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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探索智慧监督 增强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14/9/30  浏览次数:34686 次  来源:富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作者:赵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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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职权,而创新是增强监督活力,提升监督实效的动力源泉。只有坚持在依法的前提下不断探索,勇于创新,才能使监督工作注入生机,充满活力,提升动力,不僵化、不停滞,不被任何干扰所阻碍。近年来,富平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坚持依靠党的领导这个核心和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始终站在全局工作的高度,“一府两院”工作的角度,人民群众的关注度,增强监督实效的深度,定位工作,依法履职,不断创新,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科学监督、智慧监督有效办法。通过加强科学监督,督促“一府两院”忠实履行职责,致力勤政廉政,规范工作行为,坚持依法办事,切实做到:遵循经济规律,推动科学发展;尊重自然规律,实现可持续发展;尊重社会规律,促进和谐发展;坚持依法办事,促进公平正义,实现司法公正,使人大地位不断提高,工作活力有效增强。
一、换位思考,增强监督实效。紧贴全县工作大局,站在“一府两院”工作的角度去换位思考问题,切实做到监督不越位,支持不错位,干事不找事,出招促发展,既体现了依法监督,支持促进,又推动了工作开展,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同频共振,殊途同归,共同促进,相得益彰。
二、借力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财政预算监督是人大工作监督的重点,但由于财政预算具有工作面广、专业性强和时限性长的特点,这就必然要求监督主体具有丰富的相关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因此开展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仅靠人大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此,该县人大注重整合力量,围绕每年听取县审计局对上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借力进行全面监督,既如实掌握了财政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预算收入不全面、部门预算编制细化不够、执行结果与预算差距较大、虚增一般预算收入、个别收入未入库、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坐收坐支、无预算支出、随意追加支出、专项资金滞留较大、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单位往来账务核算不规范、个别政府投资工程未招标、违反规定随意变更工程、部分单位国有资产不入账、账实不符、个别单位财务手续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又针对性地提出了规范化、制度化、操作性强的整改意见,推动了有效整改。实践证明,人大借力审计强化预算监督,不仅弥补了人大预算审查力量不足的缺陷,强化了对预算监督的针对性,提高了监督实效,也充分发挥了审计部门在依法治税理财、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重要监督作用,实现了对财政的有效监督。
三、借势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一是把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的工作重点。如今年6月份对代表在县人代会上多年提出的县城精细化管理问题,他们采取了专题询问、暗访调查、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城市化精细管理密切的11个部门、单位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评议和专题询问,回应代表关切,实现由答复率向满意率转变。通过制定出台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题询问评议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广泛深入动员,突出整改落实,强化监督举措等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扎实开展,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把中省市提出的工作重点作为监督的工作重点。如简政放权、“三公经费”公开等这些重点都是今年中省市明确要求必须到位的工作,围绕此项工作依法开展监督,既服务了工作大局,又推动了上级决策的落实,还体现了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收到了政府满意、群众支持、社会参与的良好效果。
四、助力超前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一是针对去年 “7.20”事件的深刻教训,他们认真反思,强化措施,从全县开展的作风大排查、大整顿活动入手,利用3个月时间,对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评议监督。评议组采取明察暗访、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等形式,实地走访了部分医院、学校、税务所、办税大厅和部分群众,先后召开多个层面的座谈会20余次,与200多名群众进行了面谈,同时向社会发放问卷调查表500余份,征求意见建议70余条。特别是对调查中发现的个别医院管理不规范、亲属管财等突出问题,建议县政府采取措施,交流回避,卫生局及时予以采纳,对所涉及的4个基层医院进行了异地交流轮岗,收效较好。二是针对近年来政府投资工程中出现的预算不实、过大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实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前财政预先评审的办法,每年核减资金亿元以上。又如对北部沿山一带群众反映强烈的开山炸石、白灰生产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该县人大超前监督,将其列为当年视察检查的重点,对《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建议县人民政府加大对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坚决执行“环保准入”、“环评”和“三同时”等制度,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强势宣传、先易后难、典型带动、全面推动、整合力量、打歼灭战、加快转型、持续发展”的整治白灰窑的建议,县政府及时组织执法力量,强势整治,使全县的632孔白灰窑全部予以拆除,此举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五、启发自我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对被提请任命人员坚持严格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投票表决等制度,使人大的任命工作建立于依法、规范、科学的基础之上,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任命的有机统一。二是近年来先后对任命的37名法官和20名检察官举行了集体谈话和就职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2013年以来,在县政府组成的26个部门中开展了 “年初向人民承诺,年末向人民报告”活动,将年初承诺书和年底报告结果印发到人代会每一位代表手中,虚心接受代表监督和评判,使干部监督的重点由任前监督重程序转到以任后监督看履职为主上来,提高了被任命人员的履职能力,增强了为民干事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六、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实效。紧紧围绕“一府两院”人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了“年初听安排、年中查进展、年底要结果”活动,坚持跟踪问效,对年底完不成任务的,要求向人代会作出说明。同时,着力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创新监督办法,增强跟踪监督效果,积极实施了监督再审议制度,进一步强化认识,刚化程序,实化效果。每年11月份,坚持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书集中进行一次听取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对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和人代会代表提出的重点议案办理落实不到位、工作评议和专项评议不满意的部门、单位,要在常委会或主任会上再次听取、再次审议,确保人大决议有效落实。如2012年,他们根据群众反映突出的个别金融单位在服务“三农”方面存在的问题,利用两个多月时间,对农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开展了工作评议。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审议意见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在常委会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测评不满意的县农行,实施了再审议的办法,要求重新整改,限期落实,再次听取了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促其强化了服务意识,端正了服务态度,提升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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