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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2010/4/1  浏览次数:1516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记者 吕 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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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渭南经济社会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政治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加强涉检信访工作,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五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942人,提起公诉10324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促进社会和谐。五年来,共对111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强制措施的,依法不批捕;对383名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依法不起诉,提出检察建议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努力服务社会发展。五年来,共接待受理各种来信来访3221件次,对中政委交办的11件上访案件和自行排查出的43件重点涉检信访案件,依法全部办结。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便捷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调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力量下移,贴近乡村、贴近社区、贴近群众”的“两下移三贴近”活动,共建立乡镇检察室42个,走访乡镇156个、村委会852个、企业209个,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10起。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保持了数量平稳、质量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先后组织开展了查办职务犯罪“金剑行动”、“春雷行动”、“反腐飓风行动”和“亮剑行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五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97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836.34万元。
  切实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34件781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83.55万元。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五年来,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9件18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7件。严厉打击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积极介入事故调查21起,立案侦查6件13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市县两级政府投资的306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预防。通过预防,为国家和集体减少和挽回经济损失5510余万元。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手段,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措施,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立案监督方面,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712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01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提出纠正意见4件,已纠正4件。
  侦查活动监督方面,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纠正漏捕639人,纠正漏诉71人;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24人,不起诉92人。
  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抗诉16件。
  刑罚执行监督方面,针对“躲猫猫”等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先后在看守所和监狱开展了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和“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等一系列专项行动。
  五年来,书面提出纠正公安机关超侦查期限案件5件,书面提出纠正刑罚执行、监管违法情况473人,检察发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36人,依法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不服法院判决的民事、经济和行政申诉案件527件,决定立案382件,基层检察院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02件,市检察院决定抗诉127件。
 
  2010年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调整、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加大打击走私、骗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犯罪力度。
  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着力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编辑   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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