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取缔一非法卤肉加工点 |
发布时间:2011/6/10 浏览次数:1294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记者 惠 雯 通讯员 袁晓渭 |
文字 〖 大 中 小 〗 |
近日,韩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对该市新城区姚庄市场一卤肉加工点进行暗访和检查,发现其无任何证照,执法人员随即将该加工点用于加工卤肉的部分原料、设备予以暂扣,抽样检查后发现不符合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并处以8万元罚款。
据了解,该加工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有条件生产准许,3名从业人员未取得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证,未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生产加工记录、销售台账。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店操作间存在有已打开包装的两袋标示重量为75kg的工业亚硝酸盐,剩余重量分别为25kg和50kg;存有3瓶食品添加剂(日落黄),其中一瓶已打开包装、剩余小半瓶;现场加工人员正使用松香祛除猪头上的猪毛,剩余松香30kg;查获生肉50kg、熟肉制品13kg,货值金额大约1500元。按照有关规定,工业亚硝酸盐和松香属于非食用物质,日落黄属于食品添加剂,但不能在肉制品中使用。
随后,该局按照工作程序对该加工点熟肉制品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认定该肉品不符合标准规定,随依照法律法规将其取缔,没收违法使用的工业亚硝酸盐、松香、食品添加剂(日落黄)和熟肉制品,并处以8万元罚款。
(编辑:卢莉)
|
![]() ![]() |
[上一篇]:渭河渭南段综合整治暨城市景观建设规划论证会在西安召开 |
[下一篇]:大荔渭河综治完成年度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