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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出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0/4/23  浏览次数:1209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通讯员 尚军伟 记者 韩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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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蒲城县政府出台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试行办法》。为了鼓励群众举报非法和违规生产,《办法》对核查属实举报人实行一次奖励1000元。
  蒲城目前拥有持证企业82家,随着烟花爆竹产业的迅速发展,企业管理滞后、监管体制不畅等问题与产业迅猛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的监管责任,弥补职能的缺位,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的力度,解决一些法律条文涉及不到的具体问题,经过反复的调查研究,该县制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试行办法》。
  《办法》从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烟花爆竹原材料管理、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的日常监管、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规范和完善。为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生产和抵制假冒伪劣原材料,《办法》规定原材料经营企业采购原材料需持详细的购料单到县安监局审查备案,并建立台账和流向登记制度,以备留存待查。同时,在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首次强制实行视频监控制度,企业必须在火药库、引线库、亮珠库、混药房、擦引车间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建立安监局、花炮局和烟花爆竹企业所属乡镇干部共同包联企业制度,对于包联干部手机实行GPS定位,以确保监管责任的落实。
 
 
 
 
(编辑: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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