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活动 |
发布时间:2011/12/5 浏览次数:1158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记者 惠 雯 通讯员 袁晓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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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鲜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即日起,市食安办在全市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活动。
据了解,此次整治活动由市畜牧局牵头,重点治理畜禽养殖环节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喂食泔水、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深入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由市商务局牵头,重点治理畜禽屠宰环节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等行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按标准要求审核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章的行为。由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司其职,分别重点治理肉制品加工环节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治理流通环节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餐饮服务环节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同时,要求公安部门对“黑窝点”、违法人员易逃窜和销毁证据、销售金额或货值达到涉刑条件、购进或使用非食用物质以及其他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主动配合、提前介入,及时控制涉案人员,固定证据、深入侦办。对购销、屠宰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法院的审理工作,及时依法出具鉴定检测意见,确保坚决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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