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部署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
发布时间:2010/12/28 浏览次数:1109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记者 张向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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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市长徐新荣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实施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等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渭南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会议认为,重视和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大局,认真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在今年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中,各级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充分认识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新困难,把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确保他们温暖过冬、愉快过节。要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生活,认真部署节前慰问活动,带着责任、带着深厚的感情,不打折扣、不讲困难,落实好高龄老人补贴、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优抚对象等各项政策,扎扎实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确保每一个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治疗。
会议认为,老年人是一个需要特殊关怀和照顾的群体,搞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是对传统意义上社会福利制度的创新和突破,实现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制度的有效对接,推进老年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会议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对80—89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健补贴;90—99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保健补贴;10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保健补贴。
会议认为,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广大城镇居民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督查,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加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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