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困难群众春节生活有保障 |
发布时间:2011/1/21 浏览次数:988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记者 惠 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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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的脚步日渐临近,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城市低保冬季取暖费每户260元,春节过节费每人80元;农村低保取暖费每户100元,过节费每人80元;五保户每人取暖费100元,过节费100元。目前这些资金正在陆续发放,确保群众过一个温暖的节日。
据悉,截至2010年年底,我市确定的农村低保有91347户272833人,五保户4460人,城市低保41371户97155人。
发放过程中,我市要求各级严格审核保障对象资格,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低保标准和困难群众家庭收入情况,按照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低保对象审核工作。要以控制保障人数为重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管理机制,确保控面提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大低保家庭收入核实工作力度,完善低保对象档案资料,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大力推行低保对象诚信承诺制和“低保渐退”制,帮助有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建立低保听证评议制度,所有低保申请对象必须通过所在社区(村委会)低保工作听证小组评议后报批。
民政部门要求,各县(市、区)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和五保金。同时,严格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足额列支城乡低保资金,要加大对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力度,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落实这项惠民政策。要加快资金审批和拨付进度,确保提标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编辑: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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