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通知不得组织县(市、区)范围统考 |
发布时间:2011/1/12 浏览次数:1519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记者 刘 娜 见习记者 牛 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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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统筹安排好义务教育学校期末及寒假工作。
通知提出,各级教育部门和教科研机构不得组织全县(市、区)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学校期末考试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命题,不得擅自增加考试难度和次数,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寒假期间不得组织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学生分班考试。2011年新生录取和分班时,也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班。
通知要求,寒假期间学校要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提倡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学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假期可组织学生返校参加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学科辅导。
(编辑: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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