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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建立村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发布时间:2014/10/13  浏览次数:2162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记者 张 武 通讯员 马继军 曾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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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0月1日起,现任村干部补助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达到村支书、村主任550元/月;离任村“两委”主要干部生活补助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元,分别达到60元、70元、80元。今后5年内,在任村干部补助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0元,达到村支书、村主任800元/月”,这是合阳县落实近期建立的《村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的重要一步。
  合阳县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中,有基层干部反映村级干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待遇低,直接影响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该县决定制定《村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并将此作为《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该县县委组织部、财政局组成调研组,深入镇村开展调研,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县财政承受能力和村干部生活实际,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补贴制度的意见》,制定了村干部待遇增长机制。为规范村干部补助发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动力,合阳县将村干部补助分为基本补助、绩效补助两部分,基本补助占60%,绩效补助占40%,绩效补助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优秀、良好等次比例分别不超过总数的10%、20%,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0%,称职以上等次全额发放,基本称职按60%发放,不称职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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