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时政新闻
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再次提高
发布时间:2011/1/4  浏览次数:1148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丁玉鸣 崔立森 记者 张向辉
文字 〖
      记者从渭南市失业保险经办处了解到,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11年元月份起,我市再次上调失业保险待遇。
  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二类区(市本级、临渭区、高新区、韩城、华阴、大荔、潼关)585元,三类区(澄城、富平、白水、蒲城、合阳、华县)547.5元。领取期满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失业人员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二类区468元,三类区438元。医疗门诊费标准为:二类区35.1元,三类区32.85元。一次性住院医疗补助费、女性生育补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随之上调。
 
 
 
 
(编辑:卢莉)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市总工会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启动
[下一篇]:全市兑现计生奖励扶助金2140万元

主办单位: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Copyright©2009 wnrd.gov.cn 邮编:714000
承办单位: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3-3035200 地址:渭南市东风大街中段10号
ICP备案编号:陕ICP备12000409号 推荐分辨率:1024*768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