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规范庆典研讨会等活动 |
发布时间:2011/8/11 浏览次数:1370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通讯员 赵 翠 翊 莎 记者 小 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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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潼关县日前下发《潼关县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实施细则》,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该县要求,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省、市文件规定,做到依据明确、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凡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规范实施。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以及上述单位所属的事业单位和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等举办或参与的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均在此次清理和规范范围内。国家法定节日的庆典活动,面向本系统举办的业务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不列入清理和规范范围。
该县规定,全县范围内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必须经市清理和规范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委、省政府审批;要加强对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从严控制活动的参与范围、参加人数、活动期限和接待标准;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无关的活动。同时,成立了全县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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