作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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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情况的报告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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