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学校食品安全整治责令限期整改26家 |
发布时间:2012/2/20 浏览次数:1314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记者 姚 琼 通讯员 袁晓渭 |
文字 〖 大 中 小 〗 |
近日,全市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希望行动启动后,澄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实际,制订详细行动方案,成立六个整治检查组对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0人次,检查各类学校食堂62家、校内超市及食品店8家、校外餐饮店7家、食品店9家,没收过期、“三无”食品290余袋(瓶),责令限期整改26家,停业整顿5家。
检查中发现,校内外小饭桌、托幼机构食堂主要存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行经营,经营场所室外未张贴“小饭桌”标识,经营负责人未与学生、幼儿监护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经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基本设施不达标,缺乏必要的消毒设施,餐具不能定期消毒,食品贮存、冷冻、冷藏设施,生熟食品及厨具没有分开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该县食安委办将协调县食药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工商局等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根据拉网式排查建立的档案,定期按照《渭南市小饭桌监督管理规定(暂行)》对小饭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抽查、整改和规范。县食药监管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对小饭桌、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一律要求停业整顿,限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证件,并依法进行处罚;对硬件设施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标准者一律取缔经营资格;对未办理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上岗的人员要求其立即办理相关证件。执法人员将与小饭桌、托幼机构食堂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小饭桌、托幼机构食堂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定期对小饭桌、托幼机构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求教育部门加强对小饭桌、托幼机构的管理,加强对食堂设施设备的检查,加强对小饭桌、托幼机构食堂卫生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并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
![]() ![]() |
[上一篇]:蒲城镇级招商引资签订项目协议7个 |
[下一篇]:华阴交通局三结合促干部作风大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