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着力保证中低收入群众住有所居 |
发布时间:2011/3/8 浏览次数:1412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张秋丽 林保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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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十一五”,大荔县投资5500万元建设廉租房1000套、5万平方米;投资7565万元建设经济适用房1500套、14万平方米;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08万元,着力保证中低收入群众住有所居。
——将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新建廉租住房项目“荔北花苑”和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三厂小区”两个项目,整合为春江花月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建廉租住房600套,新建廉租住房30200平方米:一期建设廉租住房200套,2009年主体工程已全面竣工、二期建设廉租住房400套,2010年10月底已封顶;新建春江花月住宅小区同鑫廉租住房建设项目20000平方米,2010年9月底已开工;2009年7月申报了2011年城南林业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投资4000万元。
——建设经济适用房14万平方米:妇幼保健院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面积9400平方米,总投资960万元,已完成投资748万元;自来水厂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面积9800平方米,总投资780万元,已完成投资500万;建筑公司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面积8640平方米,总投资825万元,已竣工;崇业小区限价商品房建设面积92234平方米,总投资1.13亿元,已完成投资5000万元。
——发放廉租补贴108万元。他们严格申报、审批、公示、抽查,对家庭年收入6000元以下、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且城内无房或租赁住房的家庭发放了租金补贴,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864户。
(编辑: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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