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伟发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
发布时间:2015/2/26 浏览次数:5709 次 来源:渭南人大网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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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伟发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5年2月26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伟发同志辞去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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