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
发布时间:2011/8/23 浏览次数:1809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记者 姚 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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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近日,临渭区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确保2011年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此次试点工作自即日启动实施至2011年12月20日结束。凡具有该区行政区域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未享受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超龄人员和未参保超龄原“五七工”、“家属工”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险(障)制度(不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凡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均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持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照片,在本村(社区)进行参保登记,经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经办机构审核后,在指定银行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费。具体缴费标准为,对16至59周岁的参保居民,缴费时可选择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11个档次中的任意一档。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元到80元的补贴(入口补)。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时,可领到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出口补),同时再加上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中核算后相应的待遇。工作启动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居民,只要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参保缴费,本人不用缴费,就可以直接领到政府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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